两人说是骑马,其实是让火焰适应李流光。火焰便是沈倾墨驯服的那匹红色的野马,跑起来像红色的火焰般,李流光便给起了这个名字。不过虽说名字是他起的,但火焰却对除了沈倾墨之外的人都十分排斥,自然也包括李流光。乌勒说火焰过去是马王,性格高傲是正常的。想想沈倾墨为了驯服它花费的功夫,李流光若是想要让火焰接受,最少也得做到沈倾墨的半分,这还是在火焰已经被沈倾墨驯服的前提下。
李流光自知做不到沈倾墨那样,别看他前世没少在俱乐部骑马,在一众朋友中算是骑术不错的。但那是周围骑马的人太少,回到大唐看看。安北的这群人恨不得就生活在马背上,李流光同他们比起来,差的不是一星半点。因着这个原因,他在明显被火焰排斥后,便示意沈倾墨自个留下火焰,但沈倾墨却不愿意,只一再督促着李流光骑马。
离着马厩还有段距离,沈倾墨便吹了声口哨。只听着火焰一声嘶鸣,转眼便跳出马厩跑了过来。不过瞬间,火焰便停在了两人面前。它看也没看李流光一眼,只微微低头在沈倾墨肩头蹭了蹭,示意自己过来了。
沈倾墨轻笑着拍了拍火焰的脑袋,拉着缰绳跟李流光说:“七郎,你来。”
不得不说火焰是头颇具灵性的马,它立刻意识到什么,微微后退一步,黑亮的大眼睛转向李流光,眼神透着高傲,一副打量李流光的模样。
李流光哂然,低声问沈倾墨,“五郎你确定火焰肯让我骑?”
沈倾墨含笑看了李流光一眼,突然翻身上马,没受伤的胳膊伸到李流光面前。“这样便可以了。”
隔着半人高的距离,两人一上一下对视。李流光心跳加速,只觉沈倾墨的影子整个将自个笼罩。他微微迟疑,伸出手抓住了沈倾墨。下一刻,沈倾墨微微用力,李流光顺势骑到了马上。
感觉到身上多了一个人,火焰不满意地喷着鼻息,试图向沈倾墨抗议。沈倾墨轻夹马肚,抓着李流光的手,一起摸了摸火焰的头算是安抚。他紧紧贴着李流光的背,低头轻笑道:“火焰听话。”
李流光不动声色地朝前动了动,沈倾墨脸上的笑意加深,突然吹了声口哨。火焰立刻高抬前蹄嘶鸣一声,李流光本能地后倾,整个被沈倾墨抱在了怀里。
“……”
沈倾墨低低地笑了起来,快速在李流光耳朵上亲了下,拉着缰绳跑了出去。
火红的身影急速越过人群,很快便离开了工坊。他们的目的是工坊后面的草原。远远地,几道目光一直追随着火焰,其中一人低声道:“不会有错,马上的人确实是小郎君。”
第94章 风起
秋风起兮白云飞,草木黄落兮雁南归。
此时的草原便是这般风景。虽说几日前下过一场雪,但雪化之后气温又略有回升,倒不像往年般早早进入寒冬。骑在马上,秋风飒爽,透着一股凉意。远处碧空如洗,正是秋高气爽让人心境开阔,舒畅神怡。
李流光一开始还有些“陪玩”的心态,但骑着马溜了两圈整个人便投入进来。从晋阳到仆骨,算上前世,他见过的骏马不少,却没有一匹能比得上火焰。骑在马上简直有腾雾凌空,踏炎追风的感觉。如果不是载着两人,李流光觉得火焰应该还能再快一些。他对比过去骑马的体验,简直像是qq同顶级跑车的区别。
说来李流光也奇怪,他来到草原多日,居然多数都是宅在毡帐,除非必要很少出来骑马。他回忆着这段时间的生活,哂然地给自个打上了宅属性的标签。不过若是细究,宅是一部分,更大一部分是有比骑马更吸引他的事物。如现在的霍林河,便像一个大型的策略建设游戏,而工坊算得上是其中的经营分支。无论是石炭、水泥、玻璃还是镜子,在带给他舒适生活的同时,还有某种难言的满足感,比起过去的“遛鸟斗狗”似乎更吸引他的心神。
这样想着,李流光不由轻笑起来。他心情好,沈倾墨很快便感知到了。“七郎。”沈倾墨低头叫着,单手将斗篷撑开,整个把李流光拢到了怀里。迎面而来的风被挡在了斗篷外,李流光既好笑,又熨帖。他自觉年长,觉得应该照顾沈倾墨,但偏偏沈倾墨明明时常在他面前撒娇,却又处处表现出强势照顾他的样子。让他失笑之余心中又似有暖流汩汩而出。
他下意识放松身体,不知不觉半靠在沈倾墨的怀中。前面是挡风的斗篷,背后是沈倾墨沉稳的胸膛,李流光听着对方坚定有力的心跳,只觉这处小小的空间让他十分心安。
自沈倾墨表白,两人的关系便似与以往不同。虽李流光嘴上不愿意承认,然实际却一再妥协。他心中存着忧虑,并不觉得他同沈倾墨合适,不过对上沈倾墨各种撒娇无赖,又总是忍不住心软。事实上,他自己心中清楚,他已习惯了沈倾墨在身旁的日子。从晋阳一路到霍林河,他们从未分开过。便是这几日他搬出毡帐,沈倾墨也总有办法留宿在他身边,和之前并没什么两样。他忍不住心中苦笑,这也算是自欺欺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