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夜忽梦山河老+番外(27)
兰渐苏放下酒杯,撑住下巴沉吟许久,方道:“不要太俗,也不必太高雅。太深奥的听不来,肤浅过度的实在老土。朗朗上口最好,还得符合大众口味。”
翊王听得好奇,如何也不能凭空想出这种乐曲:“这是什么奇乐?”
兰渐苏嘴唇说出三个字:“流行乐。”
“流行乐?”翊王对这个新鲜的乐种感到陌生又新奇,“莫不是市井中盛行的小调?”
“说不上来,我唱给你听。”兰渐苏笑笑说。他拿起一根筷子,在酒杯上敲了敲,清咳两声,看着翊王唱道,“窗外的麻雀,在电线杆上多嘴,你说这一句,很有夏天的感觉~”
兰渐苏唱《七里香》时,眼睛里是写满感情的。他高中时就是在舞台上唱这首歌,交到了第一个男朋友。所以这首歌对他来说意义非凡,每一句都是初恋。于是翊王耳旁听着异世之乐,眼中是兰渐苏那双收进了满池风月的眼,心里荡开的绪潮,就像这池被风吹皱的滟滟湖光。
然后兰渐苏的歌声止了,翊王的眼神还深深驻在他的瞳眸中,神魂也纠缠在了里面。
之后又是一杯酒,解了这个绪潮。翊王说:“此曲果真与众不同,本王以往从未听过。里面一些词语,亦是本王深思不透的。”
“那些词,还得读过些西洋文本的人才钻研得透,王爷自不必去介怀。”
“也是。此曲最妙在音律,新颖独特,当真有几分趣味。”
兰渐苏惋惜道:“可惜没有钢琴,不然更能唱出歌的风味来。”
翊王又听懵了:“钢琴是什么?”
兰渐苏说:“那是一种西方乐器,手指在一些黑白相间的板上敲啊敲的,就能敲出优美的音乐。这乐器咱们中原还没有,要问西洋人才知道。”
翊王沉思着点下头:“你说得本王实在好奇,改日要向宫里的传教士询问一二。”清寒双目唯一微乎其微的灼火,看向兰渐苏,翊王道,“这歌,你能不能再唱一次?”
这歌再唱一次,也没什么不可以。只是同样的歌短时间内唱第二遍,必是唱不出第一遍的情感,那么定会逊色很多了。兰渐苏就想着要不要顺便向翊王推荐推荐《稻香》《晴天》《江南》《算什么男人》……
然而,惊慌失措的尖叫,附箭似穿风而至,将他们的情致当空截落。
作者有话说:
路人静闲雪:丢皇嫂,好大的雅兴啊。
夙隐忧:只要丢了这个太子老婆,就能霸占一整个兰渐苏。
沈评绿:让本相听听,谁又不要全家了。
太子:我老攻在和他其中的一个老婆一起丢我老婆怎么办?在线等挺急的。
翊王:渐苏,本王的万顷荷池,可赏荷,也可入内“嬉戏”。
兰渐苏:那么到时候到底会谁戏谁呢。
两个未解锁的受:???
第13章 乖侄无从选择
“不好了!不好了!”西府的小厮像没了头的蚊蝇,东撞西摔一路撞到荷风亭。他把歪下来的布巾帽扶住,神色像看见什么奇可怖的东西,眼白放大到近乎盖过黑睛,晶光的冷汗一颗颗浮出面庞:“刘管家!刘管家他!”
兰渐苏和翊王往西府赶去的途中,不近处已闻见一声连一声的利叫,将空中的静谧削成枯肉白骨。
来到西院门口,兰渐苏遥见院内黑风呼啸,刘管家的四肢自拧成一个古怪形状,两脚高抬蹦上蹦下,似乎是在学猴子跳舞。分明该是个好笑的场景,但是在场的人却没一个笑得出来。
刘管家发出阵阵渗肤入骨的诡怖猴叫,那声音尖利得吓人,好似一把要剥皮去骨的刀,全然不似人发出来的声音。他两手曲成爪状,狂躁地胡乱飞舞,紧跟着在自己的脸上抓出条条血淋淋的伤痕。不觉得痛似的,一下抓得狠过一下,血便从脸上泄水一般地流下来。
四周的下人愕然旁观,没有一个人敢往前半步。直到翊王下令:“快来几个人去绑住他。”这才有胆大一点的拿了粗麻绳,要去捆住刘管家。
但是那小厮一近到刘管家的身,刘管家就发起狂来,满是血垢的手张扬舞去,在小厮手臂上抓下四道血痕。
小厮一声叫,丢下麻绳往后跌退。但见一道银光乍现,兰渐苏抽出翊王随身佩戴的短刀,朝小厮的手臂砍下去。
小厮痛声大叫,右臂掉落在地,断臂口鲜血如泉迸涌而出。
“渐苏?”翊王不明其意地看向兰渐苏。
兰渐苏短刀的刀沿滚着一条血:“此举非做不可。如果不这么做,他也会同刘管家一样。”
一年半前,他的母妃淑蕙娘娘正如此状,发了癫疯,似疯猴狂躁。凡是被她抓伤的宫人,无一人不像她那般抓脸疯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