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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民国大佬的疯姨太[穿书](114)

  阮苏惊讶地站起身,他亲手为她脱掉针织披风,换上这件斗篷。

  温暖的感觉包裹住全身,阮苏抬起脸,因为数日没出门,脸都快白成斗篷一个色了,愈发显得一双眼睛乌黑纯澈,水光潋滟。

  她摸了摸斗篷,手感极佳,好奇地问:

  “你买的?花了不少钱吧?”

  段瑞金道:“你喜欢就值得。”

  阮苏方才的忧愁顿时烟消云散,抱住他亲了亲。

  二人依偎在窗边看雨,什么也不做,只抱着彼此便感觉人生无憾。

  阮苏喃喃道:“等将来有一天,我们老了,我不想住这种大房子,换成小一点的,小到只用一个暖炉就能让整栋屋子变暖和。我要用那个炉子烤红薯,烤软以后用勺子喂给你吃。”

  段瑞金不解,“为什么用勺子?”

  她嘻嘻地笑,“因为你的牙肯定已经掉光了,手也抖得抬不起来。”

  “说不定是你先掉光牙。”

  “不可能,女人都比男人长寿耐老,我家都是这样的。”

  她言之凿凿。

  段瑞金轻笑,“是么?那我得努力活得长寿一点,起码……”

  他没有说下去,默默地握住她的手,十根手指紧扣在一起,仿佛没有任何事物能将他们分开。

  待在温暖室内看雨的感觉太惬意,阮苏没过一会儿就睡着了,蜷缩在他的怀抱里。

  段瑞金轻轻起身,把她抱去床上盖好被子,定定地看了会儿,回到书房,打开保险柜拿出一封未拆开的信。

  刚才阮苏进来时,他看资料是假,看信是真。

  信是早晨收到的,乃他伤愈后寄往晋城段宅的那封信的回复。

  浅黄色的牛皮纸信封上有落款——段李氏敬。

  他深吸一口气,以一种严肃紧张,并且微微抗拒的姿态拿起铜制裁纸刀,打开了信封。

  内容不多,字迹娟秀,他却花了很长时间才看完。看完了也不放下,木偶似的坐在原地。

  其实里面只写了三件事,一,不许离婚。二,赶走五姨太。三,等林丽君伤寒好转,就让她来寒城陪他。

  这三件事是他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接受的,段瑞金拿起钢笔,要写信回复,抗议这蛮横无理的要求,但母亲多年来的举动在脑中闪现,使得他的笔停在纸上三寸处,迟迟落不下去。

  与其在暗无天日的旧宅里反抗,不如趁现在有自由,为自己寻觅一条新出路。

  段瑞金做出决定后,钢笔在纸上刷刷地划动起来。

  林清吾友,见信如见吾……

  半小时后,段瑞金特地避开段福,找来一名护卫,命其将这封信投入最近的邮筒。

  阴雨绵绵,荣府内,八哥寂寞地蹲在架子上,啄理自己漆黑发亮的羽毛。

  荣闲音端着一个小碗,面无表情地来喂它。

  这只鸟是荣凌云的心肝宝贝,据说曾在他落单被敌军追杀时从天而降,靠着一把破锣嗓子大喊大叫,叫来援军救了他一命,从此带回家好生照料,还取了个名字叫荣福星。

  八哥的寿命一般撑死也就十年,这只荣福星被带回来时已经六岁了,如今又养了好几年,乃八哥界的老大爷,却毫无身为长者的自觉与智慧,是个嘴贱脾气臭的老大爷。

  今天的晚餐是瘦肉丝鸡蛋拌蚂蚁,荣闲音用筷子喂它,它尝了尝味道吐出来,骂道:

  “呸!是人吃的吗?”

  然后往他手上一啄,痛得他摔了碗,拍着翅膀开心得嘎嘎大叫。

  “哈哈,好玩儿!好玩儿!”

  荣闲音脸都黑了,抓住它的脖子要捏死它,脑中闪过大哥的脸,知道自己招惹不起,只得作罢。

  他让人代替喂饭的工作,准备回房,忽然有人跑进来,说是荣大帅寄来了信。

  他接过走去书房,没开灯没点蜡,坐在这黑沉沉的房间里,借助晚霞的微光看信。

  荣凌云在信中说,他决定带领自己的二十万大军暂时回寒城驻扎,因前面的军饷已消耗得差不多,只能支撑路上所需,所以他必须联合市长,为其筹备至少半年的军粮。

  荣闲音用火柴烧了信,靠在红木太师椅上,闭目沉思。

  大哥前段日子还在轰轰烈烈剿匪,突然要回来,恐怕是剿匪失败被贬了。

  他本来就对荣凌云对外宣传的“战神”身份感到鄙夷,听到这个消息没有太惊讶,也不介意他回来,回来正好让他自己来操心金矿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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