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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云路(231)

  余嫂子领命带着半吊钱过去找人,过了半晌才回来。这时已经过了午休时间,刘谢不得不回前头衙门办公去了,因此只有青云和曹玦明坐在厅里等候桃红。

  桃红几个时辰不见,已经换了一身gān净的青布衣裳,头发梳得整整齐齐,还cha了朵绢花在上头,又抹了些脂粉,露出了几分姿色。但诡异的是,她上午见青云与周楠时,明明是妇人装束,如今却重新梳成了未婚少女的发式,独两条眉毛又弯又细,是被绞过了再重新拿青黛描上的,典型的已婚女子做法,因此显得跟她这身打扮不大协调。曹玦明一见,就已皱起了眉头。

  桃红见了青云,正要行礼问好,猛一见曹玦明端坐在侧,相貌清俊,仪表儒雅不凡,脸顿时一红,眼中透着喜色,娇滴滴地冲着他先行了一个大礼:“奴见过经历大人,想不到经历大人这样年轻俊秀,真叫奴吃惊……”

  青云差点儿没忍住要笑出来,曹玦明沉下脸道:“我不是刘经历,因你来得太晚,刘大人等不下去,已经回前头衙门去了。”

  桃红立刻跳了起来,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的,咬咬牙,重新向青云见礼。青云问她:“早上见你,你不是一身妇人打扮吗?”桃红忙道:“奴其实不曾嫁人,只是听说知府大人家要雇两个媳妇子,这才换成那副打扮过去的。”余嫂子在旁不屑地道:“你就少胡说了,明明是你听我说我们经历大人传你来见,才换了这一身打扮的,要我等了好半日!”桃红暗暗气恼,瞪了她一眼。

  青云也懒得理会她有什么小心思,直接问:“你既然说从前曾在我家做过工,我只问你,我家旧居在什么地方?这些年都怎么样了?我父亲从前雇过几个人?有没有人还留在这里?他在这里住的两年,都发生了些什么事?你只管仔仔细细告诉我,我自有厚赏。”

  第十八章旧居

  桃红十分心动,但她并没有直接答应青云的要求,反而提了个条件:“奴从前就是姑娘家里侍候的人,自打姑娘一家离了锦东府,奴就再难找到像姑娘父母那样的好主家了,如今虽得了知府大人姑母的差事,但也不过是做个洗衣裳的,又累又苦,工钱也不高,还被其他奴仆瞧不起。奴宁愿回来侍候姑娘!听说姑娘如今家里也有一位长辈,但并没有人能主持家务的,又缺少人手。奴样样都会些,又是旧仆,定能给姑娘分忧。”

  青云心里是不乐意留她下来的,虽然只见了短短三面,但对方的xingqíng她已经看出了几分,不愿给自家添麻烦,就板起脸道:“你方才在知府夫人面前可不是这么说的,若你那时候不是上赶着要进他家做事,我还能雇你,如今他家已经雇了你,我还把你抢过来,岂不是得罪了他家?”

  桃红忙道:“知府夫人那样的大人物,怎会为这点小事生气?奴只说不想在他家gān了,他家也不会qiáng留奴。”

  青云冷然道:“一个雇来的媳妇子,是去是留,自然是小事,人家在意的是面子!何况我又不是一定要雇人,没必要为了你得罪他家。问你的事,你爱说不说,横竖我父亲在锦东府住了这么久,总有旁人认得他,我问别人也是一样的,还省下了一笔赏钱呢!”

  桃红见她有翻脸的迹象,颇有些意外,心想这小姑娘小时候看着只是任xing娇惯些,没想到心这样硬,没有办法,只得让了一步:“是奴说错了,奴这就给您引路,您家旧居离这里极近的!”

  姜锋当年在锦东城住的地方,确实离府衙不远,差不多是与府衙后街相隔两个街口的位置。青云让余嫂子去知府家里捎了个话,表示要带桃红出去一趟,傍晚前就会回来,得到允许后,便叫林三套了车,又有曹玦明相伴,带着桃红往那地方去了。

  据桃红说,当年姜锋在这里住的时候,家里也有十来个下人,大多数是买来的,只有几个是雇的。其中有一家姓柳,夫妻俩带着两个女儿,跟姜锋签了五年的契约,那家的男人熟悉本地人事物,专门给姜锋一家赶车,他老婆做的是浆洗上的活计,也在内院做些粗活。姜锋走的时候,本来说要跟他们解约的,但那柳富林是个死脑筋,宁可留下来看屋子也不肯走,姜锋也就由得他去了。这么多年下来,契约早就期满,但他们一家却一直住在那旧宅子里头。在桃红看来,他们分明就是拿忠义当借口,白占了人家的产业!

  青云听了不置可否,她本身并不是姜锋真正的女儿,甚至不是他真正的养女,姜锋名下的财产,她并不是太执着。若是那姓柳的一家人还不错,那就随他们去,如果他们太过不堪,她当然也不会由得这样的人占住姜锋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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