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螺点头:“原来她叫胭脂。”
“是,很美的名字,对么?”似乎这两个字有着神奇的魔力,一旦提及,垂死之人的脸上居然浮现出了淡淡的血色,仿佛是满怀恋慕的少年,“但这个名字,还是不能描述她的美丽之万一。”
“她是桥西刘家的女儿,父亲刘贯经白手起家,二十年后成为南浔的四象之首,富甲江南。”丁允中喃喃,“而我们丁家虽不以富称,但诗礼传家,曾经出过好几个大内御医,在南浔也算是个名门——论门第,还在一夜暴发的刘家之上。”
“我们两家往来甚密,自小青梅竹马。我比她大三岁,因为从小跟着父亲出诊看病,接人待物上比她老成练达得多,她也把我当做兄长,有了甚密事情都来和我商量。那时候,我也只把她当作小妹看待,一起猜拳行令,爬树抓鱼,做尽了所以顽皮孩子的闹剧。”
白螺默默听着,并没有打断他有些啰嗦的追溯。
“时间一晃而过,很快我十八岁了,举行了冠礼,而胭脂也到了及笄之年。”说到这里,他顿了顿,仿佛想起什么似的抓了抓头,露出有些不好意思的表情,“对了,你看我颠三倒四的。我忘了说——胭脂其实是刘家庶出的女儿。她母亲是刘老爷在四十岁上纳的妾,出身贫寒,在生下她后年纪很轻就去世了。而胭脂则完全继承了母亲的美貌,又兼具了大家闺秀的气质,更是美得惊人。但是她的性格却有些古怪。”
“小时候就顽皮胡闹,长大了一些后,变得特立独行:学了诗书还不够,还想学洋文,吵着要父亲送她去女子学校念书,后来又想着要和哥哥们一样出国留洋,去美利坚去英吉利——甚至,她还经常去新建的教堂,和那些洋人一起聊天。”
“和南浔其他传统人家一样,我也有些看不过,忍不住劝她:‘你怎么会信洋人的那套呢?据说这些信奉异教的家伙都是怪物,专挖小孩的眼睛,吃小孩的心肝。’”
“‘允中哥哥,你怎么也和那些愚民一样?’她却没有被我吓唬到,反而不满地反驳,‘教会里都是好人,除了传教之外也兴办医学,他们还和我说中国人要破除缠足纳妾的陋习,我觉得他们才是文明人呢。对了,跟你说,我上个月已经秘密受洗,入了教——你可别告诉我爹呀!”
“我无言以对,知道刘家那个守旧的老爷子若是知道会有什么反应,便也只能为她隐瞒。于是,胭脂越发大胆了,有时候想起教堂做礼拜还拿我当挡箭牌。我无可奈何地惯着她,经常偷偷地接送她出入教堂,对她说:‘你这个疯疯癫癫的样子,将来谁敢娶?’”
“你看,在那时候,我还是没有对她生出爱慕之心。直到——”捧着茶盏的手猛然颤抖起来,似乎多年前那种突如其来的感情再次击中了这颗苍老的心,令垂死的人眼里放出强烈的光芒来。
“这种感情,直到她及笄的那一刻骤然改变。”
“及笄?”白螺微笑了一下,“那是少女如同蓓蕾一样绽放的开始吧?”
“是啊……她行及笄礼时,因为两家是世交,我和父亲破例在座观礼。胭脂那天穿了盛装,被扶了出来。她收敛了童年时的活泼顽劣,自始至终低着头,白皙脸颊上透出微微的粉色,如同一朵从菡萏怒放的莲。笄礼完成后,她抬起头看了我一眼,似乎有些羞怯,视线一碰就转开,微微红了脸。”
“我承认自己是个俗人——那一刻,和世上许多男人一样,被她这种美所吸引了。原本的胭脂,在我心里只是一个玩伴、一个小丫头,而此刻的她忽然在我眼前蜕变成了一个女人,如同一朵花的绽放,美丽无比,光芒四射,令我心神动摇。”
“那一晚上,我回到家里,一整夜都梦见她。”
“第二天,我偷偷托丫鬟给她送了这个胭脂盒子,为了投其所好,我自己动手在盖子上画了一幅西洋人的圣母像,并附诗一首,把她比作天上的仙子。诗文粗陋,我们丁家世代行医,在文字上并不见得擅长,但也已经足够表达我的心意。”
“胭脂收了这个盒子,却半晌没有回复。”
“那时候她已经及笄,我们不能再像少时那样无拘无束地见面和玩耍。我很是心焦,苦苦等待她的回音,却音讯全无。我甚至几次去找借口去刘家,然而她却托故不出,似乎是在躲着我——我无法可想。”
“就这样,在笄礼后有一年多里,我们只偶尔遇到过一两面,也都是逢年过节家族团聚的时候。人多眼杂,根本没有机会说什么体己话——她越来越美丽了,如同一朵逐渐怒放的花,令我越来越心醉神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