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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主流清穿(71)

她认为,干掉了外来份子,凭家里那几个在西鲁特氏手底下讨生活的姨娘,应该不至于有什么风浪的。根据评估,三个姨娘跟四个菟丝一样的女人,就宅斗来说,完全不是一个重量级的——就吸引男人目光来说,后者明显优于前者。

多好啊,她额娘也能省心了,省得碍眼堵心,孕妇心情不好可是会影响胎儿健康的。哪里知道她额娘比她想象中精明得多了。

再者,淑嘉也有一点内疚,不管之前怎么厌恶,看到那双畸形的脚之后,她心里也不好过。婉柔也忒惨了点儿,欺负残疾人士的内疚油然而生。尤其是,石文炳受了刺激之后,明确表示不要让这四个在眼前伺候了,理由是:为了胎儿好。

据《周礼》还是什么礼上说的,孕妇怀孕的时候,要看长得端正的人,坐相也要端正,要吃端正的食物,听正经音乐……这几位长得还行,但是身体有‘残疾’,不够正,直接打发去后台做针线了。

居然用这种借口?淑嘉认为,如果自己掰歪了女四书,也可以理解为是被这位歪掰经典的阿玛给带坏的。

其他三个么,还凑合,婉柔本是收了房的,现在这样……不上不下的,够她难过的了。对这几个人现在的下场,淑嘉又略有不安,情绪有点低落。也所以,这一天都有点不在状态,直白地说,就是整个人都在想着心事,因而显得很呆。

傍晚陪西鲁特氏去散步,被西鲁特氏猛然问起:“怎么想起带你阿玛去看他房里人了?”淑嘉想,她当时脸上的表情完全展露了内心。

因为西鲁特氏接着说:“我知道你也不是什么都不懂的,有些事儿,你还是知道了比不知道得好。原想着你再大一点儿再跟你说的,如今看来,说说也不算早。”

接着,西鲁特氏以过来人的身份、在娘家十几年的观察、近二十年的实战经验,深入浅出地分析了淑嘉的行为。非常明确地指出,淑嘉的办法,见效快,但是手太狠了,非常地没有可持续性。

然后西鲁特氏含蓄地提出了问题,再来下一个,你也这么干?淑嘉眨眨眼:“阿玛往后见到小脚女人还敢……么?”西鲁特氏无语半晌,然后一指头戳到了她的额头上:“要不是小脚的呢?来一个收拾一个?还要不要名声了?就算拼着不要名声了,又收拾得过来了?”

善妒可不是什么好名声,七出之条。不想跟你较真儿就罢了,一旦看烦了,那就是现成的罪名。淑嘉的脸也变得严肃了起来,算起来吧,她额娘都快能娶儿媳妇抱孙子了,可她阿玛还在壮年不是?以后这种事儿要是多了起来,还真是个麻烦。

那要怎么办呢?她翻烂了《女四书》也没找着如何处置小老婆的具体案例或者是行之有效的操作方法,越发确定了《女四书》的性质,并且自发理解为:想怎么处置就怎么处置,全看心情以及有效程度。

西鲁特氏笑了:“这有什么难的?”把自己打造成一个贤良淑德的好妻子,形象要美好得所有人都知道,当然必须要让你丈夫也知道。然后,你说什么,也不会有人怀疑,都认为你是对的,至少出发点是好的。这样你也就能得到更多的尊重。

淑嘉想了很久,直到脚都站酸了,总结如下:要站在道德的制高点,把握住舆论的走向。以及,争是不争,不争是争——小动作不可以过多,这样会被人发觉,也会显得器量狭窄。而且,西鲁特氏也不赞成淑嘉赤膊上阵亲自去收拾石文炳的通房,哪家小姐有这样做的?有失身份显得没有品位。

为此,西鲁特氏拿自己的战绩作为教材——

本朝制度,官员不得嫖妓,沿着从明代来的规定,敢那啥啥了,轻了革职,重了永不叙用。当然啦,一般呢,大家对于这种男人都会犯的错误是会存着包容之心的。但是,很多事情就坏在这个但是上了。

不管明也好清也罢,党争是个不可回避的问题。这风流罪过,说大不大,说小吧它也不小。法律明文规定着呢,你说,在朝堂上,他们抱成一团儿,想抓个小辫子实在是太难,生活作风一旦有问题,管直就是大好的把柄往手里送,不用都对不起自己。

所以这条法律,执行得还算给力,把大好的国家栋梁往BL的道路上推得越行越远。

哦,扯远了,扯回来。如果有不BL,但是又嘴馋的呢?当官的一条好处是,有权。有权就有人要求,所谓“礼下于人,必有所求”,那有求于人就要有礼相送。就有人赎买些,嗯,漂亮的,嗯,从事某种职业的女子相送。赎买了,就不算是妓,那……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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