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兔糖(207)
应该是一盒巧克力,隔着包装纸都能闻到一股香气。
包装纸拆开,季童手指一顿。
居然是一盒黑巧。
季童几乎是瞬间站了起来,浑身发抖。
季唯民错愕:“怎么……”
季童尖声对着他质问:“你又把姐姐说的话忘记了么?!”
季唯民一愣。
季童已经很久很久没提起过沈含烟了。
季唯民本来还以为,他没能和沈含烟结婚,季童会难过很久,毕竟她最喜欢沈含烟,但看起来,小孩子忘性就是大。
季童上学,画画,拍照,甚至还认识了一个和沈含烟差不多大的姐姐,好像叫莫春丽还是什么的。
沈含烟好像就这样淡出了季童的生活。
只是现在,季童为什么气的发抖?
他突然想起,沈含烟告诉过他,季童最喜欢的是牛奶味食物,并让他好好记住的。
他记得过一阵,现在又忘了。
而季童因为他忘了沈含烟的话,没买牛奶巧克力却买了黑巧,气得浑身发抖?
他刚要说话,季童就甩下巧克力礼盒,自顾自蹬蹬蹬的跑上楼了。
季唯民跟上三楼,敲了敲书房的门:“季童。”
他早已发现,有些季童不得不回家的时候,她只愿意待在书房。
书房里面没反应,可打开的灯显示季童就在这里。
季唯民又敲了敲门:“季童,是我的错,我重新给你买盒牛奶巧克力好吗?”
过了很久,季童的声音才蔫蔫的传来,听上去垂头丧气的:“不用了。”
“我现在大了,也该学会吃黑巧了。”
******
时间一翻过一月,就意味着莫春丽和季童很快要出发了。
两人的大学在英国同一个城市,倒不愁没有伴。但经历十多个小时的飞行远离故土,这事难免还是让人心生感慨。
莫春丽问季童:“行李收拾得差不多了么?”
季童点点头。
莫春丽又笑着问:“在国内还有什么想做的事么?”
季童笑着答:“把喜欢吃的店通通再吃一遍吧。”
莫春丽:“我陪你?”
季童摇摇头:“我自己。”
出国倒数前三天,季童独自坐在一家汉堡店里,这家汉堡店很奇葩,居然有草莓口味的汉堡,连面包胚都是粉红色的,据说卖的奇差,但老板出于私心就是不下架。
其实就连季童这么喜欢甜食的人,都觉得那款草莓汉堡实在是过甜了,所以她来吃过一次之后,再没来吃过第二次。
可是今天,她坐在汉堡店里,捏着那个粉红色的汉堡,不断告诉自己:我是来吃汉堡的。
店里透明的落地玻璃外,不停有学术气息很浓的大学生们,成群结队的走过。
季童看一会儿,咬着汉堡低下头,过一会儿又忍不住抬头看。
今天这边有这么多精英大学生是因为,旁边的会馆里,在举办一场演讲活动,三位主讲人,都是国内研究生里的佼佼者,受邀在此分享自己的学习经验。
所有学霸都知道“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的道理,所以这场演讲被炒的特别热,可以说是一票难求。
季童对着窗外看了半天,并没有看到那个陌生又熟悉的身影。
等到入场时间过了、店外已经没什么大学生走动了,季童站起来买了单,走出店外。
会场外这时已变得空荡荡了,三位主讲人巨大的易拉宝海报,还在场馆门口摆着。
今天依然下着雪,雪花飘在海报黑色的背景上,又飘到那张清冷而隽秀的脸上。
旁边简简单单写着——主讲人:B大化学系研一:沈含烟。
其实对季童来说,这行字还可以再简单一点——只要“沈含烟”三个字,就够了。
第64章
当纷飞的雪花在那张清冷的脸上越沾越多的时候,季童忍不住伸手去拂。
明明触到的只是一张冰冷海报而已,为什么她的指尖一阵滚烫。
也许那滚烫来自她的眼眶,她要拼命忍耐才能勉强压抑。
沈含烟,我很想你。
季童死死咬着下唇,把沈含烟海报上的雪花一点一点拂掉。
“喂!”一个粗粗的声音响起:“那边的小姑娘!海报不能随便摸!我们还要回收的!”
一个戴红袖章的大爷冲了过来,现在是场馆的看门人。
他这么突然一喝止,季童吓了一跳,一扭头看着大爷,眼睛都是红红的。
大爷反而被她吓了一跳:“嗨,我就是说不能摸海报,你也不至于哭啊……”
季童吸吸鼻子:“大爷,我迟到了,现在还能进场么?”
大爷:“不能不能,迟到了就不能进了。”
季童:“可是我有票,你能不能通融一下?我真的很想听这个演讲,想了很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