豢神(52)
没有由头的话,再怎么听都是莫名其妙,邺城尚在魏都大梁以西两百里不止,便是齐军有神行太保的功夫,也是鞭长莫及,公孙方不认为对方提出邺县是可以拿来威胁自己的条件。
“是又如何?”
“桓公时,邺县还是我们齐国一城,也不知怎么,现在竟成了你们魏国的陪都。所以说,哪怕据地为城,自立为王,其势亦不在常态。
”
“你究竟想要说什么?”
十五六岁的少年郎只着一身轻甲,他以手指地:“但不管以前如何,现下你们脚踩的这块地是属于齐国的。”
“但很快就是我们魏国的了,而且不仅土地,你们这些齐国人,也将会成为我们的刀下之鬼。”
“嗯?”
稚气未脱的脸庞上还存有一丝茫然,公孙方看着便是暗笑一声,就这会儿两方僵持的时间,他的亲卫已经将这顶大帐给围了个严严实实,不管这少年郎武功有多好,是否便是那安平君正主来了,公孙方都是不怕的,拿了两个亲卫,只要能挡一挡,之后便是这两个胆大包天之人的死期。
很轻的脚步声,若不是特地去留意,根本听不到,公孙方缓步往后,悄无声息地退到离那少年郎有五十步之远的距离,只待少年郎惊觉的那一刻。
假公子胜已经是身体抖的跟筛子似的了,但这枚少年郎双手背后,仍是泰然自若的样子。
公孙方在心中啐了一口:真是装腔作势!
等会儿一声令下,看这家伙会被吓成什么样子?公孙方居于上位也近二十载了,换做以前,他根本不会就这些有的没的考虑那么多,但是现在他忽然有些期待了,期待让那副没有任何惧色的面孔染上不带任何一点亮色的绝望。
他年少时,也曾如此无惧过。但是少年人,总是要因此吃些苦头的不是?这天下,可不是只凭一时意气就能走得了的。
不过这人长得还不错,要是能活捉了,卖到燕国去,定是能卖个好价钱,若是贵族出身,献俘于王上,也不失为一个好选择。
鲁国灭后,便是齐国冠带衣履天下,能得到一个齐国人作为奴隶,不管是哪一国的人都是愿意出大价钱……听到帐外脚步声由稍许的杂乱归为一致,公孙方定下了心。
一名副将掀了帘子进来,大刀长矛皆是整齐一片阴森亮光,映的少年郎的脸色都白的如同霜月那般。
背负长剑却没有动手的意思……还是说花架子整的好看?但之前那种危险的感觉又不是作假……看到一名军士的长剑架在了少年郎的脖子上,公孙方只能将那种危险的感觉强行压下来。这个距离无论如何都是逃不脱了吧?
只是少年郎的脸色依旧平静,饶是公孙方,也觉得不爽了。
“你不害怕吗?”
“不知道。”少年郎摇摇头道。
公孙方得到了一个意外的回答。本来打算走近几步,闻言后,他将才准备踏出的脚收了回来,在接近之前,还是稳妥起见毕竟好,于是他侧了下脸:“把他背后的剑解下来。
”
“别碰它。”
少年郎的语气很淡,但伴随着三个字的语调出口,公孙方的全身又被那种危险的感觉给笼罩了——少年郎在拒绝的同时,掀了眼皮,重新看了他一眼。
公孙方见过很多人,看着那些人的眼睛,他总能发现一些对于自己有用的东西,若是懦弱的人,就严刑逼供,如果眼神坚定,便以好酒来称兄道弟一回……为父母所累,或是平生夙愿未了,就看人的双眼,公孙方不觉得除了自己的脸外,他会什么也看不到。
因为,人是有欲求的。
人只要活着,还在呼吸,就无时无刻不在为自己生命的延续做出努力,进行思考。在这样的真理之内,从来没有人例外过。
但是,还从来没有一个人像是这个少年郎一样:没有杂质的双眸,隔着这么些距离,公孙方可以肯定地说,那里面除了自己的身影外,不蕴含任何可以称之为情绪的东西。
目中无人……是不想放在眼中的傲慢?还是不愿放在眼中的怜悯?抑或是不觉得有必要放在眼中的轻蔑?
不管是那一种原因驱动,带来的结果都不曾改变。公孙方许久没有从他人身上领受到这种感觉了。竟然没有把自己放在眼里啊,这已经算是狂妄自大到不知道自己是谁了吧!公孙方从小腹窜起一阵无名火,想要这种冲动付诸实践,是的,他恨不得在自己明白过来的当口就跨步过去,挥剑斩下那颗只论造型都算是漂亮的头颅,不过,公孙方舔了舔下唇……愈是这么反常的举动就愈是要多加小心,过分谨慎是他错失许多胜机的一项缺点,却也是他安然活到现在的本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