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隐空间(14)
但是江隐奇选读的内容很快就吸引了辛跃。那是一篇关于伦理学的讨论,跟眼前的困境十分匹配。
有一次,在一所大学的伦理学课堂上,讲课的老师,引用了这个例证,来试图让同学们在选择各种逃生方案中发现自己实际所持的道德准则,并试着通过对这些准则的分析,说明道德评价和选择的不同根据。
这一例证如下:
有一艘航船在海上遇险,很快就要沉没,船上载有12人,但只有一艘至多能乘6人的救生艇。这12人是:72岁的医生、患绝症的小女孩、船长、ji 女、精通航海的劳改犯、弱智的男孩、青年模范工人、天主教神父、贪wu的国家干部、企业经理、新近暴发的个体户、你自己。
现在请你选择能上艇逃生的6人,并说明你的选择标准是什么。
老师首先向大家说明,在选择的环境和对象方面,我们只能在这些给定的条件下选择:
我们不可能改变这种处境,不可能设想比如说是否船还有救,或救生艇上挤挤是否再能多载几人,并且你做出的这一选择将是有效的,即得到大家的服从。
第二,我们不知道各个人更多更具体的情况,亦即在某种意义上,除了已知情况,我们是处在某种“无知之幕”的背后,但我们可以就根据这些情况,并依据一般对人性与生活的知识和对道德的常识性了解,查看自己内心赞成的道德标准来进行选择。
在涉及选择方案的方面,也有两个限制条件:
我们这里不采用随机和偶然的、比方说抽签的办法——虽然这种办法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不失为一种“没有办法的办法”,且并非就没有某种作为形式的机会均等原则的公正性。但是,在此我们必须进行选择,以逼出我们平时可能是深藏在自己心里的道德选择依据。
第二:我们也不考虑那种不予选择的“选择”,也就是放任自流,那实际上是让“适者生存”的丛林规则起作用。
江隐奇读到这里,辛跃急迫地把脑袋探过去。她发现她刚才想的,都是老师明确排除出去的想法。
江隐奇把书往辛跃手上一放,“不如你读。我觉得你读得肯定比我好听。”
辛跃开始了她的朗读。
☆、第 12 章
12.
辛跃清了清嗓子,开始朗读。
后来统计这些选择方案的结果,被选择上艇者得票的次序依次是:
精通航海的劳改犯:10票
你自己:10票
医生:9票
船长:8票
ji女:8票
青年模范工人:8票
弱智的男孩:7票
患绝症的小女孩:7票
新近暴发的个体户:7票
天主教神父:4票
企业经理:4票
贪wu的干部:1票
。。。。。。
“什么?怎么会这样?”辛跃放下书,她忍不住要评论了。
“你要怎么选呢?”江隐奇没等辛跃开口,接着说,“我来猜一猜你的选择,老医生,小女孩,小男孩,ji女,神父,和你自己。”
辛跃想了一下,“差不多吧。可能会在我和船长之间犹豫。”
江隐奇把书封亮给辛跃看,“这本书叫《伦理学是什么?》,按照你的选择,书名应该改为《道德是什么?》。这种人类面临的困境,如果单纯用道德标准来判断会变得很简单。你还是需要接着往下读,或许才能知道这个问题的复杂性。”
于是辛跃继续朗读,带着急切的寻求帮助的心理,虽然只是一种纸上谈兵的内容,依然很有意义。如果我们不会纸上谈兵,那么我们又怎么可能成为一个理性的人呢?
1、 生存原则
应该看到我们这里都是在谈救生。所以说,在所有选择原则之后,实际还蕴涵着一个更根本的原则:即保存和尊重生命的原则,按照这一原则,每一个人的生命都应该受到尊重,如果情况允许,所有12个人的生命都应该抢救,尊重和保全生命是一个义务的命令,也是道德的首要原则。问题是在只能救一半人的情况下,我们应当救哪一些人?我们不得不面临一个痛苦的抉择,必须舍弃一部分人的生命而让另一部分人有生还的可能。这也就是义务的冲突。我们这里不考虑那种比方说出于某种宗教信念或亲情观念大家选择宁愿一起死而不是一些人生还的情况,而是只要能救出一人就要救出一人。
2、生存可能性原则
要生存还必须考虑到生存的可能性,首先是即将开始的海上漂流生还的可能性。。这有可能是“精通航海的劳改犯”似乎出人意外地得票的主要原因,就因为他“精通航海”。也有人因同样的原因考虑到选择船长,但依据一般的判断,船长可能更愿意、甚至有某种责任,离开他驾驶的船只,乃至与之“同归于尽”。而在海上的漂流看来必须选择一个懂航海的人。同样,医生也大致是由于这个原因得票较高。还有的同学选择青年工人也是出于这种考虑,医生的医疗技术和青年工人的体力都是海上漂流所需要的。我们这里要注意,这个原则与其说是一个目的论原则,不如说仍然是一个义务论原则,因为它是附属于生存原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