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明时见卿(202)
“吃过,入口干涩,不好吃,但是比其它干粮充饥,”陆明时负手行在她身侧,笑吟吟地望着她,“今年你来北郡,军中也可以买猪杀鸡,过个好年了。”
孟如韫不解,“为何?”
陆明时道:“你不是带了十万两嫁妆过来么?”
孟如韫:“……”
她又羞又恼,抬手掐他,被陆明时灵活躲开。反正已经到了他的地盘上,他不怕她跑掉,想逗就逗,想惹便惹,越发肆无忌惮起来。
两人打打闹闹进了沈元思租的院子,跑得孟如韫浑身微微发热,她一进门就见沈元思老神在在地揣手坐在台阶上望天。
“沈兄!好久不见!”孟如韫从陆明时怀里挣出来。
沈元思早知她要来,很稳重地点点头,“好久不见。”
孟如韫转头问陆明时,“沈兄这是怎么了?”
陆明时抬起下巴指了指他旁边的拐棍,“喝多了踹树把脚踹骨折了。”
孟如韫没忍住,“扑哧”笑出声,忙伸手捂住嘴。
沈元思糟心地看了他俩一眼,他已经转着圈在北郡军中丢人,竟然还要在姑娘面前丢人,心里十分气愤,拾起拐棍连跳带飞地跑了。
“钥匙我扔堂屋桌子上了,最近别来烦小爷!”
陆明时带孟如韫参观这座小院子,他甚至连书房都给她布置好了,孟如韫十分喜欢,最喜欢院中那颗两人环抱粗的枣树。她抬头望着枣树的枝桠说道:“如果现在是秋天该多好,这棵树的枣子一定很好吃。”
陆明时问:“想吃枣子?”
“只是看到了,随口一说。”
孟如韫说过就忘,又去看别的地方,但陆明时却暗暗记在了心里。
陆明时晚上要回营中,第二天一早便骑马来接她出门,孟如韫正在书房写东瀛风物志,听见马声嘶鸣,扔下笔跑出来。
她倚在门上望着他笑,“安抚使真是军务清闲,天天打马溜街。”
“元思脚受伤,我怕他整日待在军营里无聊,便把军务都让给他了,我呢,就辛苦受累,带你四处转转,”陆明时朝她伸手,“走不走?”
“走!”孟如韫关了门,又要转身,“我去拿件披风。”
陆明时阻止了她,“不用。”
习惯了被陆明时裹成粽子的孟如韫颇有些奇怪,“不用?”
陆明时摸了摸鼻子,“今天……不算太冷。”
孟如韫乐得少穿件衣服,扶鞍上马,陆明时带着她骑马在街上穿行,有不少人认出了陆明时,远远朝他行礼问好,并好奇地打量他圈在怀里的姑娘。
“我媳妇儿!”有人问起,陆明时便扬声如此回答。
临京人喜欢称妻为“内人”、“家妇”,北郡则喜欢称为“媳妇”,陆明时更喜欢后者,觉得喊出来自有一股令人肃然起敬的气势。
他这样喊了一路,孟如韫终于受不了了,屈肘向后捣了他一下,让他闭嘴。
陆明时忍笑同她商量道:“你若是不同意,那下次我喊‘这是我媳妇儿’的时候,你就大声跟着我喊‘我不是他媳妇儿’,怎么样?”
孟如韫气噎。
陆明时勒马在一家裁缝铺前停下,孟如韫跟着他下马,好奇地四下打量,“不是说出城玩吗,来裁缝铺做什么?”
裁缝铺的铺主是个四五十岁的妇人,见了陆明时,从身后的柜子中取出一个木箱打开,“昨天刚完工,今儿贵人就来了,您先看看合不合心意,有不合适的地方可以再改。”
陆明时回身朝孟如韫招招手,“过来。”
孟如韫走过去,见陆明时从箱子里拿出一件披风。
那披风是藏蓝色的,下摆处用银线绣着几只瑞鹤,或群聚或振翅,外面的阳光照在瑞鹤的翅膀上,熠熠闪着光。
披风的绣面十分漂亮,然而最引人注目的却它的狐毛大领,银白色的柔软狐毛团簇在领子上,短毛软密,长毛若银,往孟如韫身上一披,将她肩颈围住,衬得一张鹅蛋脸气色愈盛,如梨花衬海棠,更显海棠之丽色。
这披风比孟如韫以往穿过的都要轻便,却更加暖和,因为里面缝了一整张狐狸皮。孟如韫是个识货的人,她知道长公主有件狐裘披风,手感不及眼下这件,尚值千金,她身上这件恐怕更是难得。
都说北郡穷得就风吃土,却也有如此宝物。
孟如韫虽然喜欢,却不敢多看,嗔了陆明时一眼,小声道:“你钱多烧心啊?”
铺主十分惊艳地绕着孟如韫转了两圈,惊叹道:“好衣合该配妙人,老身今日才知天底下还有如此仙子!”
孟如韫听得面色更红,拽了拽陆明时示意他离开,否则人家越夸她心里越局促。
陆明时不慌不忙地逗她,“喜欢就穿走,大不了我把自己抵在这儿给老板娘干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