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大佬成了炮灰(快穿)(1)
《当大佬成了炮灰(快穿)》作者:Colby小狗【完结】
文案:
若华被饱含不甘的怨气唤醒,之后她辗转各个小世界,接手了一段又一段被辗落进泥里的炮灰人生。
一、贵族子弟心血来潮打赌,被骗身骗心后绝望自尽的名伎——若华笑吟吟地看着狼狈不堪的众人:不如我们也来打个赌?
二、落水后被家丁救起,毁了清白的假千金——若华:我的婚事自有亲生父母作主,想叫我嫁给个无赖,没门!
三、被父亲推去顶替恩人之女进教坊司,等平反后却被兄长亲手绞死,只因她“玷污”了门楣——若华:我们是相亲相爱的一家人,要永永远远在一起呢!
四、庶女风光上位路上的嫡姐,名声尽毁未婚夫退婚,母亲被送去道观——若华:母亲在道观,我自当一起去修道。
五、一生与人为善,却无辜被推进池中冤死的姑娘——若华:觊觎别人的未婚夫眼珠子都绿了,那这个白月光我就笑纳了。
……
内容标签: 打脸 快穿 爽文 逆袭
搜索关键字:主角:若华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我为炮灰逆天改命
立意:每个人都是自己的主角
第1章 第 1 章
自古江南出美女,最美当属玉林河。
大熙朝巴源府的玉林河畔是一个奇地,临河一水相隔的两岸,北面是青楼楚馆的聚集之地,百十年间出了无数的优伶名女支,另一畔却是南方地区会试的总考场,周边常年居住着无数奋发向上的莘莘学子。
有听说传闻的书生面露羡慕,道我辈读书辛苦,有这般好地可埋头苦读之余,抬头就见美人美景,精神为之一震,提神醒脑,岂不快哉!
只有真正在那处居住过的人才知道,玉林河宽近三十丈,岸边又密植着树木,只偶尔能见到几道依稀的人影,再多的就没有了。
再则闻名全国的伶女支美是美,但也代表着贵,很贵很贵,绝非身家一般的人消费得起的,更不要说两袖清风的穷书生了。
近水楼台先得月,也得先上得了楼台再说,富有家资的到底是少数,其余人等也唯有望河兴叹。
不过付不起嫖资也阻隔不了人心中的燥动,一帮书生推杯换盏时嘴里免不了带上几句,大多数连面都没见上,却对十大名妓的容貌才情说得头头是道。
“要在下说梦雨姑娘虽美,可才情上到底差了些,听春姑娘那一手琴技之绝,闻之令人心旷神怡。”
“若论才,玉兰姑娘的诗作才令人拍案叫绝,一手簪花小楷已成风骨,堪与大家之作一较高下。”
“在下还是更喜欢宛儿姑娘,娇俏爱笑,听说便是有天大的烦心事,只要她冲你笑上这么一笑,便如阳春三月暧风扑面,叫人骨头都酥软了,倾刻间烦恼全消。”
“余却独爱莹莹姑娘,据说她天生媚骨,从还未知事时就开始练习舞技,周身柔若无骨,一抬手、一转身,就能把男人的魂都勾去……”
书生说罢面露陶醉,在座的男人都秒懂,心照不宣地齐齐一笑,其中颇多狎昵之意。
“咦?”
面向河面的书生突然惊声,众人回首就见对面凸出河岸,官府出资搭建用来举办活动的台子上,一道红色身影正在翩然起舞。
夕阳如血,那道身影却比夕阳更绚丽,像一丛火焰在灿烂燃烧,哪怕隔着数十丈之遥,也能感受到其中的炽热。
无声之舞不过盏茶时间,待那红衣女子临江而立,一动不动许久,书生们才回过神来,怔怔对视间有人掉了竹箸,有人跌了酒杯,都有种神魂皆为震撼之感。
“这才是舞……”
良久,有人讪讪开口,却见最先发现惊舞的书生面色骤然一变,竟失态地站起身来,面前的杯碗打翻了也顾之不及。
“她、她跳江了!”
众人失色,再回首时只见到平台上乱成一团,而刚刚印入脑中的身影已经杳无踪迹,有人呼喊着跳下河中,似乎是试图救人,可此时正值涨潮之际,被滚滚江水一带,芳踪已渺渺,放眼望去不见红衣。
***
一刻钟后,距巴源二十里外的下游。
河水哗哗前行、奔流不息,在泛白的水面上,隐约有一抹艳色时隐时现,突然,一只纤白莹玉的手呈爪形探出水面,随后冒起一簇黑色的水草,仔细瞧去才发现那原来是一个人正奋力游向岸边。
湍急的河水仿佛对那人没有丝毫影响,细瘦的双臂看着不轻不重地随意一划,就推着身体游出一大截远,几乎眨眼间就到了浅水区。
脚踩着河底站起身,湿透的衣裳贴在身上,显出玲珑的身段,女子拔开面上粘着的湿发,一张艳光四射的脸完全露出来,衬得周围的景色都刹时失了颜色。
女子伸手在胸腹间点了几下,弯腰大口吐出河水,好一会才吐净,呛咳着走到上岸,随后脱力般躺倒在嫩草泥土上。
她微微闭目,无数记忆瞬间蜂涌而至。
这具身体的主人名叫李若华,原是东宁县令之女,然八岁时父亲病亡,叔伯族人欺她孤女寡母,侵占家里财物,将母女两人赶出家门。
当时外祖父母早已过世,母亲邓氏没有兄弟依靠,唯有一个妹妹嫁在巴源府,便带着她前来投靠。
母女两人身无长物,一路上的艰难可想而知,邓母护着女儿,自己却熬得油尽灯枯,刚到达就病倒了。
没几日大限已至,邓母临去前将女儿托付给妹妹,只求她心善能赏口饭吃,许诺待女儿长大后说上一门亲事,彩礼尽归妹妹所有。
对于邓小妹来说这是稳嫌不赔的,当时原主已经近九岁,大熙女子十四五就可以说亲,几年时间一个姑娘家能吃得了多少?
而城里的彩礼少的也有一二两银子,多的五六两都有,况且原主长得好,说门好亲根本不难,邓小妹当时满口答应,但等姐姐过世没多久就反悔了。
这就要说到她嫁的丈夫,谭通在衙门当个小吏,地位不高可油水还行,一肚子花花肠子,常常跟三五好友出入暗门子。
去得多了,他对对其中的门门道道弄得贼清楚,早就羡慕别人财源广进的生意,初初见到妻子十足美人坯子的外甥女,心中就是一动。
待妻姐一死,他的心里更加活泛开了,比起嫁人哪怕是卖到富贵人家做妾的一锤子买卖,当然是源源不断的收入更强。
若是自家也弄个暗门子,姑娘家十五岁□□,花期至少六七年,长的十年也有,况且便宜外甥女还是官家后代,要价可以更高,这期间能给家里带来多少收益?
自古财帛动人心,很快邓小妹就被说服,夫妻俩舍下血钱聘请老师,前来教导琴棋书画、吟诗作赋、歌曲舞蹈。
原主初时不知姨父姨母的险恶心思,当真以为他们是为了自己好,十分刻苦地学习以求将来能说门好亲事。
待到隐隐察觉不对时已经晚了,两夫妻已经知道她的聪慧,一旦发现她有所敷衍便是一顿责罚,想藏拙都不行。
到她十三岁时谭通特意请人给她取了个艺名莹莹,在外吹嘘她的美名,果真引起不少富家公子的注意。
有人使了银钱上门请见,回头跟友人一聊,名气慢慢地张扬出去,原主就此沦为了暗娼。
如此过了两年,因才艺出众,舞姿绝伦,受到不少富家公子的追捧,谭通两夫妻就想将她卖个好价钱。
只是李若华生性柔弱,其他都任凭姨父姨母揉搓,但因记着父亲,心中还有一点坚持,只愿卖艺不愿卖身。
两人眼看着白花花的银子流走,气得要命,可打也打了,罚也罚了,都没能让她妥协,后来差点将人逼死,怕断了这门财路,才只得由着她去。
没想到歪打正着,原主被人夸赞出淤泥而不染,名气更加大了,许多人慕名而来,其中不乏权贵子弟,渐渐被捧成玉林十大名女支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