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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煜与王蔚二人结伴前往李三娘一条街。在三娘财大气粗买了大半条街的铺面,以做开店之用后,本地人都将她产业盘桓的街道戏称为李三娘街。
“尔欲先往食肆走,还是想先去杂货铺?”
“自是杂货铺,沈郎不知此店之名声早已传至洛阳,我等早就期盼它能在洛阳开,奈何三娘到现在都没甚反应,也不知是被何事绊住了。”说这话的时候王蔚可惜极了,哎,对他们洛阳风流郎君来说,这店早就成了不可割舍的网红店。
沈郎听此,与有荣焉,很为长安城中有店而自豪,他道:“进门时走慢些,杂货铺生意火爆,每每我来皆人声鼎沸,近日重阳佳节快至,怕人更多。”他自己出门前就被家里人交代了任务,要到店中定菊糕。
不买就是跟不上潮流,就是不够风雅。
进门后王蔚果然被吓了一跳:“人如此多?”他后悔自己今天又作怪做风度翩翩飘逸潇洒打扮,穿的那叫一个宽袍广袖,很不方便往门里挤。
沈煜看出了他的迟疑道:“便放心吧,这里人虽多,却不大影响在内买物什之人,一旦人数达到线上,便会限人进入。”
“如何看得出人有无限度?”
“看门口的藤条筐还剩几个便是。”
王蔚视线转向藤条筐,再次感叹李三娘妙思,进去后他则被沈煜领着扫货。”
“这物味美,多买些。”
“此物也很不错。”
“我侄女多爱黏糕,我也要买些。”
王蔚在心中道:看他什么都要买点的模样,也难怪会身材如此。不成不成不成,他可好不容易瘦削下来,可千万不能再长上去。
哎,莫大郎误我等啊!
莫文远:关我甚事?
他俩运气很好,在杂货铺中便遇见了京师名人莫大郎,他正在想何种吃食会更加受百姓喜爱,以此来做重阳节蒸糕。把自己闷在屋子里头,格物致知,那是万万找不出结果的,故而他深入民众之中,看顾客们的选择,并以此积累经验。
有莫文远在的地方,人就更多些,胆子大的直接上前与他说两句话,胆子小的就绕两圈默默关注,他像是众星捧月的月,在人中央。王蔚是个胆大的,而且自认与他交情不错,便拉着沈煜上前招呼道:“莫大郎,许久不见。”
他回头看见王蔚,惊讶道:“王郎许久不见,怎来长安了?”他还慰问道,“两年不见,王郎似乎清减了。”
王蔚:???没有啊,我只不过是保持身材有方,没再胖上去罢了!
他却不知莫文远这段时间内看了太多短时间内大变样的郎君,走之前分明还身材瘦削,有“弱柳扶风”之体态,才没过多久,就变得腰大肚圆,很魁梧了,与这些人相比,王蔚算瘦子中的瘦子,他看后自觉得对方轻了。
哎,都说唐代是以胖为美,终于到全民胖起来的时候了。
“我来长安也没甚大事,不过是走亲访友,重阳佳节与京城中的友人一同登高,顺带着到你那杂货铺瞅一瞅。”
“那杂货铺可不是我的,乃是阿娘开之,我可没此等妙思。”
“原来如此!此外还听闻食肆中多了许多新玩意儿,洛阳江南店都不曾上,听闻乃是大郎你在西天之路上做的新菜,此刻一股脑儿地全做了出来,我素来就是个好吃的,有这等事怎能不来吃吃?”
“原来如此。”
“大郎为何在此?”
莫文远道:“重阳在即,我欲做些新糕在节日前后售卖,便寻思着来店里看看,见众人更爱何种糕点,做时好心里有数。”
沈煜也好奇了,插话道:“那究竟是何种吃食更为人喜爱?”
莫文远这段时间还是见到沈煜的,甚至可以说他是眼睁睁看着沈煜吹气球似的一点一点胖起来的,故而此时点头与他打招呼回答他的问题道:“以我现看来,还是甜糕卖得好些,柔软粘牙,又有糯米的香甜气息,无论是老人女郎儿童还是郎君都很喜爱。”
沈煜听了在旁边直点头道:“没错没错,我侄女就很爱吃此物。”
“便是喜爱了也不能多吃,尤其是小女郎,吃多了坏牙。”
他们又说了几句,期间莫文远口中惹人喜爱的黏糕已经卖了七七八八,其他糕剩的还比较多,他见此情况,心下已经有了想法,眼见周围人越来越多,便对俩久违的老朋友道:“二人若有意不若一同回食肆?”他压低声音以只有三人听得见的声音道,“我有新菜想要试试,你二人吃遍天下美食,可愿帮我评点新菜。”
这……当然是愿意了。
俩人物件也不买了,就沈煜匆匆找伙计定了菊糕,便跟在莫文远屁股后面走了,身后众人皆以羡慕的眼神看向他们俩,这,太让人妒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