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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杂事儿(11)

但愿长醉不复醒,与尔同销万古愁。

与尔同销万古愁。

怔怔地不知立了多少时候,回过神儿来早已是新月初升,万家灯火。湖面上没了那饮酒放歌之人的身影,却总好似有股醇醇的酒香萦绕不散。

我竟有些醉了。

慢慢地沿着水岸往回走,岸边茶馆酒肆仍未打烊,一串串红红的灯笼映在湖面上,随着水纹晃得人心也摇啊摇的欲凌波直入九重霄去。

忽然觉得有点孤单,有点茫然。能够重生是幸运和喜悦的,这对于我来说已是上天给予的最大的恩赐。所以我不敢再多求什么,穿金戴银,吃饱穿暖,米虫生活,美男相伴,统统都不去想。我只想珍惜这段续接的生命,最低限度的养活它,可以贫穷,但努力不能潦倒;可以平淡,却也做到自得其乐。

只是,我从未想过去求一个伴。

这肉身是乞儿,亲人朋友一概没有,饥饿能够扼杀生命,孤独却能够扼杀灵魂。

所以……我忽然想找个伴儿了,虽然只是想想而已。

是的,只是想想而已。

挠挠头,我加快了步子,臀伤不知为什么好似不太那么疼了,想来是那酒味解痛。

回到了我的地盘儿时不由傻了眼:我的摊子呢?桌子凳子和幡子呢?

基本上在这附近做小买卖的大家平日里相互间都很照顾的,难免谁去如个厕或临时有事走开,旁边的人都会帮忙看摊儿,这已是约定俗成的习惯了,所以下午的时候我才敢放心地撇下摊子去帮那孕妇发信。

四下里看了一看,见卖菜的马大宝还在,忙走过去问他:“马哥,可曾看见我那摊子被谁收去了么?”

马大宝拍了下手,道:“你可不知道——今儿下午那叫一个乱!咱们后边儿那家桃花醉酒楼里有两伙儿人喝多了打起来,从楼里打到楼外,三四十号人闹成一片,摔了那大婶子的鸡蛋,掀了小嫂子的馒头,我估摸着你那桌凳只怕也混乱里被砸了。这不,刚才扫街的才把这儿收拾妥了,要不你去找他问问看。”

这……就不必问了。要是桌凳还完好的话人家也不可能给我收了去,十有八九我可怜的家伙什儿们已经粉身碎骨壮烈殉职了。

幸好行囊我始终背在身上,里面只有几十文钱和四本书及几样日常用品,我赖以谋生的笔墨纸砚也在下午的火并中葬了身。

几十文钱再置一套挣钱的家伙儿是不能够了,没了招牌就没法子招揽生意,招揽不了生意就挣不到钱,眼下的我是没地儿住,再过不了两天就要没饭吃,难不成我还真得回去做乞丐么?

马大宝已经开始收摊子了,街边的店铺也在打烊,路上行人行色匆匆,正是该各自回去温暖的家中与家人共进晚餐、饮茶闲话的时候。

我漫无目的地走着,沐着暖中透着微凉的晚风,发丝挑着桃花的香味儿拂在脸上,不由得想起了“春风沉醉的晚上”这句话。不知不觉间竟又回到了那白衣人泛舟的湖畔,倚住岸边一株垂柳,望着星光下幽蓝的湖水出起了神。

那人会是谁呢?许是某个富人家的公子哥儿,不愁吃穿,不愁前途,每天过的是把酒纵歌快活逍遥的日子。也许我曾在街上与他擦肩而过过,我穿着粗布衫,正为着生计绞尽脑汁,而他穿着白衣,步履悠闲,潇洒风流,唇边带着笑,身边还有几个同样是年少轻狂的好友,就这么擦过去,我没有注意到他,他更不会注意到我,他所走的是他的路,我所过的是我的桥,我与他,各有各的世界,各有各的人生,那般的不同,那般的遥远,那般的可望而不可及。

那样的一个他,永不会想到有这样的一个我,甚至连面孔都不曾见过,就动了心。

好吧,好吧。我承认在态度上一向给人以无所谓印象的我,其实既敏感又善感。对陌生人动心,不是爱恋,而是倾慕。倾慕他的洒脱自在,倾慕他的不拘凡俗,甚至倾慕他有一身纯白的衣衫和微哑的歌喉。

我决定,一但我挣到钱,第一件事就是给自己也买一套纯白的衫子穿。嗯,一定。

偎在树下,朦朦胧胧地睡去,春梦半片也无。

天还没亮,我就醒了。脸上有着丝丝凉意,竟是下起了濛濛春雨。天际微微地泛着蟹壳青,凉风从湖的彼端吹过来,直接穿透了我的薄衫。街上还没有行人,地面早已湿了个遍,我抱着胳膊上得孔桥,却看见落了满桥的桃花瓣。

春天要过去了么?

也罢,就这么把春心、春思、春梦都一并带了去,人还是现实些的好,少女情怀并不能当饭吃当床睡,我只是个平凡的普通人,活下去,才是眼下我唯一要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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