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到lv20,从而将商城升级来购买中级传音盒,真是任重而道远。
退了房,沈拾琅便驾着驴车继续赶往京城。
终于在当天日落之前,进了京城的城门。
苏锦时也是第一次见识到了真实的古代都城的繁华。
清明上河图,诚不欺我。
京城这时候的客栈并不好找,大都客满了。
沈拾琅打听了几家之后,便直接去找了牙人,便是大熙版的房屋中介,打算直接租一处宅子。
反正只他一人,不必太大,够他自己住即可。
待将来被安排了职位,若在京中为官,并未外派,好歹也有个固定的住所。
只是在宅子找好之前,沈拾琅还是得先住几天客栈。
好在来京赶考的举子们,大都先是打算在客栈住着,很少有人如同沈拾琅这般的想法。
因此宅子还算好找。
因银钱有限,牙人给他寻的是一处胡同内的民宅。
宅子不大,邻里之间只有一墙之隔,说话声音大些都容易让隔壁听到的那种。
院子小巧但也实用,里头格局紧凑,茅房、厨房和一间卧房。
茅房单独在一处,卧房则是连着一个小巧的厅堂。
位置距离皇宫挺远,步行的话得走上小半个时辰。
但胜在价格合适。
沈拾琅自己攒的银钱刚好能租得起这套宅子。
签了契子,付了租金,沈拾琅便搬了进去。
一整天的时间,沈拾琅一边温书,一边抽空将宅子打扫干净了。
接下来的时间,沈拾琅便安心等待会试。
在会试之前,京中的贵轩阁,便是文人骚客,知名才子常常聚会的地方。
诸人在此地谈经辩义,针砭时弊,大方的抒发自己所思所想,大都是为了博取才名,引起朝中注意,为自己在会试、殿试上的名次增加一些筹码。
在京中扬了名,亦能引起一些贵人的注意,引为门客或是弟子来扶持。
京中才子也听闻乡试解元已经来了京城,还给他下了帖子请他去贵轩阁,参加过几日将要在贵轩阁举行的诗会。
第66章 会试】
但沈拾琅都婉拒了,安心在家温书。
转眼,便到了会试的时候。
会试的前一天,苏锦时便在商城中买买买,为沈拾琅挑选参加会试时能用得上的东西。
除了羽绒衣,苏锦时还给沈拾琅买了羽绒被,护膝,和只露出指头的皮手套。
露出一些指头方便他握笔,不至于太过于影响写字,但又足够暖和。
“你先戴这副手套写字试试看习不习惯?如果不习惯,我再看看有没有别的办法可以给你的手保暖。”苏锦时说道。
现在沈拾琅对苏锦时送给他的一些大熙没有的新奇玩意已经逐渐习惯。
他戴上苏锦时给他的手套。
皮质又细又软,贴合在手上,中间并未填充棉花之类的材料。
指套的部分,露出了每根手指的前两节,方便手指弯曲。
因为手上大部分都被手套包裹着,因此指尖即使露出来,也并不觉得冷。
沈拾琅执笔在纸上写了几行字试试,对苏锦时说:“与不戴手套比,多少是不太一样的,不过影响不大。”
沈拾琅说着,又继续写,写了满满一页纸。
苏锦时见他越写越顺手,字体与他不戴手套时写的并无二致。
“怎么样?”苏锦时忙问。
沈拾琅微笑,“已经很习惯了。”
“现在帝都的天还冷,考场又都是敞开的隔间。”沈拾琅道,“明日我戴着这副手套写字,手不会冻僵了。”
能帮到沈拾琅,苏锦时很开心。
下午沈拾琅收拾第二日会试要用的东西。
苏锦时也从旁帮忙想着,免得有什么遗漏。
第二日一早,苏锦时特意从商城给沈拾琅买了豆浆油条和两个鸡蛋,还有两碟小菜。
“在我这个世界,小学的时候,考试每科的满分是一百分,所以考试当天的早晨,我家为了给我讨个好彩头,就会让我吃一根油条,两个鸡蛋。这两个拼在一起,就是100。”苏锦时一边说着,一边沾了茶水在桌面上写下100。
“那希望我也能考出好成绩。”沈拾琅高高兴兴的把苏锦时给他的早饭吃完,便背上行囊去贡院。
待沈拾琅到的时候,贡院门口已经排起了长队。
有苏锦时在,沈拾琅便没有带干巴巴的干粮。
像乡试时那样,趁人不注意时,苏锦时便会给他拿出热腾腾的包子馅饼这类不易引人注意,可又热乎好吃的。
早晨还会给他煮鸡蛋和粥。
沈拾琅在排队时,还遇到了之前在客栈中认识的举子。
与众人打过招呼,有人问他,“沈兄,你可见到徐良川了?”
“并未。”沈拾琅摇头,考场前排队等检查的举子多,沈拾琅倒是没注意,“人太多了,实在是不太好找。”
另一人道:“我听说他不参加这次的会试了。”
“为何?他这次乡试成绩好,怎么不一鼓作气?”另一人奇怪的说,“而且他都来了京城了,若不参加,岂不是花费很大?”
“听说他身体还没好呢。”对方说道,“先前在咱们住的客栈,他不是闹肚子,往来茅房折腾了一夜,身体都虚脱了吗?还因此以为自己见了鬼。咱们觉得他应是身体虚弱出现的幻觉,可他却好似真的认定了自己是见了鬼。”
“发热的时候还说胡话,一直喊着鬼呢。”那人道,“后来退了热,病虽好了,可总疑神疑鬼。尤其是到了夜里,根本不敢睡觉。他说他屋中要一直点着蜡烛,不敢吹灭。可就算点上了蜡烛,屋里点点灯光照不了多亮堂,阴影重重的反倒让他更害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