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长缨在她手(25)
“无碍。”
迟先生拿着糖块细碎的糖葫芦,与在案的其他人告辞完,便又进屋了。
留下的四人,瞎子乐呵呵望着沈辜,王家父子复杂地望着沈辜。
沈辜摸摸头,“吃啊,吃饭,看我做什么?”
王苌缓缓鼓掌:“牛。”
嘿,讨好人罢了。
前世她还不屑得做呢。
...也不是不屑,只是后来地位高了,都是他人巴结她。
倒在李持慎府里做过些讨人欢喜的事情,那段时间,李持慎看她眼神虽古怪,但待她亲近不少。
不过这也正言明了,无人不爱卖乖讨巧的孩子。
沈辜吹吹粥,慢条斯理喝了口。
笑意隐没在碗边。
王家父子、小刘村众人、先生...若都喜欢她,那她想住多久,住得舒服与否,自然由她定了。
第10章 意气风发少年郎
晚间,王老爹收拾好锅碗,带王苌拜别,瞎子吃完饭也走了,学堂里便又剩下沈辜和迟恕庸二人。
抱着软乎乎的小灰狼,沈辜走近书案,塌下腰身看向迟恕庸。
“有何事吗?”许是面上的目光过于热烈,他再难忽视,便搁下笔,轻声问道。
“先生,您看它,”沈辜把小狼举过头顶,“这是咬伤王苌的母狼留下的崽,那母狼十分通人性,我很喜欢...”
“母狼何在?”迟恕庸淡淡看了眼她手里的狼崽。
“自然是死了,不然哪里轮得到我把小狼带回家呢。”
听到母狼已死,迟恕庸丝毫不感到意外,轻轻颔首,表示他知道此事了。
又这副不在乎的模样,沈辜撇嘴,把扑棱着四肢的小狼按进怀里:“先生,您觉得我的狼该配个什么样的名字?”
“你的狼,你喜欢的名字就行。”迟恕庸提起笔。
沈辜抚摸着小狼,蹲在地上沉思好久,忽笑道:“既在深秋相遇,怎么也该给个符合时令的好名字。”
“嗯。”
迟恕庸正摘句至:春者天之本怀,秋者天之别调。
笔尖微顿,他倒挺想知道沈辜会取出一个什么样诗情画意的名字。
“啊...我记得,带王苌下山时,柿子树上果实寥寥,但树冠处剩下的那颗既红又大,想来定是好兆头!”
“事事如意,柿柿如意,便就叫柿子最好了!”
沈辜喜不自胜,举起小狼拱了拱它湿润的鼻头,道:“你便叫柿子咯。沈辜的柿子!”
“寓意不错。”迟恕庸取了张稍窄小的纸,写下柿子与沈辜的名字。
而后她把写好字的纸接过来一看,“想不到先生一雅致人,落笔竟这般狂放。”
迟恕庸的字刀砍斧削,走势凌厉。
和他清俊温和的模样半点沾不上边。
“人之性,莫难察。”
“是啊,人的皮囊总是看不透的。”沈辜附和。
她的话叫迟恕庸顿了顿。
他细细看了眼蹲在面前的小少年。
容貌清秀,身量瘦小,怎么看年岁都不会大,却偏会说些老道的话,好似经历过许多一般。
“我爹娘曾侍奉过一个人,他生得极好看,可心肠狠毒,陷我沦落至此。”
沈辜厌烦地拧眉,“可见真心换不来真心,世人趋利,简直到丧心病狂的程度。”
“...祸福相依。”迟恕庸收回打量的眼色,“你今日也累了,早些歇息吧。”
“嗯,先生也早些休息。我给您购置的冬衣已挂在院中除尘了,明日给您瞧瞧,看尺寸合不合适。”
“多谢。”
沈辜摆摆手,扭身钻进被窝,面向墙壁,背对迟恕庸,心神微松弛。
方才幸而她敏锐,觉察到自己话里有古怪,编了一通话混过去。
十一岁的孩童,不该懂得这么多事理罢。
除非有所藉由。
看来她得更勤学些,届时若口出不妥,便抛出是书卷所言,自己不过背诵的理由。
想到了好法子,沈辜把柿子塞进被窝,继而沉沉睡去。
*
王苌被野狼咬伤是举村皆知的事情,谁都想不到,他仅隔了一日就又回到了学堂。
“玄淮兄,王苌他和你一样,都想考学进京吗?”
沈辜识记完《千字文》,终于换了本诗三百来学平仄。
正是课下时候,她往后瞥了王苌好多眼,都被无视了。
于是只好拉起身旁的刘玄淮聊天。
“唔,他并不擅长做文章,不过打猎却很在行,十四岁时候便能和老猎户们上山打狼赶虎了。”
原来如此,怪不得有能耐射箭杀死母狼。
沈辜若有所思,起身欲到王苌那儿打探更多,这时迟恕庸戒尺一敲,该上课了。
只好等下学。
端坐在学堂的时日,沈辜确实学得很多书中道理,譬如为人为官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