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紧夫君金大腿(出版书上部+下部)(40)
「为何这样做?为何……主动亲我,与我唇舌交缠?」顿了一息,语气更狠。「说!」
乐鸣秀一时间被他箍得腰骨微麻,既然无法挣脱,那她便顺应,由着他紧收劲臂。她仰起潮红脸容,暗自咬咬唇内的嫩肉稳住心绪,朝他很理所当然地扬笑——
「原因再简单不过啊,因为小女子我心仪你、喜欢你,金大爷早就知道的不是吗?而既是心仪喜欢就必然想去亲近,此时此刻逮到了独处机会,如此这般亲近你……嗯,莫非是惹得金大爷心里不喜?」
金玄霄像在骤然间失去对她的掌控。
接近她、对付她、掌握她……等等又等等的,起先时候他尚游刃有余,却也不知从何时起,眼前的姑娘家开始不受控,超出他许多意外的意外,令他惊奇,令他脸红心热,令他体会到内心之无措。
「金玄霄……」唤声轻轻。「你当真不喜欢吗?」她眸光清亮,问语微哑,绝无咄咄逼人的气势,却有引人深坠的柔软。
「没有!」金大爷答得有些太用力。
「当真没有喜欢?」她都快哭了。
男人脸色一沉,眼尾略见泛红。「笨蛋!是没有不喜欢!」
「没有不喜欢……啊!那,那就是喜欢了是不是?我们是彼此喜欢,相互喜欢的,是不是?」
金玄霄不再作答,一声短促啸音将差不多玩疯的大黑狗子召回,搂着她跨上黑毛兽。乐鸣秀身子被他摆布成侧坐姿态,当黑毛獣一下子出了桦木林子往来时路奔回,她为了稳住坐姿只能攀抱他,两条藕臂牢牢搂紧他的劲腰。
「金玄霄,你还没回答我呢!」她连名带姓唤他,唤得越来越顺口自然,少了以往那股子戒慎。
风呼呼过耳,她十指抓皱他背心衣料,小脸高扬,不肯放弃般再道——
「没有不喜欢那就是喜欢了,我没理解错啊,难不成没有不喜欢也没有喜欢?那是什么表示嘛?金玄霄,难道你没弄明白自个儿心里的意思?」
男人刚硬的下颚似乎绷得更硬,她瞄见了,眸心轻湛,仍叨叨絮絮说下去——
「……你不确定到底喜欢不喜欢,可还是应了我的求亲,这样岂不是太委屈?金玄霄,要不咱们俩的婚事且缓缓?我等你……我愿意等你的,谁让我心仪你又喜欢你嘛,都说先喜欢上的人要辛苦些,我总归是吃苦当作吃补,甘之如饴唔唔唔……」她喃喃不停的小嘴被男人以唇封住。
她的「喋喋不休」和「废话太多」终于惹得金大爷一脸铁青,蒲扇般的单掌掌住她的脑袋瓜儿,低头就是食髓知味般的一顿狠亲。
唇齿缠绵,心与心隔着血肉相互撞击,激出灵蕴与灵蕴的互相呼应,有某种难以描绘的「能」在虚无中爆开,灵敏易感的物种最能深切感受……于是大黑狗子特别兴奋、无比开怀,它张大一张狗嘴、垂着大舌,利齿咧咧吃进满嘴的风,四足仍撒得欢快……
它家只会欺负它的主子终于晓得「欺负」别人,而这个「别人」也不是别人,是很可爱可亲、温柔爱笑的「旧人」,是它喜欢的人啊!
嗷呜——嗷、嗷、嗷呜呜——
没谁知道黑毛兽在激切个啥劲儿,如此这般的激切,只有它自个儿能懂。
黑毛兽载着主子和姑娘去而复返,重新返回队伍之后,一行人当晚就在那片高树参天的桦木林野营过夜。
然后翌日,在午后近傍晚的时分,终于,众人抵达目的地——
猎狼族黑石堡。
老实说,在乐鸣秀的认知中,原以为霸行北方、令北陵忌惮无比的猎狼族人过的是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生活,以为那定然是一个又一个的厚毡帐篷,搭建在牛羊成群的丰美草原上。结果,映入她眼帘的竟是一座矗立在断崖绝壁上的黑色堡寨。
牛羊成群的场景?有的。
她看到石碉堡寨下一望无际的高地草原,青青大地上一条碧蓝长河蜿蜒流过,河两岸散布着好几群牛只和羔羊儿,好多条健壮牧犬在当中奔跑吠叫,帮忙牧人管着牛羊。如此看来,有易守难攻的堡寨,亦有牛群、羊群和牧犬,到底过的是游牧生活?还是定居一地?
嗯……此际在她看来,像似一半一半,皆有之。
黑石堡外的野原大地上,除牛羊牧犬外还有好几处牧人的帐篷,篷子外有简易造起的火炉和吊锅架子,更堆着不少干牛粪取代薪柴当燃料,少不了还搁着一些锅碗瓢盆,满满生活感,很显然是逐水草而居的牧族。
乐鸣秀处处留心,细想了想,很快便明白过来——
重生的这一世,自决定要「狐假虎威」仗他猎狼族金玄霄的名号摆脱萧阳旭后,她就不断不断地留意他、旁敲侧击打探他,加之与他相处到现下,她自然而然得知了更多关于他、关于猎狼族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