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香酱今日也在绝赞日常中(17)
大部分情况下小安都是这种随便我的摆烂态度,而现在却非常努力地组织言语企图说服我——实在是过于笨拙,以至于我都不打算为难他。
【有道理。】
我假装自己已经被说服。
【对嘛,不要深究~】小安的语气又重新回到之前的轻佻。
而他显然不能窥视我的思想,我现在开始回忆过去的事情,试图找到一些线索。而此时我收到了我哥的短信——
【立香,把夜斗的联系方式发过来,我自己和他沟通。】
我眨眨眼。
【小安,你还记得“夜斗”吗?】
【当然记得,】小安毫不犹豫地回答我的问题,接着他意识到了什么,【立香说的“遗忘”是指这件事?】
我不记得夜斗到底是谁,从名字来判断大概是男性。我向上翻阅与我哥的聊天记录,这才知道在几小时前曾碰到过夜斗,并且以每次五日元的价格雇佣他进行每日采购。
但无论是他的面容还是其他信息我都没有任何印象。就算我现在得知了我打算雇佣他做事,当时的场景却完全回忆不起来。
我翻看自己的通讯录,发现确实有夜斗的联系方式——那通电话还是我自己先拨打的。
从小到大我的记忆力都不错,所以问题应该不是出在我身上。
【小安,或许我们碰到了某种怪谈?】
我哥是英灵,能记得这种灵异现象很正常。小安……我不知道怎么归纳他,总之能记得也很正常。
【我也不清楚,总之没有恶意。】
【这样啊。】
我想了想,拿出一本崭新的笔记本,接着双手合十,【拜托了小安,把我和“夜斗”见面时你还记得的事情全都告诉我。】
雇人长期办事总不能转眼就把别人忘记,直接当做无事发生吧?就好比已经签订了劳工合同,结果老板不承认自己手下有这样的员工。虽然我也不是什么正直之人,但这种恶劣的行为绝对不会做——哪怕对象是容易被人遗忘的怪谈。
就这样,我的笔记越记越长。
而现在——
“立香,你到底怎么办到能记住无名神夜斗?”
我哥坐在饭桌的另一侧注视着我。
我咽下口中的饭菜,“这很困难吗?”
这时我哥看向我的眼神仿佛看到某种游离于世间的奇迹存在——被神明眷顾以至于异于常人。
“原来如此,”他点点头,“立香确实能办到。”
我觉得他的想法大概率偏离事实,不过我没打算解释。
我趁我哥不注意时微微扬起小指,于是黑泥在尾端环绕,仿佛拉勾。
那是一个约定——
我和小安的秘密。
就像放入钥匙或是御守,我在小安那边还寄放了——
一本无人知晓但我时常更新并翻阅的笔记本。
记不住夜斗所以只能靠看笔记反复记忆,这件事实在太丢人。
所以——
【小安你绝对绝对不能告诉别人哦。】
第14章
“藤丸立香,假如你死亡后还能拥有转世,便由我来抚养吧。”
醇香的红酒在黄金酒杯中轻晃,金沙发上金发王者的血眸依然猩红——
“这是你这家伙理应获得的恩赐。”
这里是迦勒底,人类最后的希望之地。
“多谢英雄王的好意,”对面沙发上的橙发少女眨眨眼,接着将手中的同款黄金杯放在桌上,杯中的汽水微微晃动。
她扬起嘴角。
“不过请让野草自由生长吧。就算火焰如何肆虐,我相信最后清风吹过之时,依然会挣扎地向前。”
“如果真的有转世的那一天,”她举起盛着廉价汽水饮料的贵重金杯,做出干杯的姿势——
“请允许我与您再度共饮。”
于是金发王者愉悦的笑声传来,最后他道——
“允。”
岁月流转。
吉尔伽美什没有想到这一世还没几岁的藤丸立香直接找上了他。
明明对这一世的她而言,他只是素不相识的陌生人,但是失去家人的橙发小团子却仿佛嗅到线索的绝望兽类——
“请帮帮我。”
如同发现早已看中许久的宝物自己掉入他的手心,仿佛遇见可爱的小兽最后选择一点点向他靠近。
英雄王最终发出愉悦的大笑。似乎时光回到曾经,这位王者再次说出当年的话语——
“允。”
“我需要付出什么?”
“付出吗……”吉尔伽美什赤眸中猩红的光泽闪动,“我允许,我原谅,我纵容。”
他的声音狂妄至极,但是又仿佛只是在道出真理——
“藤丸立香,你只需存在于世。”
绮丽的鎏金涟漪在王者的背后显现,他随意地拿出一个金杯,然后丢向橙发的小孩。
接到金杯的女孩发现里面盛的似乎是汽水饮料。
她微微抬头,不远处的王者正举起同款的金杯,在一饮而尽后,看向了她。人类最古老之王扬起嘴角——
“现在轮到你了。”
跨越两世的约定在此实现。
我不知道为什么当年叔叔非要让我喝肥宅快乐水,但那是我第一次接触这种饮品,从那以后它便是我买饮料的首选。
现在我正喝着肥宅快乐水,在我哥旁边看他洗碗。
早在几分钟前,我和我哥吃完饭后,我便把碗筷拿到厨房。正当我撸起袖子准备洗碗时,我哥就黑着脸把我拎到一旁。
“你发热才刚好,洗碗我来吧。”
其实我家完全可以买洗碗机,但我哥不希望养成我游手好闲的性子,于是才没买。
由于我哥洗碗是一件非常稀奇的事情,我直接从外面搬了一张略高的椅子,随意地坐在上面,咬着吸管好奇地盯着他看。
我哥早就注意到我的暗中观察,他无视我很久,但最后叹了口气,放下手中的碗,看向了我,“……这里没什么好看的,你到其他地方去玩吧。”
“不要,”我毫不犹豫地拒绝我哥的提议,然后快乐地吸了几口肥宅快乐水。这时我的注意力转移到我哥擦干后准备把我拎走的手上。
在他伸出手的那一刻,我抓住了他的手腕,然后另一只手放在他的手掌上,比较大小。
刚浸没于水中的大手虽然指尖微微泛凉,但掌心依然温热。
“果然还是比我大很多。”
我哥不知道我在想什么,他可能只觉得我麻烦,于是下一秒我就被拎了出来。
在关门的那刻,我似乎瞥见他的耳尖微微泛红。
因为不确定有没有看错,所以我在我哥关上门后立刻把门拉开。
白发的帅气青年微微低头,他面上没有多余的表情,只是用隐隐闪过几分无奈的眼眸注视着我,“怎么了?”
我仔细观察,发现他的耳尖并没有红。
——果然是我看错了。
真是遗憾。
“没事,”我又把门关上,“哥你继续慢慢洗碗吧。”
我隐约听到我哥的叹气声。
大概这也是错觉吧。
为了防止我哥打我,我跑到离厨房稍远的餐桌旁坐着,接着看向我的手。
刚刚我哥在洗碗时,我就发现了我之前没有注意到的细节。虽然我现在已经知道我不再是过去的小孩,我正在慢慢长大,但我发现我哥的手依然还是比我大近乎一个指节。
“好不甘心,”我喃喃道。
黑泥此时涌出,慢慢攀上我的手,缠绕又覆盖,最后变成一副超大漆黑的手套——
我的手现在看起来又变得和我哥差不多大。
虽然事实没有改变,但我心情转晴了不少。我本想拍拍手上黑泥表示感谢,但两只手都被黑泥完全覆盖,相互拍就是手套打手套,很没有诚意。于是我就把双手靠近嘴边,分别轻吻了一次。
我还来不及说出道谢的话语,原本包裹住我手的黑泥不知为何直接掉了一地。
我蹲下去企图把它们捞起来,结果它们软趴趴到根本拿不起来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