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远山自然也不会说这些俗事,商商量量的问:“我先到了两个月,眼下武功平平,你要不要先在本城内玩耍,等我武功再进益些,有以前四分之一,再陪你远行?”
江湖险恶,根据这身体的记忆来看,各地虽然算不上烽烟四起,但绝对不太平,拦路抢劫的山贼土匪,一些半疯的一言不合拔刀相向的江湖中人,一个赛一个的脾气大情绪不稳定。
自己出的主意,就得善始善终,可惜只先来了两个月,倘若先来两年,现在就可以安安稳稳的四处游逛。
林玄礼欣然答应:“正好我要先调养身体,就算不练武,总不能爬山都爬不动。”
一个新的世界,那就会有新的零食特产,新的菜肴,以及更多全新的文学作品,这还不赶快抱着零食和小说躺下来享受生活?
王管家又不傻,不会追着老爷问您什么时候认识的本家穷亲戚,既然老爷高看他一眼,吩咐账房随时可以给他支钱,不论要多少只要账面上有,随这位十一郎取用。也不知道究竟是什么关系,初步猜测肯定不是招做女婿,对女婿哪有这么好的。
林玄礼在他家住了三天,吃饱饭就打坐练气,也不知道是这人本身体质还行只是饿坏了,还是自己真的很有天赋,身体素质提高了好几倍,已经接近于一个健康的年轻人,遇到什么时候能跑的动,也能敏捷的躲起来。
第四天待不住,要了二百个铜钱出去逛吃逛吃。
轻车熟路,直奔茶楼,选择心爱的花生、茶干和青团、桃酥。
烤花生本来不是他的挚爱,但阔别多年,突然就懂什么叫物以稀为贵了。
说书先生在台上声情并茂的讲《小李飞刀和他的一二三四五个情人不得不说的故事》,以及《那些对李寻欢又爱又恨的男人们》,学男像男,学女像女,至于老人小孩的声音语气用词,所学无不精妙。
说到李寻欢和荆无命的一场决战,从桌子下面抄起琵琶信手弹拨,用上宫调唱道:“
麻衣黑肥冲北风,带酒日晚歌田中。
男儿屈穷心不穷,枯荣不等嗔天公。”
满座齐声喝彩,好琵琶,好音调,这音色清脆,声声送入听众的耳朵里。唱曲的声音比说书的声音略低一点,穿透力却更强。
林玄礼磕着花生,本来挺兴奋,他有点喜欢李寻欢,如果再多喜欢一点,就会强迫慕容复变成代餐让自己欣赏,但还差这一点点。如果现在能见到李寻欢,和他喝两杯酒,那我现在就开始疯狂修炼《易筋经》。以免不能打一架。
说书先生说完今天这一场书,不无感慨的叹息:“可惜小李探花何等惊才绝艳,已经是百年前的人物了,当年的英雄美人只有子孙后代存世,却不见当年的风采。百年之后才有一位踏月留香的盗帅,现在也已经驾鹤西去。这可真是,小李飞刀成绝响,人间不见楚留香。”
啪!一摔惊堂木。
“过几天讲完了小李飞刀梅花树下一命归西,再讲讲盗帅三取九龙杯戏耍相国。”站起来起来又收了一波钱。
林玄礼:“啊?”(⊙_⊙)?
她就安排我来吃花生、听评书的吗?就算本王对于生活享受的要求比较低,这也太单薄了。
嘿嘿,花生!
……
王繁英有她自己的形象包袱,她也很喜欢维系自己的高人形象,虽然干的事儿少,不抓实权,但永远被推崇,永远不会被轻视和戏弄敷衍,人前人后提起来都很尊重。
这固然因为小熊的人品很好,自己的实力也很重要!
所以她选择的时间线是五年前,选择的身份是一个和驸马闹翻的公主。
这公主的故事很有趣,驸马和她别府分居,却和几个好友勾搭有染,公主一开始毫不知情,还以为驸马冷落自己是因为贪欢好色,在仔细派人调查过之后,才知道驸马就是那个色。于是在筹划好的某一天,带着公主府的家仆直扑驸马在城外的田庄,捉住泡温泉的四个人,也不问谁是驸马的情夫,谁是无辜好友,统统捆了双手拖在马后,准备一路拖进城游街。
到城门口就被城门官拦住了,倘若真叫天子脚下首善之区,有四个人被拖在马后游街,血流满地,别说自己的官职,洛阳令都快做到头了。不敢惊动公主,只将捆着人的马匹拦住。这四个人都没穿衣服,有三个人半身磨的血肉模糊,双腿可以见骨,其中一个已经可以进宫当太监了。另一个身体较好,一路上发足狂奔,只是双足血肉模糊,身体还保全了。
皇家犯法岂能与庶民同罪?人死都死了,岂能再把事情闹大,叫天下人耻笑?
没法救治死在当场的三个人就分别安排了,驸马‘病故’,两个书生是被郊狼围攻咬死,幸存者安排了一个三千里外的武将官职,即刻上任。
公主也不能留在京中,就‘自愿’去名山宝刹出家,为父母祈福,做了个代发修行的女冠,道号云霄道人。
王繁英觉得等自己离开之后,把内力和改造好的身体留给她,故事的发展一定会很有趣。她对公主的所作所为不打高分,这属于报复人把自己把自己也给坑了,总好过忍气吞声。
不太聪明,但是体质够好,有钱有势,完全不用为生计发愁,长得还挺漂亮。
云霄道人在道观里纵酒狂歌,靠着大撒币整日受人吹捧,不三不四的女冠女尼都来谄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