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可恶的康斯坦丁(79)
作者:欧路 阅读记录
见鬼,我得行动起来,让这个世界看看...我其实什麽也没做。
1991
我不是这里的人,也不是别处的人。世界只是一片陌生的景物,我得精神在此无依无靠,一切与我无关。好耶!
我应该现在吃块披萨,千万别加罗勒叶,最好加点菠萝,一定要多加芝士。
终于,当我置身于充满事物芬芳的披萨店里后,我认为这就是生活的意义,美味啊,来块披萨,喝点快乐水,舌尖味蕾与这些鹹甜的食物碰撞后的快乐,入口后拉丝的芝士,扯的越长吃起来觉得越美味,最好像藕那样藕断丝连的,甜味与饱腹后的多巴胺触及大脑皮层后,快乐就那样洋溢在我的嘴角,微微扬起的是快乐的弧度,我掏出面纸擦擦嘴,红黄热辣的油脂——多麽性感的一个嘴唇,这是我的嘴。
吃饱喝足后,我又开始推翻过去,太参与谁的人生,终究是一件错事,我会因为约翰的一生抑郁而死的,可我就是好奇的想试试,我到底会因为处理约翰变成什麽样?我改变了那麽多事情是否真的能让他变得与漫画既定的结局有所不同。
我不该对他太苛刻的,他只是一个漫画人物,我不该太投入的,我帮助他只等于编一个新故事。
哈哈,那我杀人也不算杀人啊,只是帮一个漫画人物提前结束他在画框里的营业而已,我杀这些人都不如欧洲中世纪的一只老鼠杀的人多。
噢,布鲁斯不会这麽想的。
这帮助约翰的日子就像路易十六一样没有头,只要他活着一天他就能惹出点事端出来,这麽多年他年龄渐长,脾气见长,嘴臭也见长,长的是挺大挺高,好不好还另说。
老开一些像查理一世一样让人摸不着头脑的地狱笑话,也没人陪我笑。
孤独啊,我一只都是一个人——虽然这是我自我选择的,虽然我笑着,但没準我很忧伤。
完蛋了,披萨要吃完了,我得再吃一块,但只能是最后一块。为了保持住我对披萨的热爱所以还不能任由自己胡吃海塞的吃腻披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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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躲入了酒吧买醉,他也许想追赶好友布伦丹的步子换一种死法也未必,肺癌转变成肝癌。
他喝,他喝喝喝,他抽,他抽抽抽。从出生往后所有人都从他脑子里过筛了一遍,三个小时过去了,所谓的办法还没有成型,酒吧也快关门了。
他愤慨的想着,那道貌岸然的坐在俱乐部里,他懂什麽,跟他那些兄弟一个德行,都他妈...
他就那样一边喝酒一遍想着,酒精能刺激他的大脑,让他一直保持清醒。
不知怎的,他总有种感觉,他惹错了天使...他漏掉了什麽,他知道漏了什麽,他做错了什麽,等等...不是错....是不一样。
他到处乱跑,指望别人来帮我....可是..我总得依靠自己,不是吗?对,那麽,让他想想自己能做些什麽?
问题在于,他完蛋了,加百列说原因是:地狱宣布了他的灵魂归地狱所有....
不,地狱是一个地方,他不能归一个地方,他归的是那个人——初堕者,如果他要是和地狱里的其他人做交易呢?那麽他们会如何应对,他们不可能把我剖几份然后分,地狱里的他们一个人都会得不到他。
上帝!日!噢!
他这是耍诈,疯狂,鬼魅,不合他妈的规矩。但是,可能管用!
人总是要抱着希望的,不是吗?
虽然有了办法,可还得实施,万一失败了呢?
他万般无奈的为自己处理后事,他没敢再去见父亲,他回利物浦只是为了对谢丽尔和侄女吉玛说再见,他想的很轻松,只是当他真的要离开的时候还是忍不住在他姐姐的怀里痛哭流涕。
他别无选择,坐火车又回到了城市。
十五岁那年他第一次来伦敦,他被意外之喜沖昏了头脑——他拥有了一套房,最后就在这里这麽安顿下来的,是啊,被城市之光引诱而来,然后深陷屎堆却懒得挪窝。伦敦就是这样对待每一个来这里的外乡人。啊,他也许说的有些刻薄,伦敦没那麽糟。
是的,他还有查斯,查斯来接他了。
他们寒暄着,关于查斯又有一辆新车的事情:“查斯,你他妈弄到车了?”
“对,基督,...约翰!你脸色惨白的像厕纸,伙计!”查斯挺关心他,但查斯这次也无济于事,没法帮他。
“我知道,不过,有你为我打气,我会好起来的。你把车停哪了?”他关切的询问这个问题,这也和他等会要做的事情有关。
沿着无数车的车流,查斯带着约翰来到一辆看着又破又小的绿色改装出租车前,约翰张开双臂笑着比划这车的长度,这比他张开手臂还要小的车的宽度“耶稣啊!我听过迷你出租,可这也太荒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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