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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莉被他突如其来的愤怒弄得莫名其妙,皱着眉头,想要掰开他的手:“你松开我,我就告诉你。”
谁知,他手上的力道反而更重了,语气甚至带上了一丝怨恨:“我说了,不要转移话题,回答我。”
切莉被他捏得眼泪汪汪,不明白他在发什么疯。
要不是他作曲的时候,不喜欢听见任何外界的声音,她也不会无聊到去舞厅,更不会喝下有问题的酒,差点被一帮恶心的混混侵.犯,还出现了幻觉,看见了一颗血淋淋的人头,做了一晚上的噩梦……好不容易第二天缓过了劲儿,想吃点儿甜滋滋的馅饼,安抚安抚受了惊吓的身体……但见他心情不好,她就暂时抛下了馅饼,主动关心了两句,他就莫名其妙地对她发作起来。还有比他更不讲道理的男人吗?
切莉不想跟他说话,抓着他的手,深吸一口气,想把他的手指掰开,但无论她怎么用劲,他的手指都纹丝不动。看着他冷漠无情的眼神,她又气愤又委屈,干脆把头一低,狠狠地咬住了他的虎口。他不松手,她就一直咬着他。人的牙齿虽然没有动物那么尖利,但只要用力,仍然能咬出伤口,咬出鲜血。不一会儿,鲜血就溢满了她的口腔。她咬掉了他的肉,咽下了他的血。
他真的疯了。
看着她的唇吸饱了他的血,显现出一种媚态的红,居然觉得这样也不错,算是另一种意义上的交融。他的血会流入她的体内,渗透她的内脏,死死地附着在她的血管上。现实中,她可以去舞厅,接受其他男人的搭讪,盘算着怎么甩开他,但在这种意义的交融上,她永远也无法摆脱他。
见这样都没办法让他松手,切莉气得重重地蹬了他一脚,嚷道:“你到底想干什么?!”
“我只想知道,你昨天晚上去了哪里。”他平静地说。
“舞厅!”她气冲冲地答道,如此直白的回答,反倒让他愣了一下,“没听懂?也是,你整天待在屋子里作曲,哪里知道这种地方。那是喝酒的跳舞的地儿……你作曲那段时间,我无聊死了,没人陪我说话,也没人逗我开心,我无聊到把你书房里能看懂的书全看完了,实在找不到事情做,才去那儿喝酒!”切莉越说越委屈,再加上下颌骨被他捏得疼死了,眼睛不由含了一汪亮闪闪的泪水,“是不是有人告诉你,我去了什么不好的地方,你才这么生气?”
他还在出神,被她的坦然弄得有些无措:“……没人告诉我。”
“我不信,肯定是哪个多嘴的小野鸽告诉你的!”她蹙起眉毛,“算了,不管是谁告诉你的,反正我去那里只喝了几杯酒,还倒霉地喝到了有问题的酒——”
没想到她连这事儿都坦然相告。他彻底愣住了:“什么有问题的酒?”
“你不知道?”她说,“唔,怎么说呢,就是一帮讨人厌的小混混,会在舞厅的酒杯里下药,如果是男人喝到了有问题的酒,他们会抢光他的钱财;如果是女人,他们则会把她掳到不见光的地方去干坏事儿。”她说着,有些后怕地咽了一口唾液,“我差点就中招了。喝了那杯酒以后,走路都走不稳,眼前甚至出现了幻觉……幸好后来那帮人跑了,药效也消失了……不然你今天不一定见得着我呢。”
她说的全是真话,没有一句假话。
他一根手指一根手指地松开了她的下巴:“既然你知道舞厅很危险,为什么还去那里?
“你这是什么问题? 她掏出一个小镜子,呲牙咧嘴地打量着下颌上的青紫,“我去那里,当然是因为我想去。危险是他们造成的,又不是我……我才不要因为那些渣滓,就放弃一个好玩的地方。不过,你也没有说错,那里的确很危险,但危险的不是舞厅,而是那些心怀不轨的人渣。下次我会请几个打手陪我去那里。
她的回答完全不按常理出牌。他只能顺着她的话语,有些恍惚地继续问道:“你还想去那里?
“当然。 她答道,“我们在一起那么久了,你还不知道我是一个怎样的人吗?我之前去歌剧院只是为了附庸风雅,相较于高雅的芭蕾,我还是更喜欢舞厅那种粗俗劲儿。你知道,我这人没别的爱好,不像你又会作曲,又会弹琴,还会变魔术,你在书房里埋头作曲时,我只能自己去找乐子呀。
冗长的沉默后,他低低地说:“不用专门请打手,下次我陪你去那里。
她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下来:“就知道你和那些男人不一样! 说着,她勾住他的脖子,重重地亲了他一口,然后对他做了个怪相,抱怨说,“早这样说话多好,你刚刚掐得我疼死了。以后想说什么,直接说好不好?不要再像今天这样憋在心里了。亲爱的,这已经是第二次了! 她半开玩笑半恼怒地说,“你再这样对我,我就不要你了。
“……不会了。 他说,“真的不会了。
她也相信他不会再这样做了。他这么爱她,怎么会总是因为莫名其妙的事情伤害她呢?!
第23章 Chapter 23
在那之后,他们之间似乎没有别的矛盾了。
与埃里克相处的时间越长,切莉越无法离开他。他是唯一一个会为她挥金如土的男人。每当她觉得不会有比现在更美好的生活时,他都会给予她新的惊喜——金黄色的珍珠、不会凋谢的玫瑰花、长得跟她一模一样的小木偶。
她渐渐明白了火车头等车厢和二等车厢的区别,知道了轮船的侍者会为头等舱的乘客提供一种特制的甜酒,闻上去像苹果一样香甜,喝两口却会酩酊大醉,还知道穿久了羊毛或绸缎的衣衫,再穿麻布制成的衣服,身上会起一些桃红色的小疹子。为此,她不得不丢掉了一些廉价却漂亮的衣裙。
她遗憾地发现,自己没有刚遇见埃里克时那么节俭了。以前的她宁愿忍受三等车厢各种不健康的臭味,也不愿意多花几个子儿坐奶油般柔软的二等车厢;现在,她却娇气得连头等车厢的香水味都难以忍受。
以前的她也不会知道,灰不溜秋的鼹鼠皮毛竟是皮草中的上品;更不会知道果园竟可以搬运——是的,整个果园,就因为她说想吃那个果园的葡萄,他就将整个果园搬到了巴黎的郊外,阵仗大得令所有报社侧目。
切莉无法想象,失去埃里克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子。他像一个无所不能的神明,为她筑起一个金碧辉煌、闪闪发亮的极乐世界。在那个世界里,她的吃穿用度均是普通人终其一生都无法享受的昂贵和奢侈。
她在采尔马特度过了一个晶莹剔透的冬天。在此之前,她从来不知道,冬天竟可以如此美丽。她一直以为冬天就是又闷又冷的房间、冻成红萝卜的手指和厚重到完全盖住曲线的棉衣外套。在采尔马特的小镇,她却见识到了另一种冬天。在那里,冬天是巍峨、壮观、美丽的雪山,是纯洁的雪光上潮湿斑斓的灯光,是暖融融的砖红色外墙,是壁炉里噼啪燃烧的橘红色火焰。在那里,冬天不再是穷人与街头猫狗的劫难,而是一种珍贵的景观,令富人趋之若鹜。
如果她失去了埃里克,不仅会失去他炙热如火的爱意,还会失去这种特权——享受冬天的特权。她虽然不至于马上沦落至一贫如洗的境地,但时间一长,总会回到从前那种生活,那种一整天只花一个法郎、只有卖笑才能喝上两杯最爱的白兰地的生活。那件鼹鼠皮外套,可能是她最后一件奢侈的外套。失去埃里克以后,她可能会在无数个寒冷的夜晚里,辗转反侧地思考是否要卖掉它,不然无法安逸地度过剩下的冬夜。
她越想越害怕。等她卖完埃里克馈赠的礼物后,便只剩下两条路,要么回到那个肮脏、危险的舞厅,重新当一个感情骗子,要么像她妈妈一样去当女佣,年纪轻轻就有了一双红肿、衰老的小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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