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星灯+番外(79)
她当时就敏锐地感觉到,迟晏似乎不太喜欢程遇商。
倒也不难理解。
其实程遇商成名这些年来,除了收获了一大批忠实的书粉之外,也受到过许多作家的质疑。
他的小说在刻画现实的同时,往往会给一个非常光明、治愈的结尾,行文风格也是残忍中夹杂着诙谐幽默。
因着这两点,他被喜爱他的读者们称为“末世界的向日葵”。
但不乏一些知名作家认为他为了迎合大众口味,总是强行升华人性、美化结局,在写实的故事中添加了太多理想的色彩,反而有些脱离现实。
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顾嘉年不予置评。
不过唯一确定的是,砚池的风格和程遇商的截然不同。
程遇商是在通过故事讲一个贯穿全书的道理。
或善、或爱、或是梦想与力量。
而砚池,则更热衷于讲故事本身。
他的文字比起程遇商的更加平实一些,语言只是为了衬托故事与人物,并不喧宾夺主。
他的书,背景往往没有程遇商那么真实,甚至会掺一些魔幻色彩。
但他的叙事风格又十分写实,情节或喜或悲,不掺任何作者的价值观和个人情绪,只是依从故事的走向在行进。
所以无论结局是好是坏,都会让人觉得,本该如此。
顾嘉年虽然不认为程遇商的写法有问题,但从她个人的角度,显然更偏爱迟晏的写法。
他的故事让她更有沉浸阅读的感受,仿佛跟着书中的角色同步生活、同步呼吸,感受他们能感受到的一切,而不用分心去想此时此刻这个故事告诉了读者什么道理,这里作者想要说明什么。
顾嘉年想到这里,看了眼迟晏的发顶。
难道,他是因为程遇商才不开心的?
还没等她想好要不要开口问,迟晏倒是抬起了头。
他一只手点动着鼠标打开荒原的电子书,另一只手依旧圈着她,玩笑般问道:“你喜欢程遇商的书?”
顾嘉年怔愣了片刻,诚实道:“嗯,是还……也就,一般般喜欢。”
说完又莫名其妙地补充了句:“当然了,没法跟你比。”
像是在表忠心。
迟晏被她逗乐了:“说实话,我没那么脆弱。”
顾嘉年连忙举起双手:“第一句……可能有点点含蓄了,不过第二句绝对是真的,你在我心里永远是top1。”
迟晏宽容地说道:“好,算你。”
顾嘉年却听得不乐意了,拧起眉毛:“什么叫算,就是真的。”
怕他不信,又掰着手指头跟他枚举:“你所有的长篇、中短篇我全都翻来覆去看过无数次,很多片段都能背下来。”
“程遇商的书,充其量看了三四本,最喜欢的就是这本《荒原》。”
她话音落下,迟晏挑了挑眉毛,问她:“你最喜欢《荒原》?怎么个喜欢法?”
顾嘉年嘟了嘟嘴:“……是你让我说的啊,不许生气。”
迟晏好脾气地点头,示意她往下说。
顾嘉年说起书的时候,一向比平时要口齿伶俐。
她清了清嗓子,简单地概括着。
“我最喜欢这个故事的情节,跌宕起伏很有看点。主角置身于十九世纪中旬美国西部的淘金潮,与来自世界各地奸诈强壮的淘金者为伍。四十七天里,矿山深处诡谲丛生,人们为了眼前的利益互相欺瞒、算计,甚至是坑杀。”
“现代的法律和文明在这矿山里失效,不同人种、不同语言之间,人性却相通。我最喜欢的就是这个部分,陶羽在一次次的算计中扬长避短,与所有人聪明地周旋着,情节抽丝剥茧、险象环生,写得非常带感,不过——”
迟晏搂了搂他说到书就闪闪发光的小姑娘,重复她的话:“不过什么?”
“不过,”顾嘉年想了一会儿,拧了拧眉毛,“这本书的结局是我觉得稍微有点不和谐的地方,感觉主线由残忍到光明的转换有一点点突兀,就好像……好像这个主角原本带着面具,摘掉面具之后的那张脸,硬生生地拼凑出来一个笑。”
顾嘉年说着有点脸红,吐了吐舌头:“不过这也只是我自己的感觉啦,做不得数,不管怎么样,这本书肯定是瑕不掩瑜的。”
迟晏沉默着没有说话,只是静静滚动着鼠标。
眼神却暗了片刻。
顾嘉年没有注意到,她说完,恰好看到页面翻到结局篇的最后一句话。
“囿于荒原的第四十八天,陶羽终于找到出路。他拖着装满了战利品的、沉甸甸的行囊,哼着歌,走进加利福尼亚炽热的阳光里。”
“就是这里,”顾嘉年说,“虽然当时看完觉得很欣慰,陶羽最终战胜了那些狂热的淘金者们,获得了属于他的宝藏——但还是觉得有一点怪怪的。”
“是有一点。”
迟晏看着她,蓦地闭上眼,额头抵着她胳膊,笑起来。
一些画面如同幻灯片,在脑海中飞逝而过。
亮着灯的病房、爷爷高昂的手术账单。
没日没夜的课程和兼职、用老干妈伴的隔夜米饭。
昏暗的出租屋里,迟延之满脸是笑地跟他说,有人看中了他刚完成的小说,愿意花高价帮他出版。
他欣喜若狂,以为终于等来了曙光。
之后的画面越来越快,如同星系被黑洞所吞没。
无法阻挡地吞没。
那份他从来没有怀疑过的合同。
那条在迟延之刻意催促之下,被掩盖在角落里的“自愿放弃署名权。”
他亲手签下的名字。
他付不起的高额违约金。
以及爷爷迫在眉睫的手术费。
……
从此之后。
在长达半年的深不见底的黑夜里,他亲自将已经成型的故事彻彻底底地改写,活生生剥开,抽去灵魂和自尊,塞进精心仿制的五脏六腑,再血淋淋地缝合。
他极力模仿着另一个人的风格,学着他嬉笑怒骂、插科打诨,学着他诙谐与傲慢,学着他末世界、亦学着他向日葵盛开。
他逐字逐句地背叛了自己的信仰,折去不可一世的骄傲,躲进光的角落,成为了一个没有任何自我与厚度的影子。
日子真的,每一秒钟都难熬。
灵魂慢慢被剥离的那种难熬。
以至于之后漫长的时间里,无论他怎样努力地想要找回自己,都徒劳无功。
在云陌与世隔绝的一整年里,烟酒为伴,停笔重来数十次。如同被一只被困住的兽,撞得皮开肉绽却仍然找不到出路。
他曾经以为就这么结束了。
他会长长久久地被困在这,再也不能够找回他自己。
直到有一天,有个女孩子冒失地闯进他的荒芜花园,斩钉截铁地从那十六个杂乱无章的开头里,剥开所有属于别人的影子,准确无误地揪出他。
“我曾经把你的每一篇文章都反反复复看过数十遍,摘抄过,背诵过,逐字逐句记进心里过。”
“这就是你,独一无二的你。”
她笃定相告。
温柔不动摇。
……
恰如今日。
她清清浅浅地发现了文章里那些血肉模糊的缝合痕迹。
“他拖着装满了战利品的、沉甸甸的行囊,哼着歌,走进加利福尼亚炽热的阳光里——”
迟晏闭着眼,把这个被他藏在文字里,连程遇商都不知道的秘密当作玩笑话一样告诉他的小姑娘:“这句话其实有一个bug。故事的背景是在1855年,淘金潮结束的那一年。”
“七八年的淘金热,数十万人涌向加利福尼亚,矿山早就被挖得差不多了。疯狂的淘金者们彼此厮杀,最后发现他们追逐的竟然只是一些残存的微末金沙,哪里还能装满行囊。”
这个故事原本就不是完满的真善美结局。
顾嘉年僵住。
“在人性扭曲、如同地狱的四十七天之后,那些在地上拖拽的沉甸甸的战利品们,如果不是金子,你猜,会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