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失格+番外(71)
巴黎在开盛会,周围的人把她当做举世闻名的天才,崇拜尊敬的对待,她却再也找不到当初的灵感,她的梦境变得平俗庸碌。
她终于明白,乌托邦是原罪。
那一天,巴黎秀场上,大咖云集,灯光璀璨,衣香鬓影,觥筹交错……
几千万一件的高定堆满了华丽殿堂的每一个角落。
整个会场的气氛旖旎而滚烫。
有镶钻的高跟鞋擦过锃亮的黑色皮鞋,有晚礼服贴上纯手工西装,转起一圈又一圈的华尔兹……
唯有宴会的主角缺席。
她在大西洋另一边的加利福尼亚州,昏暗的房间,潮湿的走道,还有杂乱不堪的钢丝床。
发霉的地板上,撕碎的设计稿,和散落一地的各式画笔、颜料。
她头发凌乱,手腕上是一道接一道划破被感染的疤。
狰狞可怖。
她眸色无光,此刻正一点一点的为枪膛装上子弹。
远处的地平线上,曙光在破晓。
她却缓缓的举起了枪……
枪口对准了太阳穴。
远处地平线的太阳在升起。
她结束了一个疯子的时代,结束了一个天才荒诞而辉煌的一生。
疯子的皮囊留宿红尘,天才的灵魂归升天堂。
屏幕暗成纯黑,几秒后,电影院的灯光一点接一点的亮起来,在所有人还没有回味过来时,屏幕已经在缓缓的滚动着字幕……
没有人离场,似乎在等待着,电影最后的彩蛋。
字幕滚完。
场景重现,迟将麦的公司新来了一位设计师。
属于农乌泽的logo被人撕下来,贴上新主的logo。
原主破旧的logo被人扔进垃圾桶,连带着那幅,她画了七天七夜,耗枯灵魂才画出的人生绝迹——《皮囊狂欢》疯子的皮囊留宿红尘,天才的灵魂归升天堂,可皮囊永远不会为人所铭记,因此,如烟波浩渺的历史尘埃一般,被人遗忘于历史的海洋。
屏幕再次熄灭,这一次,是真真正正的结束。
所有人踩着沉重的步伐走出影院。
看过电影的人都在惋惜,可惋惜过后,依然不会有人记得,也不会有人明白,曾几何时,在这个世界上出现过一位名叫农乌泽的“狄奥尼索斯精神”派天才画家。
《杀死乌托邦》,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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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各度秋色
你们或许也可以将《玫瑰失格》理解为一个成长和追梦的故事。
第25章 灵魂高堂
发布影评的有成千上万人。
有人评——“农乌泽太作了,赚了钱好好享受生活不好吗?偏要这样,如果是我,我一定会抓住这个机会,迟将麦对她多好啊,这样的男人上哪去找,无性恋怎么了?到最后还不是要结婚的?像她这样,因为无法产生爱意就不结婚就自杀?那全世界的人都自杀好了。”
也有人评——“农乌泽是天才啊,可是那个时代没有人能理解她,所以才说,是时代不造就吧?都说时势造英雄,可若是超越时代而活,那便是死路一条。”
而作为电影从始至终都未露面的编剧兼原作者答尔文在首映的一周后,发布一条微博动态——
“加缪说,自杀作为解决荒谬的一种明确手段。可爱因斯坦说,一个人的问题不能由产生这个问题的思维方式来解决。
而我在高中时,有过这样一个疑问,如果一个人痛苦的唯一原因是活着,那自杀还是不是一种“恶”?
但后来我通过这两句话找到了我的答案。
我这样理解,人生漫长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找寻,就是为了在今后的某一阶段解决或是突然领悟前面的某一个阶段所不能理解或解决的痛苦或矛盾,那一瞬间的茅塞顿开也带有赋予人生一种意义的快感。
这才叫阅历,也是真正的长见识。
可如果因为无法荒谬自洽而选择自杀,那么也就体验不到这种快感。所以人们总说,自杀是逃避和懦弱的象征和行为。
既然矛盾总有一天会得到解决,那么为什么不再等一等?这就是生命的意义。
而这一个问题,我于高中时产生,整整两年彻悟。
生命诚可贵,望尔自珍之。
但我的农乌泽不懂,因为她从未思考这个问题,她陷在了无人理解她及失去人生意义的死地里,所以我的阿泽终将以死亡为结局。”
底下的人有理解的,也有直呼看不懂的,还有一些就是吹些彩虹屁。
而答尔文没再过问评论区。
温优度看完一遍电影,又看了看答尔文那一番话,若有所思,拿出手机来,也发了一段评——
“在最初的那间屋子里,她花了七天七夜,耗枯灵魂,画了人生的绝迹,她出身于一个荒诞的家庭,一个混乱黑暗的年代,可直到她的缪斯失踪时,她才明白她真正的乌托邦是痛苦本身,是她曾经不幸经历的总和,那些不幸以另一种姿态出现,变成她的灵感,成为她的乌托邦和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