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镜(破案)(331)
但从此以后,大宁和北漠都成为他的敌人。
他清楚总有一天要踏上大宁国境,甚至进京面圣——以附属国王室的身份拜谒。
他们没骗孤,大宁富庶,连一个州的首府繁华程度也超过奚木国都。他真心感叹,但发不出赞美,因为逃难而来,满腔愤懑。
衣衫褴褛、饿死边缘。
乞丐堆里抢狗食。
有乞丐踢他打他,他一声不吭。
“该不会是个哑巴?”
“也许是个傻子呢!”
“哈哈哈哈。”
申屠然:终有一日,孤要杀光你们。
他课堂上学的大宁典籍,学的都是大宁治世经典,如何治理国家与群臣,哪知道要怎么和大宁的乞丐打交道?
乞丐们好不容易抓住个新鲜事,全围上来,有的人说:“要不我抽丫两巴掌,看看他开不开口?”
申屠然咬牙,终于瑟缩地说:“孤、我并非哑巴。”
“呔,原来不是哑巴。”
“也不是痴儿。”
乞丐群登时散了,无新鲜可看,没劲儿得很。
申屠然大概知道他们在议论他,说什么“苍蝇采蜜——装疯(蜂)”“一个耳朵大,一个耳朵小——猪狗养的”“芝麻地里撒黄豆——杂种”……
就挺惊讶的,原来大宁话还可以这说,每个字都听得懂,却又听不懂。
后来才知道这种说法叫“歇后语”,是底层老百姓在日积月累创造出来、蕴藏着生活智慧的有趣语境。在往后漫长的岁月里,他自己也不知不觉地喜欢并频繁应用这种语言,这是连他自己也没意识到的大宁文化魅力。
第96章 纪蒙案(15) 快被搬空了。
但他现在还无暇体会歇后语的趣味, 命运实在不好,经历过奚木国的灭亡,如今沦为最底层的乞丐。瘦弱无助的堂堂奚木太子, 就像置身于大海上的小舢板, 任何一点波浪都可以掀翻他。
“你饿晕在街头, 是我把你捡回来。先吃吧,吃饱了, 我还有话要问你。”把他捡回家的女人的声音没有任何起伏。
听上去并无敌意,应该不是追杀他的人。
但也并无表现太多耐心和善意。
路边捡一个眉目清秀、幼弱可怜的小乞丐,如果不是出于慈悲心, 又是出于什么目的?
楚慎脑袋混乱, 漫长的逃难几乎将他的身体耗尽, 只够思考一个问题:怎么活下去。
整整吃完三碗饭,外加一只烧鸡,小楚慎终于打了个饱嗝。
“你叫什么名字、家住哪里、双亲何在?”
好,开始问话了。
女人衣着素雅,却隐隐透着通身贵气, 从小生活锦衣玉食的太子爷一看便知是上等货, 而其和蔼的面相下隐约透露不可侵犯的威严,令人联想到有权有势的王公贵族。大宁富裕至此吗?连富商家的女人都比奚木国的王后还高贵。
那时的楚慎还不知, 女人的真实身份就是可堪比大宁皇后。
想起奚木王后, 即惨死在北漠人刀下的母亲, 楚慎泪流满面:“他们、他们死了, 强盗、火烧、我家, 山的另一边……”
他的大宁话本来就带有奚木腔调,又故意改变些发音,听上去像某种方言。
山沟沟里的苦孩子?
现在的奚木国小太子蓬头垢面, 瘦到脱相,完全看不到半点芝兰玉树的影子,就是奚木国王王后现在复活,都认不出亲儿子。
女人点点头:“以后就留在我家,当个下人,听我指令,愿意吗?”
楚慎别无选择,太子的尊严被身上的虱子轻而易举啃噬殆尽。
“愿意。”他硬着头皮说。
“好,从今往后,你就改名为楚慎,慎之又慎的慎。”
真是无巧不成书,一个“慎”字贯穿了他隐姓埋名、步步为营经营龙隐门的一生。
女人走了,另有下人过来带他洗漱,又教导一些规矩。
第一条规矩就是,长发必须修剪成更短的样式。
给他剪头发的老仆特地解释,说是因为主人家爱干净,不喜欢油光发亮的盘法。楚慎毫无抗拒,任由摆布,此后,他就听到几个年长的下人私下窃议他:“这孩子真乖,还以为得好好跟他讲道理呢,没想到说剪就给剪。”
呵,他不是大宁人,没有“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思想。
他和这些人,根本不是同类。
楚慎在这里生活了一段时间,日子并没有想象那么难过,有个账房先生每天过来陪他一个时辰,教他识字,楚慎当然装出一副什么都不懂的样子,认真学习。又有老仆每日带他做些烧水、扫地甚至缝补衣服。都是轻体力活儿,他有大把时间思念故国。
认真比较起来,现在的生活竟比在奚木亡国前那两年还好过,日日可以安心入睡,不用担心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不必活得提心吊胆,整日在气氛危险的皇宫里,随时觉得会被北漠或大宁的军人割下人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