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此女帝不早朝(25)

作者:祝臣

他拿出喝的水,倒在手里,要往那纤细的小腿上贴,白无忧“嘶”了一声,嫌凉,要把腿抽回来,沈雁握紧了她的脚腕,又慢慢地道,“我母妃还说,伤口要不洗净,容易撞风,撞风之后牙关紧咬,浑身抽搐,死状凄惨。”

白无忧不动了,沈雁将伤口给她洗净,又扯了自己的半幅衣袖裹上,

“回去得涂点药。”他忧心忡忡地道,白无忧看着他,唇边浮起一丝微笑,却在他看过来那瞬间又消失不见,

“这是谁教你做的?”她突然问,“是西府?还是御王兄?”

沈雁被她问得一愣,“为什么非要人教?”

“你进宫是西府的主意,西府从来不管我后宫的事,这次突然塞人进来,应该是别有用意。”白无忧有点累了,放松地闭着眼睛靠在轿子上出神,话无知觉从嘴边漏出来,她眼神迷离地继续着,

“怎么,让我猜着了,你就没话说了?西府还教了你什么,跟我说说。”她调戏他一回,又幽幽叹道,“为家里进宫不丢人,小薛也是这样的。”

“没有的事。”沈雁悄声回道。

“你大声点,我累了,听不太真。”

“伤了腿的人还要硬挺着骑马回去,管你大将也好,小将也好,天下没有这样的道理,我只是想让陛下过得舒服一点,不必自苦而已。”

“我可不想变成像你一样的废物。”白无忧嘴上不饶人,可眼睛已经闭起来,没多一会儿,竟然在沈雁肩膀上睡着了。轿子摇晃着出了霍言围场。当晚吃了一方炙鹿肉,一岁龄的小鹿。

薛信世很满意。

章十三

【自竹枝馆向外走出约莫一百多步,绕过一座青青的小丘,是薛信世住的地方,称作明月堂。初夏时节坐在二楼的凉台上赏月,如果风疏星淡,再有薄酒相佐,就颇有趣味。】

沈雁一手挽着袖子,不让它沾到纸上未干墨迹,心里慢慢回想,一边想一边写在纸上。

纸也很青白,与家乡的纸张不同。家乡的纸很粗劣,秦地的纸非常细腻,鹅脂般清润滑手,却不洇湿,写上字,墨也干得很快。白无忧自打那日出了围场,仿佛刻意跟他避嫌,总不到竹枝馆里来了。

他不似薛信世,常能从薛莹口中听见些朝中传来的消息,又有相熟的外廷贵族子弟陪着玩耍,他们虽然看在薛信世的面子上,肯带着沈雁一同游乐,但终究不相熟,勉强凑在一起也很为难,故而沈雁只去了一两次,便不再热心参与。

就这样,他在竹枝馆中日子过得愈发清寂,总是逼迫去想一些关于此地的好事,说服自己北方也没什么不好,以削减日日浮现的思乡之情。

于此同时,他也尽力记下一些平日生活里琐碎有趣的闲事,时时翻阅,为免无聊而胡思乱想。

他写完了,就将墨迹小心地吹干,双手递给一边站立的随侍芳草,

“钉起来。”他吩咐道。

“钉起来?”一字未差地,芳草反问道。

沈雁便教给她,“将纸折缝,用些胶泡软了,晾到半干,然后拿线穿上就是。”

“用线将纸缝成书吗?”男孩不知所措,将纸在手中掂掂,细长的手指头反复摸着纸边。

“你们这里的贵女、公子们不写小记吗?”

沈雁好奇地问道,在他的故乡伯蓝,贵女和公子们都热衷于将日常生活的片段记在纸上,用线穿成只有手掌心大小的本子,用鞣过的熟皮革或云母、玉髓等硬壳包上,或有心灵手巧者,要在纸页各处装饰干花草,碎水晶,点缀丹青图画。

“小记”者,可赏玩之处有三:一看封口之宝贵奢丽,便可知其小主人是否出身显贵,沈雁的姐姐少年时曾有过一本“小记”,琥珀打薄做的封面,琥珀里嵌着一整只色彩绚丽的蝴蝶,左斜下有一道裂缝,用细珍珠填平,嵌出牡丹形状。

二,则看页间点缀装饰,可知其主是否情趣高雅,品味脱俗。若蠢笨的人,只知道一味地将各样装饰堆砌上去,不管是否悦目,就乱贴乱画,很是俗陋;但品格优雅,趣味高尚的主人,则会用珍草,丹青等将书记装饰得赏心悦目,却又不显堆砌粗糙之感,反而雅致客观,称为上品。

三,看笔记中文理是否优美,所记之事是否都有趣味,自字里行间,就能判断出一本小记的主人是出身书礼大家,亦或者是蕞尔新贵,不值一阅。自然,也有些年少浪荡的公子哥儿,专写闺房艳情秘事,装在绣春袋里,为落魄文人所得,于街头巷尾传扬,虽当事人不知其辱,终不免不雅。传回五侯家门,写书人免不了一顿家法伺候,“原本”也难逃遭受火劫,不保全尸的悲惨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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