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时归(31)
“别提了,管家这回总算承认富商在家了,但是说老板在商业会谈,没有时间见我。不过啊,我刚刚无聊绕着他们屋子附近转悠的时候,倒是无意间听到了不得了的事情。有两名黑衣男子在街角处抽烟,吞云吐雾间在谈论Glory之前慈善作秀的事情,为地是凹一个天下大善的形象,好让自家的商品更有市场和百姓缘。”何时压低了声音说。
“人红是非多。捐地钱总归是真的吧。”资本家致富总归有些奸滑之道,但也有起家不忘回馈社会的义商。从资料上来看,Krein先生就属于后者。
“他们还说,以慈善旗子筹集的善款一半进了他家的赌场,但是不少媒体也收了好处只报道协商过的新闻通稿,而有些不识趣的媒体拒绝合作也被打压了。”何时的语气听起来有些严肃,似乎他对原本我们心目中的Glory形象有些质疑。
“道听途说的怎么能信呢?”
“你说会不会是别的竞争企业派人来盯着Glory拿把柄的吧?”何时提出了一种可能性,“不过我拜访过Glory的邻居,皆是表示平时没怎么见到人,但是电视上报道过很多,是这一地区的荣光。”
我刚想说些什么。“Glory的车子出来了,我先挂了……”何时匆匆挂了电话。
鞋带散了,我蹲下来准备把散开的鞋带重新系上。
“呀,这不是那个古怪男家的狗吗,怎么也没人牵着就出来了,和他主人一样碜人。”
“就是,我们赶紧走吧,别惹麻烦上身。”
Orient有一米多高,我只有1米58,蹲下系鞋带的话,从另一侧是完全看不到我的,只能看到一只在他们眼中桀骜不顺的大狗。怕也是人之常情,但是骂狗也要看主人吧,不对,他们骂地其实就是刀疤男吧。
我起身,继续牵着Orient往前,三三两两的路人都自觉避开一段距离,并且我的余光瞄到他们在背后对我们指指点点。我觉得浑身有点不自在,相比之下,Orient倒是一副经历了风风雨雨,宠辱不惊的样子,继续趾高气昂地迈着步子。
“这姑娘怎么了啊,怎么想不开去牵这人的狗啊?”
“不会中了古怪男的邪了吧?”
耳畔有这样的闲言碎语传来,停下看那些嚼舌根的人一眼,她们又低头不说话了,仿佛害怕迎上我的目光。我曾经和何时在这条路上也散步过,却从来没有这边的遭遇。小镇的百姓对Max是害怕,是嫌弃,是诋毁,是敬畏?
我们一路沿着河边走到了大马路上。这时,镇上的珍妮大妈开车从路口经过,看见是我,便停车打了声招呼,但一见Orient,把摇下的车窗又升起了一大半。她示意我走进一些,但是车窗仅留出八分之一的缝隙,像是怕狗一跃而起吐她满脸哈喇子。
“苏,你没有听说过五年前的那件事吗?”珍妮大妈的表情有点古怪。
我摇了摇头。
“K镇一直相安无事,直到五年前,发生了一起命案。有个早起晨练的人在河边发现了一具小女孩的尸体,衣衫不整。警局出动了好多人,现场都拉了警戒线。后来验了尸,猜测是被奸杀。”珍妮大妈看了下四周环境,继续说,“有目击者称曾看到刀疤男和小女孩在一起,于是刀疤男被作为犯罪嫌疑人带回警局了。”
这个莫非就是刀疤男没有提起的那件事吗?在我去他家拜访之前,五年前警察也去过,所以我不是这么些年来第一个。但是没有人会傻到把尸体遗弃在离自己家不远的地方吧,而且小河边本来居民也不多,这样一来,警察走访的时候,即使没有目击人,也会被盘问吧。
“但凶手应该不是他吧。不然杀了人他现在怎么还能被释放呢?”我心道,即使不判死刑,也得有个终身有期徒刑吧。
“他在警局被调查了两天就回家了。官方给出的解释是指纹、血液都对不上,无罪释放。”珍妮大妈瞄了眼Orient,后面的话没说上来。
我低头看了眼Orient,毕竟是有灵性的,像是听不得别人当面说他主人坏话,眼睛里露出凶光。
我赶忙抚摸了下她的头,又把他的右耳靠在我的身上,用左手捂上他的左耳朵,“警方都承认抓错人了,表明只是乌龙一场。”
“但是啊,镇上都传起来说是,刀疤男的血型与警局局长的丈人吻合,曾经为他丈人输过血,所以才法外开恩的。”珍妮大妈又说,“我怕你太天真被人骗了,好心提醒你一下。”
我此刻也只是点了点头,向珍妮大妈表示感谢。她放下手刹,车子开远了。
我若有所思,往相反方向走着,离约定的时间不久了,是时候把Orient还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