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微镜下的大明(120)

作者:马伯庸


“官吏、里书乘造册而取民财,富豪奸滑通贿赂以避重役。以下作上,以亡为存。殊不思民之贫富何常,丁之消长不一。只凭籍册,漫定科差。孤寡老幼皆不免差,空閑人户亦令出银。故一里之中,甲无一户之閑,十年之内,人无一岁之息。”

这个“十年之内,人无一岁之息”,就是赋役不公平的直接恶果。虽然此份奏疏是成化年的,但随着时间推移,每况愈下。

杨芳在《赋役》里无限怀念洪武皇帝的时代,说当年老百姓“一年在官,九年在家,故其赋易供,而其民常逸”。可现在呢?各地官衙不时征派,今天正编,明天加编,巧立各种名目。他掰着指头数了数,有纲银、办银、库字、夫甲、廪保、夫役、驿传、兵役、饷费等等,随随便便就举出了十几种名目。

在这种疯狂的掠夺转嫁之下,老百姓只剩下疲于奔命的绝望,大明的流民问题愈演愈烈,根源正在这里。

所以说,后湖黄册库的混乱状况,并不仅仅意味着黄册制度出了问题。它只是一座冰山露出水面的一角,是大明身染重疾的标志之一。

黄册制度濒临崩溃,意味着病竈已遍布整个社会的腠理。

偏偏在这些病竈上,还攀附着无数吸血的肥大虫子。病竈越大,它们吸纳得越多,形成一张从上到下、错综複杂的利益网,阻碍血液循环,干扰营养吸收,并让各个器官缓慢衰竭。大明到了中晚期,频频出现半身不遂的迹象,资源调动不顺,对地方基层的控制力空前虚弱,都是拜其所赐。

乃至当时有歌谣流传:“权门之利害如响,富室之贿赂通神,钝口夺于佞词,人民轻于酷吏。”

到了这会儿,大明已经隐然有亡国之相了。

更有甚者,任何摘除病竈的企图,都会无疾而终,甚至被反噬。

比如在嘉靖十年,鄞县县令黄仁山和奉化县令陈镐,都曾经下决心在治下整顿黄册,严惩县中舞弊书手、算手等,结果“二令竟不能终黄册之事以去,而民之奸且複故矣”。

甚至连海瑞这样的人,面对这道坚壁都无可奈何。

他在出任应天巡抚的时候,深知黄册已经破败不堪了,决心另起炉竈,以田亩数来决定赋役比例。閑居松江的徐阶赶紧写了一封《与抚按论均粮书》,义正词严地质问海瑞:“圣祖疆理宇内,第其赋税,以为黄册,藏诸天府,有司十岁一修而上之,成宪旧章,灿然有也。而忽焉,而灭焉,可乎?”

徐阁老在朝那麽多年,不可能不知道黄册弊情有多严重。不过为了松江家里几万亩良田,甘草相公也只好擡出祖制来挡挡面皮了。

反倒是徐阁老的好学生张居正,有心拨乱反正,要给大明好好地动一次手术。

他所倡导的一条鞭法,有一个特别重要的变化:将徭役的分摊方式,从按户改成了按丁数和按田亩数。

咱们再把王叙家拎出来说说。

比如王叙家里有三个壮丁,五亩地;隔壁赵二家有九个壮丁,一百亩地。按照原来的规矩,每一户得出两个壮丁去应徭役。赵二家势力大,买通了小吏篡改黄册,硬是让王叙家出了三个壮丁自家只出一个。最后王叙家破人亡,赵二家优哉游哉。

但现在张阁老说了,以后徭役不按户数算,按丁数算。每三个壮丁,出一个人应役。如果家里田地超过五十亩,每二十亩还得多出一个壮丁。

按照这个算法,王叙家只需要派一人应役,赵二家却必须出五个人(三个按丁数+两个按田亩)。这样赵二无从逃避,王叙也可免于负担过重而破産,达到公平。

而且一条鞭法把“力役”改成了“雇役”。民衆不用真的派人去应役,可以折成现银上缴,官府会拿这笔银子去另外雇人。这样一来,王叙家不必担心耕作缺少人手,大不了多卖点粮食换银子。

至于这笔徭役银的征缴解送,也不必经过里长、粮长之手去催促。由官府出面,官收官解,杜绝了这个环节上的舞弊行为。

这还只是张居正改革的第一步,他的终极目标是彻底摊丁入亩,把所有税赋徭役都按照田亩结算。这样一来,田多的人缴税应役多,田少的缴税应役少,从此彻底均平——当然,他没有完成这个目标,得等到大清雍正皇帝那会儿才算搞定。

黄册的全名叫作赋役黄册,主要记录户数丁口,朝廷可以拿着黄册按人头征派徭役。如果现在徭役不用数人头了,全都要并入田亩结算,那麽朝廷只要整饬鱼鳞图册就够了,还要黄册干吗?

张居正执政多年,知道黄册已经糟烂成什麽鬼样子。他明白这玩意已经没法治了,索性抛开它另起炉竈,建起了新的“条鞭赋役册”,又叫“赋役全书”。这是一套以田亩为基础的赋役分配制度,用来配合一条鞭法的推行,重新整地清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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