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微镜下的大明(114)

作者:马伯庸


转年到了夏税之日,失去买种钱和耕牛的王叙,钱连交赵家的利息都不够。他只有两个办法,就是把田地卖与赵家,卖身为仆或佃农,或者举家自尽。

在驳费链条里,几乎每一个环节上的人都有所获利。里正抽了二钱,后湖赚了一两,尤以赵家赚得最多——县里做官的赵主事留下一两;自家开的官府指定纸铺,赚了一两三钱;放高利贷,又是一笔利益;最后还成功地收购了王叙的田地。

唯一的输家,只有王叙一家。

这个例子是杜撰的,但类似的真实故事一直在民间发生着。海瑞曾记录下淳安县的常例收入,其中赫然写有“造黄册每里银二两”的字样,可见负担之重。

黄册库和地方官吏不需要面对面勾结,他们只需要在自己的位置稍做发挥,就会産生一层一层的涟漪,让利益顺着最有利的方向流动。上头得了中利,中间得了大利,底层赚点小利,大家皆大欢喜。至于倒霉的王叙一家,并没人关心。

那麽说回到本题,这个驳费,对于后湖黄册库改善经济状况有帮助吗?

有,简直太有了。

每一条驳查罚银多少,史无明载。不过在正德九年,只是南直隶地区就有十四万户记录被驳回,全国怕不是要接近百万条?

即使每条罚银只有一毫,总收入也不得了。有一项记载显示,从正德十一年(1516年)到嘉靖二十四年(1545年),后湖黄册库在这二十九年里收了足足十六万八千五百四十六两九钱八分八厘七毫七丝,账目精确到了小数点后四位。

平均下来,一年收入五千六百余两。

这个收入水平,足堪应付后湖日常与驳查开支。黄册库终于摆脱了以往穷苦的形象,跻身新贵行列,扬眉吐气。

现存《常州府志》里载有一位常州籍的明代官员,叫徐常吉。在万历时,他担任南京户科给事中,负责后湖黄册库。府志里称赞他:“故摄后湖黄册,所入不赀,常吉皭然不染,惟用吏人录书数百卷而已。”

“皭”字念“叫”,意为洁白。也就是说,徐常吉洁身自好,为官清正,从来不受贿赂。由此反推之,其他后湖官员,显然都是“不皭而染”,一个个在“所入不赀”的后湖主官任上都捞得脑满肠肥。正德之前的后湖官员若见到此景,只怕是要哭晕在坟墓里了。

黄册库一向穷惯了,陡然暴富,一下子没法控制自己。从正德九年尝到甜头以后,他们疯了一样想要更多的驳费,就让驳查监生往死了查,要求“一字错讹,片纸瑕疵”。那段时间,被驳回原籍的黄册如雪一般飞舞。别说民间,就连各地官吏都忍不住抱怨,给这种行为起了个专有名词,叫“滥驳”,说这简直就是“以一衙门公费而骚扰遍天下”。

俗话说,钱忌露白。后湖黄册库如今突然发达,必然引起同僚嫉恨乃至贪欲大发。这麽一个没有实权的冷衙门,突然成了香饽饽,凭什麽我们不能分一杯羹?

正所谓衙门无罪,怀银其罪。各地官府看到这麽一头无力反抗的肥羊,还不好好大快朵颐一番?

于是各地官府,纷纷想方设法截留这笔解向黄册库的罚款,或者巧立名目,或者假借挪移,或者申诉说民贫不堪承受云云。甚至还有地方官府说银子我们已经送出去了,可惜中途被盗匪给劫光。黄册库想申诉补送?没问题,先去找劫案发生地的官府吧,那是他们的责任;等黄册库找到当地官府,官府说等破案再说吧——这麽一来二去,这笔驳银也就不了了之了。

面对蜂拥而来的秃鹫,黄册库十分愤怒,屡屡上疏,要求严惩这种“肆行侵渔”的行为。他们还异想天开地帮皇上出谋划策,建议把负责里册的书手、算手按照上、中、下三级人户出身,分成有力、稍有力、无力三类,有力者罚没多,无力者罚没少;并设立督册道,监督从县一级到布政司的驳费解送工作。

当然,这事后来没下文了。这种监控设计,除非朱元璋那种绝对权威的君主亲自推行,否则在大明体制下根本不可能执行下去。再者说,驳费实际上都是转嫁到了基层百姓身上,去给里册书算分类收钱,等于缘木求鱼。

但黄册库也没办法,他们无权无势,只能一遍一遍地申诉抗议。这种秃鹫争食的局面一直持续到万历年间,已经从敛财的小手段变成了官场潜规则。

在一份万历十年(1582年)的奏疏中,黄册库主官王蔚满腔愤怒地向朝廷举报,说江西解送每一期驳费时,“明例银六钱四,兼收除钱四,并钞价存留外,止将银六解报”。也就是说,截留驳费这事,江西已可以堂而皇之地跟黄册库提出要求,四六分账。
上一篇:春夜浓情 下一篇:第一诡异拆迁办

同类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