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动没有道理(展中系列之二)(6)

作者:席绢


「当然,有丈夫的女人当然不能出去招蜂引蝶。」

「嫂夫人没发飙?她好像是某妇女福利会的发起人。」并且脾气火爆刚直,向

来有其盛名。

叶桐沂哈哈一笑:

「当然没发飙,她知道我爱她嘛。夫妻间的相处之道,可不是你们这两个小毛

头所能明白的。好了!少打混,说说你过来的理由吧!」

转回正题,林淳棕道:

「赵衍夫那小子请了一名不简单的男人当保镳。」

「他一向有保母跟随。」叶桐 嗤笑着插嘴。

方筝灌了口矿泉水,瞄向林淳棕:

「你是认为,他想用来对付我?」这实在也不是新闻了,早八百年,她与赵公

子哥的梁子就已结下;众所皆知的情况到一旦她被杀掉了,赵公子绝对难脱嫌疑犯

之列。

「这次不同……我觉得不同在於那位保镳让人打从骨子里冷出来。你等一会就

可以看到了,赵公子的下一站正是这里。」也就是林淳棕特地过来的原因。

笑了两声,方筝全然地不放在眼内。

「那个白痴。居然公然与我敌对,也不懂得掩藏一下,我记得赵大森老板不笨

呀,怎麽生得出这种蠢性坚强的儿子,好替他担心将来事业交到他儿子手中会垮成

一堆废墟。」

说起方筝与赵衍夫的恩怨情仇,要从六年前说起。

二十岁甫接到高夫人邀请函,正式步入社交圈的方笙可以说是当年度社交界最

炫人的惊喜了,多少名门公子趋之右骛,以众星拱月的方式堵了个方笙方圆百里水

不通;而护姊有责的方筝义不容辞地代她回绝有色狼倾向的男士邀舞与接近。

好巧不巧,当年也正是赵衍夫公子由国外野鸡大学镀回一张文凭归国,并且自

诩白马王子,步入高级社交圈的时日。

以千人倾、万人迷的姿态款款而来,当然认为自己绝对会是「摘月」的那名王

子。

也许是罗曼史中毒太深了,没看清楚自己癞蛤蟆的本质,便学小说中的屠龙男

主角,狠手一伸,硬是将方笙抓出众星的围绕,准备顺着音乐的流泻,舞出两人瑰

丽的华尔滋——

当然,结局是,他被一记过肩摔给丢到门边,在昏头转向时,衣领被拎起抓到

花园去海扁得奄奄一息。

可怜的赵公子依然不明白他被谁痛揍了一顿,因为待眼中的星星、小鸟消失之

後,他没看到什麽人;待他狼狈地爬回宴会现场,他眼中的公主已被来自香港华康

集团的高级特助锺适给夺去了第一支舞,以及接下来所有舞码的权利。

後来,赵衍夫才由旁人口中知道打他的凶手是方笙那个不男不女的妹妹方筝;

一个十八岁的乳臭丫头。

说来赵公子身旁後来必定随侍着打手,就是拜方筝所赐。

第二笔梁子也得顺带说一说。

放弃了方笙这位大美人之後,赵衍夫摸摸鼻子,安分地与他在国外所交女友在

一起,可以说在双方家长的默许之下,步入婚姻殿堂是指日可待的事。

不幸的是,在订婚宴那一天,他的未婚妻居然大发花痴,公然对着某位帅哥流

口水,而那名「帅哥」甚至不是个男的,就是方筝那个混帐。

在交换戒指那一刻,就见准新娘子因为白马王子的离去,而忘形地追随而去,

留下类似某电影情节男配角的萧瑟场景,让上帝陪他哭泣。而且,从此以後,赵衍

夫叁个响当当的大字,便与「笑话」划上等号。

婚姻吹了,面子没了,他的人生、他的未来……

犹如残秋枝头最後一片抖瑟的枯叶,注定以悲剧去落幕。哦……

所以喽,也难怪他老兄这麽公然地恨方筝入骨。

但是若认真算起来,方筝从未刻意去惹那呆瓜;除了他对方笙毛手毛脚,给予

教训是必须的之外。女人恋她、追求她,或公事上比他高竿、社交圈比他吃得开,

基本上是与赵公子无干的,各凭本事而已;她方筝的生命意义才不会肤浅的只止於

与这呆子斗气上。

哎!说人人到,远远的大门入口,那辆招人注目的金色法拉利,不正是赵衍夫

的宝贝呆瓜车吗?确实是全世界独一无二的拉风呀!啧!金色的。

林淳棕凑近方筝:

「你想,今天的好戏值不值我放弃高夫人宴会的牺牲?」

「天晓得。谁知道他的保镳有没有你形容的那麽好?如果当真有,赵衍夫难道

敢明目张胆地吆喝打人?」

没有给他们太多闲聊的时间,立即有尖刻的声音由远至近地传来:

「哟,你们怎麽没有去参加高夫人的宴会呀?害我今天成了众人瞩目的王子,

依然感觉到有点胜之不武哩。方筝,你这个假王子莫非是怕了吧?」话完,还刻意

「哈哈哈」叁声,以壮自己嚣张的架势。

这个赵衍夫好歹也活了叁十年了。长得平凡、体若圆球绝对不是他的错,可是

愈活愈幼稚真不知道该把这笔帐挂在谁身上才好。

方筝没有正视赵衍夫,只把双眼定在赵公子身後,除却两名打手以外那个靠在

门框旁的黑衣男子身上。

有点眼熟。

不是容貌上的似曾相识。如果她曾见过,断然不会忘记;她没见过,但那股子

感觉令她熟悉。

合身的黑T恤、合身的黑牛仔裤、黑短靴,外套着一件及膝的黑披风,身材相

当好,颀长而充满力道。

至於长相,反而不好形容。形於外的威猛森冷,比表相的一切更令人震颤,相

当特别;这种人如果会被赵衍夫聘请,就太令人失望了。

她一向以为人渣是用来配垃圾的。

越过喋喋不休的赵衍夫,方筝立定在黑衣男子面前;而他的眼光未曾稍离过她

身上,从入门後一直如此。

「方筝。」她伸出手。

「风御骋。」他握住,并且细细端详她比一般女子远大一些的手。

有力、且温暖。他满意这个发现,露出一抹浅笑,如破云煦阳,只照耀於她身

上。

他的声音唤起她的记忆。她笑了:

「是你。」

没头没脑的一句,却不会令风御骋摸不着头绪。

「是我。」

「没想到你会是那家伙的人。」

「你知道 兵没有绝对的主人。」

她挑眉,双手抱胸:

「那是说,只要出得起价钱,我也可以是你的主人?」

「当然。」

不识相的火鸡叫,介入他们之间,正是不甘受冷落的赵公子:

「你别想!他是我的人,你挖不走的。」哈哈哈,终於有他赵衍夫扬眉吐气的

一天了!

不过,没有人理他。

这老兄大概不明白既是配角,就应该安分一点的道理。

方筝撇撇嘴角,依然只看风御骋:

「你的「价码」限於金钱,或是其它?」

「因人而异。」

这人讲话真是简洁到没人可比。

「如果我想延揽你呢?」

他没有立即回答,定定看了她一眼,凑近她耳边,低语了一句:「拿心来

换。」

方筝身子一震,无法自己地退了一步,退出他气息包围的世界,窒闷的感觉才

稍稍平复。

这人……当真的吗?由他深邃的眼神中找不到一点开玩笑的成分。他对她当真

是有目的?只是……要她的心?她该不该感到受宠若惊?毕竟二十四个年头来她受

男人青睬的次数少得令人垂泪;而女人对她的恋慕却是拿高雄的所有货柜来计算都

有不足之虞。

她哭笑不得的表情实在不符合刚被宣告受喜爱该有的表现,但她实在找不出更

好的方式来呈现了。

一切的情况真是诡异得让人迷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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