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荷微酸(46)

作者:烟花海棠


我还是讲不出拒绝的话,不能拒绝参加酒局,不能拒绝结婚,不能拒绝成为随波逐流的工具。我还是害怕因为不够听话而被抛弃。

但好在,我比之前稍稍多了一点自由,也多了一点勇气。

你想知道我接受结婚的理由吗?我的未婚夫有一个特别的名字。

说起名字,荻野,我最终还是无法认同你的看法。

你曾经无比认真地告诉我,《千与千寻》里你最喜欢的那句台词——“名字一旦被夺走,就再也找不到回家的路了”,是支撑着你活下去的理由。

你要抛弃你之前的名字和你之前的人生,要忘记回家的路才能活下去。而时至今日的我却将名字当做一个纪念的载体,用记住一个名字的方式,鼓励自己勇敢地活下去。

对,我改名了,我已经很久不叫路莱了。

你从来没有真正告诉过我,那个下午,你让我回家之后发生了什么,你是十足的孤胆英雄角色,对我说的话永远是“我来处理”和“我处理好了”。

而我多懦弱啊,你只要说,我就相信你。

在面对我无法解决的问题时,我就自欺欺人地告诉自己你永远有办法,你永远不会让自己处于危险之中,即使后来你说“从今天开始,你也ᴶˢᴳ必须忘记过去的一切,忘记我,这样我们才能作为正常人来活下去”。

我都没有怀疑。

我甚至没有问你,我到底要忘记什么,我们才能正常活下去?

是忘记我问你“我们以后是不是也可以一起生活”吗?还是忘记办公室里所发生的一切,忘记生日里那把不合时宜的大火,将我们的青春烧为灰烬的事情?

回国之后我其实来了 F 城很多次。

每次都会挑一个时间段坐在你家小区门口的小吃店里,一碗海带汤喝到老板快要打烊。离开的时候,再付给老板十碗海带汤的价钱。

后来老板甚至记住我了,他问我:“你是在等人吗?”

我开玩笑说:“不是,我是在等奇迹发生。”

荻野,你就是那个奇迹,我守着油渍满满的小木桌,期待你下一秒会在小区的门口出现。凄凉的是老板只将我当成一个琼瑶剧看多的傻子,更凄凉的是命运的相遇不适用于我们,我去了很多次,没有与奇迹迎头相撞的运气。

也许我的运气早在 16 岁遇见你的时候就花光了,所以我再也不会遇见视我如珍宝的男人,或者我这个人本来就不适合婚姻,不适合装作若无其事地继续我早已腐烂的人生,因为爱是相互的,我没有办法想象要和一个根本不爱的男人绑定生活一辈子。

这对他不公平,对我也是。

我爸跟我说:如果要用悔婚来坏路家的颜面,那我还不如直接去死算了。

这世界上有什么事是比死更可怕的吗?

正是他的这句话,让我忽然有了叫板命运的勇气。

荻野。我现在要去做一件无法回头的事了。

谁也不能阻止我,包括你。

还记得 17 岁那年你带着我逃的第一次课吗?我们躲在一家奶茶店里,跟老板一起看了整整一下午的《终极一家》,你说你喜欢那首东城卫的《够爱》,尤其喜欢那句独白。

在写信这一刻我忽然也想起了那一句独白。

我想我要做的这件事,也是要证明,我为了你,存在的意义。

如果某一天你知道了真相,请不要责怪我的鲁莽,不要为我而悲伤,不要对此念念不忘。你只需要相信雨过天晴,就会有太阳。

而你要做的是活下去,站在阳光里。

曾经告诉我“不要费力讨每一个人喜欢”的人是你;曾经在追求者大张旗鼓用玫瑰花摆出爱心形状,带着围观者喊口号,企图用人海战术逼迫我说“我愿意”的时候救我于水火的人是你;曾经为我背负所有骂名,抵御所有伤害的人是你。

我的青春是一幅黑白的画卷,除了课题、考试,填满我空余时间的永远只有一个问题——“如何收获大多数人的认可和喜欢”。

为这样黑白的青春涂上颜色的,也是你。

一切的一切,都是你。

我有什么理由心安理得地享受这一切却不作出回报呢?

对了,我还没有告诉你我的新名字。

我总想着,也许有一天你会看到,也许你看到的时候会骂我疯子。但我竟然因此而产生了无耻的快乐,就像做了一个小偷一样,为偷到心仪的东西而沾沾自喜。

那时候你说,你的名字本不该叫宋荻野,而是宋千寻。

因为你的妈妈去为你改名的时候,并不知道《千与千寻》的女主角荻野千寻的“荻野”只是姓氏,“千寻”才是名字,于是我有了这个可趁之机,我现在的名字叫路千寻。

荻野,这是我做过最快乐最大胆的一件事,是我梦寐以求的事,是别人不会理解其中奥秘的事。

以我之姓,冠你之名。

🔒31.两端

如果贞洁是一个女性的命脉,是衡量一个女性未来人生是否能够丰满、快乐、被人珍视的准绳。

那宋荻野的人生早在八岁的时候就已经完蛋了。

但为了活下去,她需要保持十足的阿 Q 精神。

坚信何英是何英,宋荻野是宋荻野,在这两个名字之间划一条整齐而规范的“三八线”,就像她在课桌上和讨厌的男同桌“割席”时那样。

从此大路朝天,各走一边。

所以这一段故事是属于八岁的何英的,她死在了一个晴空万里的日子。杀死她的人是血缘关系里“大伯”的角色。

彼时碧空如洗,似火的骄阳将房顶烧化,将树叶烧化,将水泥的路面烧化,命运用狰狞的手把所有被烧化的东西粘合成一团颜色诡异的浆糊,再用这团浆糊遮天蔽日。

小何英的左手掌心里捏着一只小小的青蛙。

那是罪恶开始前她所得到的报酬。

一场非等量交换的游戏,她的大伯用一只咕咕叫着的青蛙换取了她接下来的人生。

“现在你要陪我玩游戏了。”

他用手语比划。然后他拉着她的手,将她带到偏僻的河边,示意她躺在茂密的芦苇丛里。见她迟迟不动,他又贴心地脱下自己的衣服在芦苇丛中铺平,以保证她的身上不会沾到泥巴。

“躺上去。”

这句话他一连比划了三次,很急迫的样子。

小何英起先觉得很害怕,但真正躺在衣服上,又没有那么害怕了。

她可以仰头看着那一方蓝色的天空,看着流云像兔子、像绵羊、像飞机一样掠过,除了掌心紧紧攥着的那只小青蛙轻微的“咕咕”声,一切寂静如斯。高高的芦苇丛是天然的屏障,是一座小小的城池,谁也不知道她睡在这里。

一只蚂蚁爬到了她的脸上,痒酥酥的,她不知道大伯要跟她玩的是多么神秘的游戏,只知道大伯压上来,他的身形覆盖住了蓝色的天,紧接着是一种撕裂的疼。

当她意识到这并不是个好游戏的时候,她已经无法脱身了。

小何英的家里一共六口人——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她自己,以及一个哑巴大伯,大名叫做何志远。

他很瘦,面部凹陷,身形佝偻,孤身居住在猪圈旁边的小茅屋里,每天的工作是喂养家里的两头大肥猪。他没有老婆更没有儿女,常常歪嘴叼着旱烟,将上衣掖在迷彩长裤里,穿着一双绿色的胶鞋,在村里四处溜达。看到年轻女人,就像块牛皮糖一样跟在人家身后,人家骂他,他也不走开,像听不懂一样。

如此,村里的女人都恐惧、厌弃他。

传言人少的时候,他会对着路过的女人没理由地脱裤子,偶尔也不脱,就把手放在裤裆里,不知道在做什么。

女人们骂他是“讨不到媳妇儿的哑巴流氓”。

家里人对此充耳不闻,偶尔人家骂得太难听了,就象征性呵斥大伯两句,再阴阳怪气地酸回去:“你跟一个神经病计较个什么玩意儿?咋地,他还能日了你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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