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遇千万次的陌生人(出书版)(18)
作者:关羽熙
和孔映家的格局一样,这里的厨房是开放式的,姜廷东打开柜子找巧克力糖浆,孔映走过来,见他手指上缠着歪歪扭扭的纱布,上头还渗着血。
“怎么这么晚过来了?”姜廷东边找东西边问。
“听颜晰说你和徐怀莎闹得不太愉快,有点担心。反正我就住隔壁,也多走不了几步路。”孔映从皮包里掏出那枚钻石袖扣,搁在桌子上,“还有,你的袖扣落下了。”
袖扣是徐怀莎送的,他一直戴着。孔映没点破。
姜廷东看了一眼袖扣,嗓音暗了一下,慢慢道:“丢了也罢。”
孔映在心里笑他口是心非,干脆拉住他:“先别管喝的了,过来坐,我帮你把手指重新包扎下。”
喝了酒的姜廷东自然是比平日听话许多,乖乖地坐了过来。
拆下原先的纱布,孔映才发现创口比她想象的还要深,玻璃是斜着戳进去的,又在伤口中停留了相当长一段时间,所以一片血肉模糊。
“你这样随随便便处理,是要感染的。我不想颜晰刚出院,又在医院看到你。”孔映大概猜到这伤是因为见到徐怀莎才受的,也知道姜廷东大半夜在家独自喝酒定是心情不畅,所以故意把语气放得很轻松。
“有些事情,能够曾经拥有已经很好了。你已经比我幸运了,我可是连曾经都失去了的人。”孔映一边帮他消毒,一边淡淡道。
孔映愿意剖开自己的伤口来宽慰姜廷东,也是因为她感同身受。
“人之所以受伤,不是因为失去了,而是因为它还在。”
孔映愣了。
姜廷东说得对。
她恨这样的自己,因为失去了记忆,所以连母亲去世,她都无法悲伤或哭泣。如果那些回忆还在,又会是怎样一番景象?她也会像萨婆婆在外公的告别仪式上那样崩溃痛哭吗?
伤口包扎好,姜廷东继续去帮孔映煮热巧克力,不一会儿,巧克力的香气就溢满了厨房。
姜廷东将马克杯端给她:“一泵巧克力糖浆,一层薄生奶油,加脱脂牛奶,应该合你口味。”
孔映捧起马克杯喝了一口:“啊,真舒服,这个解酒最好了,比解酒汤还管用。”
她的发型有些散了,栗色的长发掉了几绺在耳侧,本来穿的就是低胸礼服,此时更添了份性感。
电视里播放着午夜恐怖电影,姜廷东坐下来继续喝酒,孔映则蜷在他旁边喝热巧克力。两人之间有着一种奇妙的默契,就算不讲话,也并不觉得尴尬。
电影放到一半,画面出现一个满身是血的小女孩拖着洋娃娃,走在旋转楼梯上,背景音越来越恐怖,像是有什么大事要发生。
姜廷东突然欺身上前,捂住了孔映的眼睛。
“怎么了?”她的眼前一片漆黑,他手心的温热加速了她的心跳。
“这里有个镜头很恐怖。”
孔映突然懂了白兰薰那句话:“廷东啊,他是那种,明明非常善良,却认定了自己会不幸一辈子的人。”
他不仅善良,还很温柔。
孔映按住他的手,一个翻身,骑在了姜廷东的身上。
姜廷东好像知道她要做什么,另一只手重重握住她纤细的腰。
仅仅是三秒的对视,却要把周遭的一切都烧起来。
孔映低下头,用鼻子蹭姜廷东的脖子,然后是细细碎碎的啃咬,慢慢变成细致缠绵的吻。
姜廷东托着孔映站起来,后者的脚缠着他的身子,像一株亟须从大树汲取养分的藤蔓。
两人一路喘息亲吻,进了主卧,被放到床上的孔映见床头上放着一只造型幼稚的玩偶,与这里的风格格格不入,不禁有些想笑:“没想到你喜欢这些。”
在解衬衫扣子的姜廷东抬起头:“是我妹妹的东西。”
“妹妹?”孔映一直以为姜廷东是独生子,没想到他还有个妹妹。
“我父母早年离婚的时候,我被判给了父亲,母亲则带着妹妹去了美国。那之后,我们就没再见过面了。”
“她不愿意见你吗?”
“要是她只是不愿见我,倒也没什么,起码让我知道她在某个地方生活得很好,我就知足了。”姜廷东光着上身走到床边,将窗帘拉上,只剩下那盏橙黄色的壁灯还在幽幽发亮,“在美国发生了一些事,她离家出走了。我和母亲找了好多年,一点音信都没有。”
孔映看出姜廷东不愿意继续这个话题,便走上去慢慢摸索上他的腰:“我们,继续吧?”
姜廷东一愣,旋即将孔映压倒在床上。
两个自私却承受着苦痛的人,贪恋着情欲带来的麻痹感,慢慢沉沦。
第七章 游戏才刚开始
孔映是在翻身的时候,被手指的伤口痛醒的。
她疲倦地从被窝里爬起来,这才发现左手食指划伤了,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弄的,伤口又深又长,几乎横着贯穿了整个手指,一跳一跳地疼着。
阮沁正在厨房里吃早餐,见一身深蓝色丝绸睡衣的孔映从卧室里晃出来,马上打招呼:“学姐,过来吃点吧,我刚烤的面包,新鲜出炉的。”
孔映在餐桌前坐下,思考了足足有一分钟的时间,才问:“我昨天什么时候回来的?”
她明明记得昨晚在姜廷东家过夜了,可是为什么醒来是在自己家的床上,这中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阮沁忙活着将面包切片:“不知道啊,我昨晚睡的时候你还没回来,怎么了?”
孔映揉了揉太阳穴:“没事,可能我昨晚喝多了,不太记得了。”
虽然这么说,但在party上她只喝了几杯红酒,到姜廷东家的时候还是很清醒的,就连之后的事也记得清清楚楚……可结束后怎么突然断片了?
孔映咬了一口面包:“新公司怎么样?你上班有一段时间了吧?我也没顾得上问。”
“挺好的,就是辛苦了点,我们社长是个工作狂,我在他手下的秘书室做事,自然也要跟着忙。”
孔映在斯坦福读医学博士的时候,阮沁在同校读本科。孔映还记得大约是2005年的事,那会儿阮沁刚和前男友分手,大半夜在空无一人的街上边走边哭,孔映开车路过,怕她出事,就停车问她家在哪儿,要不要送她回家。
从此阮沁就缠上了孔映,还住进了孔映在加州的海景洋房,一开始还是交房租的,后来孔映被她的厨艺和家务能力征服,干脆连房租也不收她的了。
不过说是学姐,但因为孔映14岁就读本科,20岁就博士毕业,所以阮沁不过比她小了一岁而已。
“哦,对了,早上我收信的时候,有一封是给你的。不过这信有点奇怪,连邮票都没有,好像是被人直接塞进信箱的。”阮沁拿过一个信封递给孔映,寄件人的地方写着“阿曼达”。
阿曼达?孔映对这个名字完全没有印象。
“学姐,今天你应该不用去医院吧?好不容易有个休息日,我们去逛街吧?”
“哦,可以啊。”孔映一边心不在焉地回答,一边撕开信封。
里面只有一张纸,上面写着六个大字——
离姜廷东远点!
孔映瞳孔里流转的水波瞬间凝固了。
字不知道是用什么写的,猩红猩红的,是让人无法忽略的刺眼。
她将纸捏起,凑近轻闻了一下,微微皱了眉。
字迹虽已凝固变色,但这股血腥味是骗不了人的,更何况,她对人血再熟悉不过。
阮沁见孔映脸色不好,便凑过来看,几个血红的汉字突然跃入眼帘,吓得她也变了脸色。
阮沁问得小心翼翼:“学姐,这是……”
“吃饭吧。”孔映淡然地撕了那张纸,丢进厨房垃圾桶,重新拿起了咖啡杯。
“那个……不会是真血吧?”
“恶作剧罢了,医院那么忙,总有一两个对我不满意的病人。”
“那……要不要报警啊?他们都知道你住在哪儿了,万一下次直接找上门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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