烂熟(3)
作者:芝喜
陆启明缓慢站直蜷麻的腿,冻红的手指背在身后,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
只说,“起得早。”
第02章 第一口奶
在陆启明的记忆中,他和满月的相识,还要从第一口奶说起。
那是一九九八年的谷雨前后,陆家发生了两件大事。
陆母意外怀孕了,为了响应当年的计划生育政策,更主要为了保住教师工作,决定打掉这个孩子。
全家不敢声张,陆父托人在小诊所搞了一包没名字的药,听人说,喝完静躺一个小时就能流掉。
陆父拎着塑料袋,站在门口抽了一根烟,白雾在眼前散开,鼻腔涌上的焦味和平时烧的纸钱味重合。
总觉得心里不是滋味,自己播下的种,自己说了还不算,这以后烧纸得咋念叨。姑娘啊,你安心去吧,是爸亲手送你上的路。
想想都造孽。
回到家,陆母端着浑浊的汤药,腥臭的气味难以下咽,反复问陆父喝完疼不疼。陆父拍着胸脯保证绝对不疼。
是不疼,也没啥效果。
眼瞅着小腹日渐隆起,学校那边是瞒不住了。街道派人上门谈了几次,车轱辘话,一胎上环二胎结扎。
开始陆父好商好量挺客气,几名妇女同志使命必达。
陆父就急眼了,拎着扫帚把人撵出去几回,再来他就装神弄鬼。人多少沾点迷信,尤其看他家里红纸绿纸的纸扎人立着,犯膈应,再就不了了之。
小孩总算保住了,但陆母的工作没保住。
这个连环意外的孩子降生了,是个女孩,取名陆今安,夫妻俩希望女儿今后平安。
担心月子里的陆母哭坏了眼睛,陆父搂着媳妇的肩膀,安慰她,“这都是咱们这些年帮那边人行善积德攒下的福报,药都不好使,说明这孩子天意得留,以后我努力挣钱养你们娘仨。”
天意还是人为,怕只有陆父自己心里清楚。
陆父在医院对面开了一家殡葬用品店,卖寿衣、纸钱、花圈,他隔壁就是邻居满家开的熏酱馆。一条龙服务,病轻的撮一顿补补,病重的炼人也方便。
缘分不可言,喜事都赶巧,陆家闺女出生的同年,满家也生了个女儿。
满家属于老来得子,满父幼年染上小儿麻痹症,导致两条腿无法行走,从年轻拄拐到后期坐轮椅。不过还好,他父辈留下一门糊口的熏酱手艺。
那个年代,结婚一半靠介绍,满父到了该成家的年纪,邻居帮忙撮合过几户人家的女儿。但人家多少顾虑他以后生活自理问题,再有就是生育方面,都没看上他,只有陈岚不嫌弃他。
要问陈岚图他哪点,那只能说她自己嘴馋,就乐意吃满家的酱骨架,就这么稀里糊涂绑定了一生。
两人结婚后,日子越过越红火,没多久就怀了一个可爱的女儿。
勤劳人都有个通病,闲不住,陈岚怀孕期间一直坚守在熏酱馆忙活,结果累得早产。孩子生出来比男人手掌大点不多,皮肤薄得像层蜡纸,血管的纹路清晰可见,陈岚越看越着急上火,这一着急还没奶水。
陆家听说这事后,让赶紧抱孩子过来,热心肠要帮着奶,咋的也不能饿着孩子。
那是陆启明第一次见到满月,那时候的满月还不叫满月,叫满雪俏。她妈希望她以后能如雪一样白净、俊俏。
三岁的小陆启明好奇地低头看着襁褓中的婴儿,又红又小,黑溜溜的眼睛占了半张脸,像一只刚生的小老鼠,皱皱巴巴,丑得吓人。
陆母给他介绍:“这也是妹妹。”
小孩对万事万物都抱有新奇,陆启明也不例外,伸出一根食指,想碰碰婴儿露在外面的小手。谁承想,不如鸡爪肉多的小手,还挺有劲儿,反捉住他的手指。
软得像豆腐似的小手紧攥着,陆启明不敢硬抽,急红了脸,可她就不松手。
大人们笑作一团,说这小丫头长大得成犟了。
南一道街保留着旧时的巴洛克风格建筑,走过狭窄的胡同,四方小院三面围着二层小楼,一条长长的露天走廊串联起十几户人家,住在这儿的都是多年的老邻居。
陆家和满家除了店面挨着,家也挨着,一户门的距离。
陆今安和满月一起长大,成了最要好的朋友,天天赖在一起玩。陆启明和俩小姑娘玩不到一块去,顶多是她俩挨欺负了,他帮着出头。
这样平淡的幸福时光过了两年,陆家又有了新的大事。
90年代的深圳赶上好时候,一个圈画下去,遍地黄金,各色人怀着发财梦扑上去寻找翻身机遇。
陆母在家带了两年孩子,终于坐不住了。作为那个年代含金量极高的大学生,她自然不甘心一辈子平庸,和陆父商量走出去闯闯。
陆父起初动过心,但细琢磨不是那么个事。他去能干啥,南北殡葬风俗不一样,扎纸人都轮不上他。再说了,陆启明还在读小学,去那边语言不通,再把孩子学习耽误了。
因为这事夫妻俩大吵了一架,一向温和的陆母激发出东北女人的强悍,倾筐倒箧数落着积压的委屈:“我当初看上你图个老实本分,我怎么就没想到你能这么窝囊,就顾着眼前一堆一块儿的蝇头小利。你不走是吧,那你就和你这堆破纸人过吧。”
陆母摔上门,留下一句话,买了张火车票,远赴南方。
在那之后,陆母偶尔会往家里打通电话,问问孩子,听个声。
吵架归吵架,陆父还是惦记媳妇的,总打听她在那边的生活情况,让她别刻薄了自己,钱不够给她汇。陆母嘴严,关于自己的事半点不透露。
就这么浑浑噩噩熬过了一年,除夕那天,陆母回来了。
外面家家户户张灯结彩,寒冷的天盖不住热闹的气氛,小孩点燃爆竹捂着耳朵跑开,大人们在家里忙活着准备年夜饭。
陆启明抱着陆今安站在门口贴对联,见到妈妈的第一眼,差点没认出来。
陆家的两个孩子长得都随母亲,眼角内赘,眼尾微扬的丹凤眼,说话眉眼含笑,带着一股温柔媚人的劲儿。
陆母这次回来,不像过去吃底子好的红利,换了一身行头,打扮得让人眼前一亮,像香港电影里的女星靓丽。
陆家没等来全家团圆的年夜饭,陆母这次回来是和陆父谈离婚的事。陆父早就想过,他这个破鸽子笼,哪能豢养骄傲的孔雀。
让她飞吧,不能耽搁她的人生。
陆父撑着膝盖,坐在一桌子丰盛的菜肴旁,掫了一盅白酒,问她,“俩孩子咋整。”
陆母看了眼卧室门前站着的一大一小,狠下心说:“我带走一个,剩下一个留给你。”
话说得像挑苹果橘子一样简单,陆今安刚三岁,对这次的分别没有概念,陆启明明白,这次一别或许就是一辈子不再见。
陆父默了一会儿,向后捋了把冒出白茬的头发,使劲儿睁大眼睛,控制着情绪,艰难出声:“你选一个吧。”
陆母视线徘徊在两个孩子之间,不似陆父写在脸上的挣扎,似乎早就做好了抉择,摆摆手,召唤陆今安过去,“安安,你愿不愿意和妈妈一起走。”
妈妈温柔的声音,一字一句落进陆启明的耳朵里,他一动不动地站着,想不明白,明明自己那么乖,那么懂事,为什么妈妈会不要他,甚至连犹豫都没犹豫。
家里的东西陆母一样都没带走,也真没有值钱物件。那个冬日的下午,女人踩着高跟鞋,走下“吱嘎吱嘎”的老旧木楼梯。
陆启明趴在暖气片上,透过上霜花的玻璃,一直望着妈妈和妹妹走出拥有一家人回忆的院子。
眼泪啪嗒啪嗒大颗砸在手背,男孩终于忍不住了,踩着拖鞋追出去,一声声喊着妈妈。
寒风打透单薄的毛衣,毛衣是妈妈去年给他织的,温馨的画面依旧存在脑海。妈妈拿着尺在他身上细细量着,用粉笔画下记号,温柔地对他说:“我们家启明又长高了,很快就比妈妈高了,是男子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