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女二十八(3)
作者:林如是
会住进这破公寓,说起来,还真被旺婶给坑了。
来看房子那一天,她有点心不在焉,旺婶边爬楼梯边介绍,她根本没在听。
这个破公寓,格局很变态,她从没见过有人把房子建成倒凹型的,客厅照不到太阳,两边房间却早晚东西晒,早早被晒醒,晚晚被热得睡不着。
只要是当房东的都一样,说的都是那些--房子有多好、设备有多全、租金有多划算,反正就是那一堆有的没的。她听得是意兴阑珊,脚底已经在撤退,不巧那时打四楼走下来一个英俊的美男子,还带魅的对她笑了一笑。
旺婶千年老妖婆一个,地球上的种种的勾当哪有不明白的,察言观到色,立刻扬声,说:「徐先生要出去啊!」
然后转向她说:「妳看我们这公寓旧,大家都像徐先生那样,斯文有礼貌,人又长得英俊。」故意语焉不详制造错误印象。
她的长腿已经迈出去了,那剎那鬼迷心窍,也不管这破公寓是不是能住人,马上决定租了。
她这辈子从来没做过那么冒险的决定,看到漂亮的男人就昏了头。总是畏畏缩缩、犹豫不决的,这会真的是豁出去了。
反正,她就是倒楣,倒楣的二十八岁,还碰到倒楣的打击--总之,她在林见深可能宣布订婚或结婚什么的之前,搬到这栋破公寓。
当然,旺伯跟旺婶听了会不高兴,但这公寓真是破。旺婶说的天花乱坠,冬暖夏凉、厨具俱全的;结果,流理台阻塞不通、水管漏水、上个房客电话费没缴被断线、电灯像鬼火、瓦斯炉上了一层油垢、排油烟机像一堆破铜烂铁、浴厕镜子则裂成一块一块,一照像科学怪人……
后来又才知道,那个俊男只是来找四楼桃花的,根本不住在这里。
实在,她真是昏头了。想也知道,有钱又英俊有魅力的男人怎么会沦落到这种破地方?要找有钱的、英俊的、有条件的男人,这种破公寓绝对无望。会蹲在这种破公寓的,全都是些不合时宜的火星人。
绝对没诋毁。这栋破公寓住的,都是一些怪胎--当然除了她之外。她大概是这栋破公寓里头,唯一一个正常的地球人,其他的全是火星来的。
比如二楼的,第N度的下岗人员,药罐子一具,几乎整天足不出户--至少她没看见她出去过;楼上那棵妖桃,成天在开花,一天到晚神出鬼没;至于五楼的那个霉女,第N度被抛弃,简直是一枚白垩纪时代的活化石。
一开始真是不习惯。过去那么多年,她住在离地十多层的地方。住在高处久了,会对距离产生一种错觉,往远望去,伏在眼目下低低矮矮的房子,看起来似乎很近,实则遥遥在远方。而今这视觉效应完全相反,从破公寓的三楼望出去,看起来遥遥在远方的,下了楼走不到几十步路就摊在那里任人钻。
爱情,大概也归于这种错觉效应;她与林见深,同样的也或许类属这种视觉的错差效应。
这世界因为有男人,所以就有了女人;有了男人和女人,所以爱情就发生了。而爱情最迷人、也最腐蚀人的地方,在于充满挫折感后,你仍然相信它的天长地久。
她以为这世界以她为中心在旋转,但只要是人类都知道,那当然是不可能的。
所以,每个陈腔滥调的故事背后,都有一种自以为是的浪漫与悲壮。她的也不脱这窠臼。
说穿了,她只是在残酷的爱情竞争中,落败的退化的标本。
失去藩主的浪人。
然后,那个藩主带着他的新宠回来,在饭店热闹宴客、喝他们幕府将军专门为他们准备的接风酒的那一天,她寻常在厨房里,炒了一盘碎蛋,就着稀饭呼噜吃着。海岛这几年真是热,稀饭不冷不热,她却吃了一身汗,额头、颈子、胸膛汗水冒的--
几年走走晃晃下来,她的眼睛也出了一眶汗。
她跟他,算是某种青梅竹马,但没有比较占优势。年龄的差,在他追着女生或被女生追着,带着女生满街跑的时候,她还在看卡通、吃着棒棒糖,他一直以为她还停在尿床的阶段。
他老以为她长不大,可大学一毕业,毕业典礼一结束,他X的,她就觉得她开始老了,像萎缩的肉体日渐的腐朽,所有的意气风发全死光。
她无法阻止她「日益老衰」的事实,所以她想她只要活到二十六岁,让「生时丽如晴空,死时美若夕阳」--多凄美!她要她的人生永远青春美丽而长生不老。
所以更让他发笑。
一晃眼,不只二十六,然后二十七,再诗意的一回眸,二十八就袭来了。
然后,她第一次这么慎重看待「平凡」两个字,因为它恰是她这半生--如果不是一生的话--的写照。
其实失恋跟感冒差不多,都被看不见的病毒侵犯,无药医,但也死不了人。吃得好一点、穿得暖一点、睡得饱一点、开水暍得多一点,然后出出汗,把滤过性病毒全排掉,慢慢就会好了。
可爱情这东西,像细胞,而且是癌细胞,杀不死、又会再生。尽管只是一小块的残余,也会不断分裂,然后重聚结合成一个新肿块。
所以,虽然所谓恋爱,不过是人类为潜在的欲望找的冠冕堂皇的借口,还是教人看不开。他这么一回来,她体内那些被消灭殆尽的细胞残余,又开始分裂再生,蠢蠢欲动起来。
好似某种神灵,重新走上神坛,要她仰头顶礼膜拜。
信仰太虔诚的人,人们以为是中宗教的毒;会被神棍所骗,走火入魔的,都是些受教育低、没什么知识的人。事实相反,对宗教最虔诚、最深信不疑的、越容易受骗的,恰是那些书念得最多,所谓的高级知识分子。不为其它,就因为书念得太多了,怀疑太多,一旦信念生了根,反而深信不疑。
就像对爱情的信仰,愈虔诚的,愈是那些对情爱不以为然的,一次又一次,执迷不悟。
都是毒。
他离开时,她才十六岁,十多年后他回来时,她都已经二十八了。
像王宝钏苦守寒窑十八年,到头来守到薛平贵带一个代战公主回来篡她的位。更扯的是,薛平贵回来,她根本已认不出他,认不出自己苦苦守了十八年的夫君,还当他是调戏良家妇女的登徒子。
十八年,根本为守而守,守一个虚无缥缈。而她在那边守活寡,他在那边第二春;千守万守、死守活守,到头来,见面却已对面不相识。
够了。
不再在寒流大冷天,穿一件短T恤,上头印着一个大大的英文字Me在他跟前傻气的晃来晃去,只为要他注意到她的存在。
都两千多少年了?她二十八,没有固定的工作、没有固定的情人--亘白一点,是连情人都没有。留了一个国中女生头,发线旁分,启以为看起来年轻,抓住青春的尾巴,旁人看了--天晓得是怎么样!她也不想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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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一年一度,总有一个她讨厌的日子。
「又来骗吃骗暍了。」踏进阿a的「冥王星」,阿a围着围裙,拿着锅铲,看见她,眉毛一吊,一点都没有欢迎顾客的意思。暗光下,眼珠是淡绿的,像猫一样。
「饿死了,大人施舍我一客炒饭吧,顺便加点蛋。」范江夏涎着脸,讨好地笑,简直赖皮。
阿a开的小吃店,卖一些小吃跟炒饭、炒面,偏偏要装有学问的,取什么「冥王星」的,装潢得跟咖啡店似的。结果来的都会时尚人喝不到咖啡,要吃小吃、炒饭的不会来。
「口袋有钱吗?」阿a眉毛又一吊。
「两个十块铜板,还有一些零散的。」她又讨好的笑,说得挺心虚。
「就这点?」阿a摇头。「可以给妳加点葱,炒酱油,蛋是没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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