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天涯(6)
作者:琼瑶
张,像发现宝贝似的……”他勉强的笑了笑,在床上坐了下来。“家就是这样一个地方,你
待在里面的时候并不觉得它好,离开了就会猛想它。”志翔把镜框放好,在桌前的椅子里坐
了下来。离开家并没多久,他眼前又浮起父母的面庞。
“志翔!”志远忽然亲昵的叫了一声。
“嗯?”他抬眼看著志远。
“告诉我,”志远有些兴奋地说:“你在台湾,有没有女朋友了?”“女朋友?”志翔
摇摇头,坦白的笑了。“我明知道自己会出国,何必弄那个牵累?”
“你的意思是没有?”“没有。”“真的?”“当然真的!”他诧异的看著志远。“干
嘛?”
“那么,”志远热烈的盯著他,有些急促的说:“你觉得忆华如何?”“忆华?”他吓
了一大跳,愕然的说:“哥,你是什么意思?”“我跟你说,志翔!”志远深吸了口烟,迫
切的、热心的说:“这女孩是我看著她长大的,不是我胡吹,她确实是不可多得的好女孩。
华侨女孩子,要不就不中不西,要不就欧化得让人反感。而忆华呢?她比台湾长大的女孩还
要规矩和中国化……”“哥哥!”志翔打断了他,困惑的说:“我知道她很好,可是……”
“别可是!”志远阻止了他下面的话。“只要你认为她很好,就行了!感情是需要慢慢建立
的,你们才见面,我也不能操之过急,我只是要提醒你,错过了像忆华这样的女孩子,你在
欧洲,就不可能找到比她更好的中国女孩了!”
“哥哥!”志翔啼笑皆非的说:“这是怎么回事?我以为她是你的女朋友呢!”志远一
震,一大截烟灰落在桌上了。板起脸,他一本正经的说:“少胡说!志翔!别糟蹋人家了!
我足足比她大了十岁!我是看著她长大的……”“又怎样呢?”志翔微笑著说。“三十二岁
配二十二岁正好!而且,你的年龄,也该结婚了!”
“胡闹!”志远生气的、大声的说。“志翔!不许拿忆华来开玩笑,你懂吗?人家是规
规矩矩的女孩子,你懂吗?你别因为她是个老鞋匠的女儿,就轻视她……”
“哥哥!”志翔惊愕的蹙起眉头。“我并没有轻视她呀!你不要误会好不好?”“那就
好了!”志远熄灭了烟蒂,站起身来。望著弟弟,他又笑了,伸手握了握志翔的肩,他说:
“是我不好,我太心急了。慢慢来吧!我们今晚不谈这个。我去煮点咖啡,你要吗?”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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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晚喝咖啡?你不怕睡不著?”
“已经喝惯了。”志远说,走开去煮咖啡。“将来有一天,你也会喝惯的!”志翔往床
上一躺,用手枕著头,经过这漫长的一天,他是真的累了。闭上眼睛,他只想休息一下,可
是,只一会儿,他就有些神志迷糊了。恍惚中,他觉得志远站在床边,审视著自己,然后,
他的鞋子被脱掉了,然后,志远拉开毯子,轻轻的往他身上盖去……这一折腾,他又醒了,
睁开眼睛来,他歉然的望著志远,微笑了一下,喃喃的叫了一声:
“哥!”“睡吧!”志远说,用毯子盖好了他,看到他仍然睁著眼睛,他就欲言又止的
叫了一声:“志翔!”
“嗯?”他模糊的。“答应我一件事好不好?”志远的眼睛,在灯光下闪著光芒。“什
么事?”他沉默了一下。半晌,才哑声说:
“永远别到歌剧院来看我演戏!”
志翔一震,真的醒了。
“为什么?”“因为——”他困难的、消沉的说:“我只是个配角的配角!”“哥!”
他握住志远的手。“我们是亲兄弟呀!我不在乎你是什么配角不配角……”“我在乎。”志
远静静的说。
志翔愣了片刻,然后,他了解的点点头。
“好吧!如果你坚持这样……”
“我坚持。”志翔又点了点头,灯光下,他觉得志远的眼神黯淡而落寞。没关系!他在
心里自语:我会治好他的自卑感!我会恢复他的信心!志远拍了拍他的肩,感激的对他笑
笑,走开了。
整夜,他听到志远在床上翻腾,整夜,他闻到香烟的气息。
5
就这样,志翔投身在罗马那个艺术的炼炉里去了。而且,立即,他就觉得自己被那些艺
术的光芒和火花给燃烧了起来,使他周身的血液都沸腾著,使他的精神终日在狂喜和兴奋
中。他迷住了艺术,迷住了雕刻,迷住了罗马。
开学之后没多久,他就发现自己进的是一家“贵族学校”,罗马的国家艺术学院收费不
高,可是,自己竟念了一家私立的艺术学院。同学是来自世界各地的人,尤其以瑞士和英国
人居多。东方面孔的同学,几乎找不到,开学一个月,他才发现两个东方人,却是他最无法
接受的日本人。他很难在学校交到朋友,事实上,他也没有交朋友的时间和雅兴。那些日子
里,他要应付语言上的困难,要习惯异国的生活,要接受教授的指导,剩下的时间,就发疯
般的消磨在国家博物馆、布希丝别墅,以及圣彼得教堂中。
忙碌使他无法顾及自己的生活,也无力过问志远的生活。志远每日要工作到凌晨一点左
右才回家,那时他多半已入睡,等他起床去上课,志远还在熟睡中。他每天搭巴士去上课,
中午就在学校或外面随便吃点东西,午后下课回家,志远又去工作了。他的晚餐,是志远安
排好的,在高祖荫家里“包伙”,他不知道志远和高家是怎么算的,但是,高氏父女,待他
却真的一如己子,变著花样给他弄东西吃。他每日见到高氏父女的时间,比见到志远的时间
还要多。因此,他和忆华是真的接近而熟稔了起来。
晚餐后,他常坐在高家的餐厅中,和忆华随便谈谈。忆华总是煮一壶香喷喷的咖啡,给
他一杯,自己就默默的工作著。她总有那么多事要做:收拾碗筷,打扫房间,整理父亲的工
具,或在缝衣机前缝缝补补——在这“餐厅”里,事实上还有很多东西,缝衣机,切皮刀,
皮革,浸绳子的水盆,和种种高祖荫需要的用具。忆华总是不停的工作著,家事做完了,就
帮父亲把皮绳浸入盆子里,或清理皮革,或整理订单,或盘算帐目……而且,志翔发现,连
自己兄弟俩的衣服被单枕头套,都是忆华在洗洗烫烫,甚至,连自己的房间,都是忆华每日
去收拾整理的。“忆华,你什么时候认识我哥哥的?”一晚,他问。
忆华悄然的从她工作上抬起头来,她正补缀著一条裙子的花边。她无论多忙,给人的感
觉也是那样从从容容、安安详详的。“那年我十四岁,他第一次走进我们店里,手上拎著一
双鞋底破了洞的鞋子。”忆华回忆的说,面容平静,眼珠迷蒙。“他靠在柜台上,咧著张
嘴,对我嘻嘻直笑,问我是不是中国人?当我用中文告诉他我是,他大叫了一声,跳得有三
丈高,他把我一把抱起来……”她羞涩的垂下眼睑:“那时我很瘦很小,虽然已经十四岁,
还像个小孩子。”定了定,她继续说:“后来他和爸爸谈了起来,爸爸问他,怎么把鞋子走
得破了洞?他回答说:‘你怎么可能在罗马,不把鞋子走得破了洞?’”她轻轻的叹息了一
声。“那时,他和你现在一样,对罗马发了疯,发了狂,而且,他快乐、骄傲、充满了自
信。”
志翔动容的望著忆华,他很少听到忆华讲这么多话,一向,她都是沉默而内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