岛(77)

作者:郭敬明


每次杀人的时候,猎物看着自己的眼神,不就是那种感觉吗?

不!

风!

只是风。

焦鸦还是忍不住抬头了。

抬头的瞬间,他只看到无数的星星,亮闪闪照得人目眩。

要人命的星星。

二。

八月十五,中秋节。

月圆人团圆,家家张罗喜庆的夜晚。

黄昏的霞光柔美,淡然。风却有点寒,毕竟入秋了。

今年格外冷。

小亢的身上依旧还穿着单薄的白衫,灰旧的颜色证明至少有数十日没有换洗了。可这白衫的布料却是最精致的丝绸,价值不菲。

同样的,小亢的鞋、头巾都是城内最为名贵的布料,却同样脏乱不堪,不见洗涤。

寒意让小亢不停地哆嗦,坐在一群孩子中尤其显眼。

城内最僻静的莫过于这片阁楼了,原是一个大户人家的府邸,却在一夜之间被人杀尽,烧个精光。目前长遍杂草,却成了孩子们的乐园。

一群孩子围着一个漂亮的玉罐叫嚷着,罐里头正恶斗着两只大蟋蟀。

红头的蟋蟀远远占着上风,总能轻易放倒扔进来的选手。

小亢的脸上一直洋溢着胜利者的微笑。

其他的孩子显然十分不服,不断抓新的蟋蟀进来。好在附近都是杂草,蟋蟀众多。战斗一直持续。

红头蟋蟀越战越勇,竟然一场不败。

别的孩子不服,叫嚷着要放两只蟋蟀斗。

小亢冻得红肿的脸倒是一脸笃定,任别的孩子放两只蟋蟀进去。

而那红头蟋蟀也嚣张地挥舞双爪,十分自得。

还是赢。于是放进三只,四只,五只……

到第七只的时候,红头蟋蟀依旧赢得有条不紊。别的孩子早都泄了气。只有领头叫嚣的李员外的少爷还是骂骂咧咧。

“妖孽!这根本是妖孽!”李少爷大叫着,一边踩死自己没用的蟋蟀。

小亢并无多大的反应,隐约的一丝笑意,很宝贝地逗着自己的红头将军。

骄横的李少爷顿觉受了莫大侮辱。他跳起来抓过玉罐,倒出红头蟋蟀,想一脚踩死。

“妖孽!让你猖獗!”

李少爷的脚还没抬起,就被小亢一推摔了个嘴啃泥。

红头蟋蟀趁机躲到小亢的脚边。

别的小孩扶起一脸狼狈的李少爷,从未受过如此屈辱的李少爷大声尖叫着,那帮孩子就全部冲向了小亢。

六七岁孩子的打斗,有时候并不比成人仁慈。

那群孩子没想到单薄的小亢有如此大的力气,竟然一连推倒了好几次群攻,但毕竟寡不敌众,小亢最后还是被压倒在了地上。

李少爷兴奋地将臭鞋踩在小亢的脑袋上。

小亢被压制得无法动弹,却依旧将头抬得很高。

眼神,那种眼神凝聚的力量,有一种特殊的压迫感——直直瞪着李少爷。

李少爷竟被瞪得打了一个冷战。

他心虚,踩得更猛:“奶奶的,叫你看,叫你看!”

血流过小亢苍白的脸,而眼神,却更加冷,冷过刀锋。

“妈的,妈的……反了,这臭小子,没妈的野种,我今天……我今天……”有钱人的孩子,多说几句话都会累坏腰子,一旁早有仆人的孩子帮着捶后背。

没妈的野种!

没妈!

妈!

“啊!”

小亢突然奋力地尖叫,拼命地挣扎,那个样子,活脱脱便是愤怒的小野兽。

压住他的孩子一下子承受不了那种兽一般的蛮力,挣脱后的小亢狠狠咬住了李少爷的耳朵,抵死不放。李少爷再次杀猪般地号叫。

周围的人更加野蛮地毒打小亢,小亢浑身是伤,却抵死咬紧。又一记重拳下,嘴角已全是血,门牙粘在了耳朵上。

李少爷的耳朵已不再像是耳朵。他既怕又痛,一时也不敢再次上前。

光止疼就让这富家儿子一阵忙活。

此时歹毒的念头突然晃过脑际,李少爷一激动,当即下令:“快,踩死那只蟋蟀!快给我找!”

“不!”

挣扎,再次被毒打。伤痕累累,还是挣扎。

红头蟋蟀逃得再快,还是被发现了。

“给我狠狠地踩,往死里踩!”李少爷嗓门如丧钟长鸣。

“不!”

小亢的眼已有泪。

这个七岁的孩子,从出生以来,一直一直地,没哭过。这次,再也忍不住了。

有时候奇迹就出现在人落泪的那刻。无论哪个年代,男儿的热泪,永远宝贵过身上流淌的血液。

无论多小的男儿,只要够胆,都是真正的男子汉。

“真的需要如此吗?”

柔美的声音,像一阵清风飘过。给清寒的黄昏带来别样的暖意。

春风。

三。

焦鸦倒下去的时候,身上甚至没有特别的痛楚。

那把刀,实在太快,力道,又实在控制得太完美。在神经还没传达痛意的时候,他的意识已经游离了身体。

当他正式躺倒的时候,头颈、前胸、双手、大腿,都从平静中猛地爆裂出巨大的伤口,鲜血如注喷射。

枯黄的落叶飘舞,都溅到了这些腥臭的液体。

这才是真正的拓鳞刀!

焦鸦的双眼还亮挺挺地睁着,却再也看不到任何色彩了。

身后的刀客这才放下了手中刀,只是一把普通的刀。集市中卖的话也许不过五两银子。

他却杀死了焦鸦,天下第一神秘杀手组织的头号杀手焦鸦。

刀客笑了,正是刚才那个逃掉了的刀客。摘掉斗笠,乱发飞舞。

“你以为你杀掉了我!却没想到吧,树中的并非是我,而是你杀过的一具尸体而已。”

“你太自信了,你以为拓鳞刀真的那么容易对付吗?”

“我能从你眼皮底下逃走,自然也可以偷龙换凤,偷一具尸体转移注意力。你果然上钩了。当然不这样做,你也死定了,天下谁能挡得过我的刀法呢?”

“你只是一个没有脑子的杀人工具。派你来杀我的人实在够笨。他以为我盛荣当真如此无知吗?哈哈……这江湖,永远只有聪明人才能活得久!”

面对尸体的演讲永远是胜利者最大的快感。

原来他才是盛荣。

为了生存,他假扮刀客跟着替身也不知道过了多少年这样隐匿的生活。那些日子,也必定充满血泪。

而至少,他还活着。

拓鳞刀永远不败!

盛荣并没有兴奋多久,老江湖知道此时离开才是大计。

滴答,滴答,滴答。

还是露珠。

三滴。

突然起了笛声,悠扬。

白衣飘飘,丝巾缭绕。

周围的血腥气突然间不存在了,隐约的居然有种说不出的幽雅。

然后是一把剑。

闪电!

四。

“真的需要如此吗?”

柔美的声音,当然配上婀娜的身段,姣好的面容。

仙女,有时候也可以在凡间的。

而当如此柔美的声音出现,周围的一切瞬间静止,所有的眸子都盯住了眼前的美丽,再放不开。

李少爷忘了痛,困住小亢的孩子也早忘了用力,至于小亢,甚至忘了要爬起来。

“娘!”

内心强烈的呼唤。

多年以后,小亢每次回忆起那种感觉,心头依旧荡漾一丝久远的甜蜜,回味孩童般的笑。

有的人天生一见,便是一种宿命的缘分。这话小亢一直深信不疑。

但这样的缘分,究竟会转化成什么?

多年以后,对于这次相见,小亢究竟是悔恨,还是欣喜?

天知道。

仙女再美都有一种潜在的冷艳,那种冷,让人向往却又高不可攀。永远保持着距离感。

仙女便是仙女。

此时她正一步步款款走向小亢,对周围的人群、孩子仿佛视而不见。

小亢还趴在地上,额头还冒着血,沾着泥。

仙女蹲下身子,凝凝的眼波流动。

洁白的纱巾就这样一点点擦去小亢脸上的泥和血,一点点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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