岛(76)

作者:郭敬明


可以清楚看见,雨后的天空留下了未来的轨迹。

仰望,瞳孔无法对焦。

因为我想我一定会与时间一样,向前行走,继续,没有任何理由。

我不要告别夏天。夏天正残忍地离我而去。

每天只是比前一天凉一点点,一点点而已。风扇还是最柔和的一档,但稍微、拉远了一点点;冰箱里拿出来青苹果,想要放热了再吃,一直看着它的身体慢慢冒出水珠,等待的时间,长了一点点;吃晚饭,习惯扭头过去看一看窗外的天空,深蓝与霓虹。噢,黄昏已经结束了?早了一点点……

这些,在眼里的变化却快得令人抓狂。

夏天的水果们,我还没全部品尝过,荔枝没有,龙眼没有、绿石榴容易便秘于是不敢,绿提子今天刚开始吃太甜了受不了,黄皮每天买几斤但没吃够就向尾造说Bye-Bye,国产青苹果最酸最涩最似青春的味道,最近喜欢上的是进口水蜜桃我压根儿不相信是进口的,不过两块九一大只已经好满足了,只是越往里吃越怕核子长虫所以每次吃心理和生理都感觉分外刺激O-YEAH。

现在最期待的是9月上市的红石榴,在我眼中气质最暧昧的就是它了,所以很喜爱。剥开比较粗壮的绿皮,里面是一颗一颗水红色透明小果肉,像极我小宇宙幻想之中的饱满并且脆弱的爱情。然而果肉里面又有小核子,这是品尝时令人最困扰的地方,但偏偏这样情调很好。吃的时候我喜欢一边画画,然后时不时吃一颗,一颗一颗地吃,慢慢把小核子在口里舔得干干净净才吐出来。这样就有把一个人时候的无聊细细咀嚼然后爽快弃掉的快感因为把舌头磨伤了O-YEAH。

另外还很期待中秋前夕上市的柿子。随着社会的发展它们也莫名地越来越大,又软又重,放在货架上肯定跑不掉。我爱亲自选亲自买柿子,并且喜欢在放学后、黄昏离去夜幕降临华灯初上的时候。我认为这是一天里面最暧昧的时刻,现实与梦想有了奇怪的交集,即便我总是一个人,也能闻到你们的味道噢。跟刚下班挤完公车或者准备挤公车回家的上班族一起选水果,在橙黄橙黄的灯光下,即使疲累,也安心的吧。很安心,所以这段没有O-YEAH。

即使我怎么喊O-YEAH。夏天你还是要过去的吧。

我完全不去想象下一个夏天的模样。但未来,我希望我的轨迹能跟你在某一处重叠。那个令我告白失败的人。那个时候,我会说什么呢?你不能比我先开口哦,否则我便一下乱了阵脚。

“对不起,我没有忘记你。”就像记住即使被迫告别了的、也绝对不可能忘记的每一个夏天。

朱古力:绝杀·困兽

这个故事讲的是挣扎,野兽的挣扎。

绝望的恐惧,青面獠牙的野兽最后一次的劲爆、反扑,流尽最后一滴血。

可怕的敌人,必须用血、用命去拼。即便死,也无遗憾。

他知道有那么一天的,放多少血就应该还多少,用自己的血还。

只是没想到那天,来得那么早。

挣扎,真的有用吗?

一。

杀!杀!杀!

只有杀了眼前的人,自己才能活下去。

盛荣比任何时候都明白这个道理。此时他的八大手下,只剩下了三人。而双眼,也被自己的血染得通红。

伤口像心中的怒意,不断喷涌。血溅飞花。

手下又倒下了一个。

拓鳞刀盛荣一直是江湖上排得上号的恐怖刀客,那把舞得如快刀切鱼鳞般的拓鳞刀更是让人毛骨悚然。麾下八大刀客,每个都有过硬的功夫,这九人一起出动的时候,所过之处,必定腥风血雨。

而平常,盛荣割的是别人的脑袋,削的是别人的肉,溅的是别人的血。

他想过自己也会有这样的一天,却没想到对手居然如此可怕。更没想到自己会伤得如此狼狈。

那个人,简直不是人。

手下又倒下一个。同样残忍的死法,肝脏被撕扯成碎片,人体器官的腥臭充斥密林的整片树木。

树梢上的露珠滴落。

焦鸦笑了,右手甩落手中的碎肉,血浆。

那已经不像是人的手,指缝间没有一丝赘肉,全部是精弹有力的骨,和黑色突长的指甲。这根本就是鸟类的利爪。

就是这样的一双手,在不到半炷香的时间,一爪一个,一爪一个,连连杀了七个用刀高手,抽出他们的肝脏,让他们痛不欲生,猝然而亡。

这是何等残忍的杀人手段,却是焦鸦最为得意的杀人方式。

最近江湖风头最劲、最为神秘的杀手组织“亡冥”,头等的杀手焦鸦,两只利爪般的魔手已经不知道抓破了多少高手的肝脏。这种血腥的感觉,最为直接地刺激焦鸦的神经,令其更加残暴,而更让人无法抵抗。

盛荣的额头早模糊到黏稠,冷汗和头上的伤口流淌的血液混搅成难闻的味道,浸湿他的双眼,世界变成更为狂躁的红色。

他的手,早已经握不住刀了,那把杀人如麻的快刀。

“快!快!杀了他!替我杀了他!”盛荣声嘶力竭地喊向最后一个刀客。

那个刀客却早不知道身在何处,如此关键的时候,他居然弃刀逃跑,禽兽!

一直笑的焦鸦停住笑意,扫视一遍四周。转而又将目光停在盛荣身上,还是那样轻蔑的笑。

妈的,老子就是死也绝不让人看不起!

拼了!

颤抖的手勉强握紧刀,所有的余力转为最后的劲道,刀锋再次化做凌厉的幻影,盛荣身边幻出一片刀影。

瞧瞧,这便是老子天下无敌的拓鳞刀!

一片刀光下,盛荣看不到焦鸦的表情。

他当然这辈子都不想看到那种恶心到死的讥笑。

所以他再也看不到了。

拓鳞刀自盛荣手中抛出,抛至高空,砍落一段树梢,又斜晃着下降,稳稳插入地面。

树梢的露珠再次滴落,滴落到错愕永远的盛荣的脸,一片血污。

刀光中,焦鸦的利爪还是轻易插入了盛荣的胸,现在又强力拔出,让其流尽最后的血水。

闻着那股血腥的味道,焦鸦变得更加亢奋。这次杀得真的很爽!任务完成得也极其圆满。

那么,该走了?

焦鸦消瘦的身影停在了前方一棵高大的老树前。

隐约的风声,夹着寒意。

一滴露珠,孕育自天地交集的清新,缓缓滴落下来。

吧嗒,滴在焦鸦的脚上,干枯的脚。焦鸦从不穿鞋。

什么事也没发生,焦鸦转身似乎要离去。

风,还是风,轻轻地飘过。

老树并未有明显的变化,隐约的只觉老枝抖动了些微,些微到根本无法察觉。

焦鸦再次笑了,笑得更为得意。

甚至在这个笑完全凝固之前,他的身子再次以难以想象的速度转到老树面前,双爪齐出,一下子伸入树干,像刚才抓那些人的心肝一样,拼命旋转。

老树的缝隙居然流出了殷红的液体,一样的腥臭。

最后一个刀客也搞定了。

焦鸦这才有了些许的懈怠,任务这才圆满地完成。

“还没人能从我的眼皮底下逃走,你算厉害的了。”他像是自言自语,脸上流露出毫不掩饰的自得。

这样的手段,才能让自己在杀手排行榜上居高不下。

这次的赏金好像超过五万两,够一段时间挥霍的了。

焦鸦习惯性地搓手,搓去残留的液体。偶尔还用嘴舐。

滴答。

还是露珠。

该死的天气。

等等。

露珠?既然已经死了,为什么?为什么还会有露珠?

焦鸦突然感到从未有过的恐慌,整个身体自脚底传入冰凉的气息,甚至绵延到自己的双爪。那爪可是杀尽天下高手的武器!

焦鸦的心跳似乎停了。

那种感觉,那种感觉,太过强烈,也太——熟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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