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法(41)
“但这次真是过分了,片子还在院线放映,网上就能免费看,还有几个人会去电影院?我也知道自己拍的就是哈哈图一乐的片子,但买东西付钱,总是天经地义的吧?我们还欠着贷款,现在回本已经不可能,要是不追究,发行合作方也不答应,我这次肯定是要把官司打到底的。”
庄明亮听着,跟着点头,却没明确表态,等把马导送走,当天组里开会的时候才说了自己对这个案子的想法——还是得跟添视谈,尽量争取个好一点的价格。
当时是在周其野北京的办公室里,蔡天寻留在上海,也视频接入。
几个人都听见庄明亮的话,却是言谨第一个不忿,说:“可这是盗播啊,偷完还能压价,好划算啊。”
“你记住添视只是个平台,ISP,网络服务提供商,”庄明亮纠正,“你看见人家网页上的申明了吗?”
言谨当然看过,
本平台提供视频上传储存空间,供在线浏览交流,所有视频均来源于网友上传,由网站程序自动处理展示,请上传有合法版权的作品,如发现有侵犯权利人版权内容的,请向本网站投诉,一经核实,本站将立刻删除相关作品并对上传人 ID 账号作封号处理。
总之把自己摘得一干二净。
庄明亮又跟她谈判例,说:“09 年开始专项整治行动,倒是抓过拍枪版的。但那大都是个人行为,就为了在网站当个大 V,听网友夸几句大哥威武,最后一查非法所得,就十几块。”
言谨却觉得这件事不一样,把通知侵权之前固定的证据找出来,播了个开头,说:“但是这次盗播的画面和声音都是高清啊。”
庄明亮说:“现在枪版没人看了,要盗播就得是高清,但追究起来反而更加困难。”
“为什么?”言谨不懂。
庄明亮还是很懂的,解释给她听:“现在国内电影大多还是 1.3K,加密协议已经给破解了,放映机上插个采集卡就能拷贝出来了。所以才能公映三天之内出高清盗版,全国这么多家电影院,1.3K 的片子又没有数字水印,你要查是哪家泄露的,比查枪版都难。”
蔡天寻在视频那边附和,说:“这还就真是个技术问题。像我们这次刚做完的合拍片,用的 2K 数字放映,密钥成熟,没法直接拷贝,架 DV 翻录也不行,水印一看就知道是哪个地方哪个影厅流出来的。”
“所以就只能等技术彻底迭代?这种事就没办法处理了吗?”言谨还是觉得奇怪,说,“添视又不是那种几个人的小网站,从 CEO 到 COO、CFO,几个高管全部名校毕业,还有留学和海外工作经历。公司有正儿八经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跟主流电视台达成战略合作,获奖信息列那么老长,啥啥十大创新品牌、中国宽频网站 Top10,他们就不担心合规风险吗?”
庄明亮笑,说:“有什么好担心的?你查过他家司法涉诉信息没?”
言谨点头,自然是查过的。
庄明亮说:“那你应该知道,人家是朝阳区法院的常客了。从 2008 年开始几十宗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几乎全都是影视公司告他。甚至还有大型国企,最后也只是调解撤诉。没撤诉的那些,官司至少打上一年,最后的判决也就是删除视频,赔偿经济损失两三万块钱,合理费用几百,加上诉讼费两三千,对他们来说根本不痛不痒。”
蔡天寻跟着笑了声,说:“我看见他家的投融资公告,前几个月刚拿了一笔投资,1700 万美金,够打一万个这样的官司。”
庄明亮也说:“这几年宽频网站都在走赴美 IPO 这条路,他们肯定也是奔着这个去的,不管怎么说,数据最重要。只要不断有最新的片源,维持用户数量和日访问量的增长,他就能挣钱。你跟他谈侵权,他就跟你说避风港原则避风港”原则,即通知·移除原则,是指在发生著作权侵权案件时,当 ISP(网络服务提供商)只提供空间服务,并不制作网页内容,如果 ISP 被告知侵权,则有删除的义务,否则就被视为侵权。如果侵权内容既不在 ISP 的服务器上存储,又没有被告知哪些内容应该删除,则 ISP 不承担侵权责任。 后来避风港原则也被应用在搜索引擎、网络存储、在线图书馆等方面。,到时候洗干净屁股照样赴美上市。”
言谨说:“可是避风港原则也不是说用就能用的,网站得有合规审查,要证明自己不存在故意,而且有效告知之后就删除了相关内容。之前也有过这样的判例,如果网站明知用户可能上传侵权内容,还是提供存储服务,也没有尽到合规审查义务,即便删除视频也是需要承担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