殊途同追(62)
他讲到学校里的LGBTQ社团,以及每年六七月份由他们组织起来的固定游行;讲到伦敦街头那些风格各异的同性恋酒吧,其中的哪几家每周会有西区的歌手舞者驻唱表演;他还讲到了著名的“同性恋之都”布莱顿,某年的夏季假期,他也曾和留学生朋友一起游玩过。
陆追在和他说这些事的同时,自己也在不断地回想着过去。
其实他并不是一个喜欢回顾过往的人,如果不是秦殊今天主动问了他,他可能还意识不到,这么多年过去,原来他在自我认同的道路上已经走出了很远。
当初那个在学校里被举报是同性恋、后又引起了轩然大波的高中生,他离开家乡时本是心灰意冷的,如今十年过去了,当时满心的忿恨和怨怼竟都全已消散,留下的尽是平静和坦然。
陆追并不是话多的性格,谈论起往事来也是尽量言简而意赅,怎么简单就怎么表达,但即便如此,秦殊还是从他的口中,了解到了很多他没经历过的生活、他没看到过的光景。
在光怪陆离的世界里,数以万计的青春鸟们依然在盘旋和徘徊,但七十年代时仅是方寸之地的“莲花池”,如今已然大不一样了。
秦殊忽然有些心血来潮,就在此时此刻,他很想给陆追唱一首歌,也是想唱给自己。或许时间和地点都不对,但没有人会比面前的人更理解他了。
“哥,你等我。”他认真地看着陆追。
很快,秦殊从隔壁房间里抱来了一把吉他,他对陆追笑了笑,随后坐在了窗台的榻榻米上,低下头开始给吉他调音。
陆追静静地看着面前的人,回想起两人在“云顶”的第二次见面,那是在一间包厢里的朋友聚会,秦殊作为姗姗来迟的“不速之客”,周围人非要怂恿他上去唱歌,于是他就站上去了。
包厢里的灯实在是昏暗,但男孩儿望过来的目光清晰又坚定。
那日台上唱歌的人与面前的人影影叠叠,最终是重合在了一起。秦殊调好了音,拨着吉他弦哼了两句词,陆追立刻就听出了这是什么歌,秦殊继续唱了下去。
“让我品尝这滋味
纷乱世界的不了解
昨天太近,明天太远
默默聆听那黑夜
晚风吻尽荷花叶
任我醉倒在池边”
作者有话说:
当年看完《孽子》后,感慨于莲花池畔的一群青春鸟,即便只能飞翔在方寸之间的莲花池,也有“任我醉倒在池边”的潇洒恣意。
这是我写这章的立意。
第55章 微阳初至日光舒
虽然昨天睡得很晚,但秦殊早上八点多钟就醒来了。
倒也不完全是因为生物钟的缘故,叫醒他的,还有清晨洒在脸上的暖洋洋的日光。
一枕日红,他恍惚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昨夜竟又忘了拉上窗帘。
秦殊睡在床的靠里那侧,自己的被子服服帖帖地保持着睡前的样貌,整张床的面积被一分为二,陆追就睡在离他不远处的另一侧,因此他甫一睁眼,看见的便是那人的侧脸。
和煦的日光也同样洒在了陆追的脸上,在高挺的鼻梁处形成了一圈柔和的光,睫毛在阳光的照射下形成了密林般的阴影,这双平日里总是带着些深意的眼,此刻看上去沉静极了。
叹息西窗过隙驹,微阳初至日光舒。
在这个无人知晓的暖阳晴日里,秦殊醒来后没有急着下床,而是枕在自己的枕头上,大着胆子看了陆老板很久。
秦殊给自己做足了心理功课,就当……就当是补回他之前少看的许多眼。
他的目光细细描摹过对方的眉眼和鼻梁,以及轮廓优美的嘴唇与下巴,每一处都好看得要命。看到陆追的嘴唇时,秦殊就想起了昨晚的那个吻,一股热意瞬时涌上了他的脸。
和陆哥接吻的感觉,实在是很好,仿佛被对方捧在了心尖儿上。
一个吻足以传情达意,陆哥……原来是这样喜欢他的吗?
秦殊杂七杂八地想着,心里的感受复杂极了,有一些的受宠若惊,但欢喜还是占据了大多数。
几个月前还觉得非常遥远的人,此刻就睡在他的身边。
陆追微微蹙起了眉,像是因为阳光照射而睡得不太安稳的样子,见状,秦殊轻手轻脚地爬了起来,将卧室的窗帘拉上了。
秦殊去厨房里做早餐,每天吃习惯了的果酱吐司香肠鸡蛋,今天却被他悉心摆了盘。
看着两份几乎一模一样的早餐,他犹豫了下,将自己盘子里的大多数煎香肠挪到了另一个盘子里。
一个人吃完早饭后,他又去卧室看了眼陆追,把门替他关上了。
说实话,他一直有一个隐隐的猜测。
度假那一晚在阳台上看见陆哥的时候,他就有些怀疑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工作原因平时休息得不够规律,陆哥的睡眠……好像不是太好。
他一边思忖着,一边顺手拿了纸和笔走进录音室。
直到他坐在了电脑前,混音软件都已经打开了,秦殊的脑子里还在想着这事儿。
针灸?中药?还是推拿?
哪个对睡眠比较有用啊?
他大学的时候倒是去看过一次中医,有位老先生挺厉害的,不知道陆哥愿不愿意和他去一趟……
记忆里,陆追已经很久没睡过这样的一觉了。
多年的睡眠障碍在昨晚竟缓解了不少,身上的白色睡衣十分柔软,床铺也带着洁净的肥皂香气,在关灯睡觉前,秦殊还给桌上的香薰机里滴了两滴精油,陆追闻出是佛手橘的味道,十分助眠,久违的困意逐渐上涌,陆追闭上了眼睛。
他清楚地记得,自己在睡着的前一秒,近在咫尺的人小声对他说了句“晚安”。
他伸出胳膊来,揉了揉身边人的脑袋,也道了声“晚安”。
一片漆黑里,他也看不清秦殊是什么神情。对方被他摸了脑袋后,便不再出声了,乖巧地保持着不动的姿势。
陆追醒来的时候,卧室的窗帘是紧阖的,已经分不清是什么时候了。他侧过了头,旁边的被褥已空,枕头上只留下了一个圆圆的压痕。
这一觉睡得踏实安稳,醒来后觉得神清气爽,身体内滞留的疲乏感被一概扫了去。陆追扫视了一番秦殊的房间,心想,这房间莫不是有什么魔力。
秦殊的卧室不大,但看上去很温馨,床、书桌和衣柜几乎将房间占满,壁纸和家具都是浅色调的,地上还铺着柔软的毛地毯,是龙猫的图样。
陆追将窗帘拉开以后,蓄谋已久的阳光终于得逞,瞬时盈满了整个房间,这一派柔和的暖意,倒是和那个小孩儿的气质如出一辙。
陆追从卫生间里洗漱出来时,就看到了餐桌上的早餐,白色餐盘旁边贴了一张小小的便利贴。他停住了脚步,将便利贴拿了起来:
哥记得吃早饭。
我在录音室,你醒来了叫我就好。^_^
便利贴的最后还画了一个简易的笑脸,看到它时,陆追忍不住勾了勾嘴角,顺手将纸条放进了自己的口袋。
早餐虽然已经凉了,但无论是从精心的摆盘,还是形状完美的煎蛋来看,做这份早餐的人都十分用心。
陆追说不上这是一种怎样的感觉,总觉得心里的某一块儿空缺,正在被逐渐地填满。一顿夜宵,一件睡衣,一份早餐,明明都是些非常简单的事情,却莫名地让他心情很好。
花瓶里的橘红色百合挺直着躯干,一片花瓣静静地掉落在桌面上。
陆追伸手将它捡去了。
陆追没有主动去敲响录音室的门,一直等到中午日头正烈的时候,秦殊才从录音室里走了出来,耷拉着眼睛,看模样有些怏怏的。
秦殊看见沙发上的陆老板时,很明显地愣了下:
“哥,你什么时候起来的?”
录音室里面光线不好,他一开始写起歌就容易忘了时间,本来已经想好中午要给陆哥做几样拿手菜,此时再一看挂钟已经是十一点半,根本来不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