揣崽后老攻失忆了+番外(95)
可我依然为他的这种莽撞,给出了我的承诺,我答应他,会好好活下去。
人世间有千万种巧合,最好的一种,却不是属于我和他的。
后来我将所有的时间,都花在了读书上,从只能被父亲按着打,到我长得比他还高。
从大学,到再遇见他,中间隔的许多日夜,我已经记不清。
可午夜梦回,我分明记起他的声音,想起他落在我颈间滚烫的眼泪。
人们说,遗忘一个人始于听觉,从不记得他的声音开始。
那么我想,爱上一个人,是不是也从,铭记他的声音开始。
我考上了大学,是他所在的城市,但我依旧没有胆量去找他。
因为年少时,我曾在警察局见过他的父亲,那天,对方给了我十万,作为我救了他儿子的报酬。
那些钱,不是我作为英雄的勋章,而是在敲打我自卑敏感的心。
以至于每当我想离他近一些时,总免不了去思考,自己是不是有能力,给他更好的生活。
也是那时我明白,原来他说的都是真话,世界上不是每一个父亲,都同我的一样。
等余见山为爱子找适配信息素的新闻,闹的沸沸扬扬,我才知道他生了病。
和我想的一样,他分化成了Omega,可当我真正知道这件事后,却没办法高兴起来。
我找了在医院有关系的同学,伪造了我与他百分之百的匹配度,而条件是,让出保送名额。
那对我来说是可有可无的东西,不出国,我也能凭自己的能力考上。
大概只有这个理由,才能掩盖我对他心怀不轨的事实。
余见山听说找到了这个人,很高兴。这次,他给了我和父亲,每人一百万。
我是在那天的凌晨两点钟,再次见到他的。
他睡的并不好,脖颈上全是汗,我不知道为什么。兴许是疾病拖垮了他的身体,也损害了他原本的笑脸。
他和我打招呼,告诉我他的信息素味道,草莓软糖,的确很甜。
我说我闻不见,其实是故意的,我莫名想看他起来打我,想看他恢复到生机勃勃的样子。
从前那个哪怕瘸着腿也要爬到最高处,不停劝我好好活下去的小孩,自己却脆弱的,像随时会枯竭。
这真像一场梦,但这又不是一场梦。
我常常会忘记,这间屋子里有监控,尤其在看见他哭的时候。
和十三岁不同,现在他哭起来,再没有当时那种声嘶力竭,而只是委屈的看着我,连流泪也悄无声息。
其实我逗他,是想让他恨我,正如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去死。
母亲的抛弃,父亲的冷漠,在我心头增生出来的恨意,促使我活下去。
我以为他也会和我一样,说到底,其实我不懂怎么去爱一个人。
【作者有话说】:拉肚子,为了不断更,先补上前两天写的番外。
本章纯属虚构,如有巧合,纯属雷同。
补充:文中人物做法不值得效仿。
第66章 番外篇 交换空间(6)
所谓的陪在身边替他治病,只不过是医生给出的建议之一。
相当于接受命运给他的安排,找个和他匹配度最高的人,一生都依附着对方活下去。
这种方法,太过考验别人的真心,也可以说是一点儿也不保险。
他患有这种病,意味着没办法控制自己的信息素,也就是说,在街上,饭店里,又或者是任何场所,他都有可能会发热。
而就算找到最匹配的人,让对方标记,看似是拥有了治病的保障。
但这其实也等同于,他会成为别人要挟父亲的最佳把柄。
余岑心里清楚,父亲是多么骄傲的人,绝不会允许这种事情发生。
所以,只有第二个办法,那就是把主动权紧紧攥在手里。
与其让别人威胁,不如先利用别人,这是父亲一贯的头脑与手段。
可是,他却不想再继续下去,从那天晚上对方抱着他时,动如擂鼓的心跳声开始。
余岑就知道,孟冬凌对他,并不是像其口中所说的那样毫不在意。
而他自己,又何尝不是一样,在对方亲他的那瞬间,忘记了所有事情。
“你知道吗?我昨天做了个梦,梦见你怀孕了,但我不在你身边。”孟冬凌搂过余岑的脸,一点一点的,替他擦掉了眼泪。
余岑呆呆的看向孟冬凌,对方的表情依然平静,唯有眼睛里,带着并不常见的温柔。
“梦里你哭的很伤心,那时我就想,如果真有那天,我想陪在你身边。”
孟冬凌停了停,又凑近余岑的脸,在他鼻梁上亲了亲,继续说:“人这一生能做的选择有限,假如我有这个机会,我想让你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