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我说(176)

作者:奉旨填词柳三辩

社交,无聊透顶。

我常常在学校留到很晚,天黑透了才坐着公交回家。

公交要转一趟,运气好的时候只要五十分钟,运气不好的时候一个半小时也有过。

说错了。

运气不好的时候只要五十分钟,运气好的时候一个半小时也有过。

我喜欢坐在最后一排靠窗的位置,拿书包占另一个。

窗户会开到三分之一的位置,无论春夏秋冬。

到家的时候,不出意外,饭菜已经凉了。

那个即使在家都穿金戴银的女人,像往常一样优雅地坐在沙发上,也像往常一样优雅地询问怎么回来得这么晚。

我说在学校看书,她了然地点头。

但我知道,就算我不说,她也并不会在意什么。

毕竟饭桌上,永远只有我一个人。

晚上,悲鸣照常响起了,就跟隔壁的贵宾犬十点必然会狂吠一样。

但究竟是它先叫,还是她先叫的?

又或者是他?

我也搞不清楚。

但有一样是确定的,没人会来阻止这场闹剧。

剧中人也一样。

我不能理解为什么有人能视财如命,也不能理解为什么有人能视事业如子。

那我算什么?

一个为了讨好即将去世的老头而计划产出的物品吗?

最大的价值只是被一个不爱我的女人拿去炫耀。

可她从不知道,我努力的唯一原因,只在她打电话时口中“我家儿子”四个字。

也是够卑微的。

算了,无所谓,过着吧。

千金难买高兴,人间并不值得。

这点,我早就知道了。

我看着这世界的形色,形色却并不因我改变。

高二那年,那个女人疯了。

她想杀了我。

我本来没想躲,想着死了或许也挺好。

但我没想到会那么疼。

疼得世界都亮堂了。

于是我把她按在地上,割向了她的动脉。

我说不清那时的感受,只觉得血液奔流。

我以为我找到了活下去的方法。

我开始逃学,学着吸烟喝酒,染发纹身。

也开始在街头巷尾打架,和网吧油腻的软座相倚而眠,彻夜不归。

我还开始学着交友。

虽然用拉帮结派才更合适。

但无论如何,那是我的第一帮“朋友”,一群无论我多冷漠相待都能热脸相迎的“朋友”。

而且戾气越重,他们就越喜欢;越残忍暴力,他们就越崇拜。

我享受被崇拜的感觉,便一度产生了幸福的错觉。

我越发以为这才是我该过的生活。

他们说好,有钱一起挣,有难一起扛,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老一套说辞了。

我蹲在暗巷油渍的铁皮桶上吸着十二块一包的红南京,暗暗嘲笑他们可悲。

不敢承认自己也在心里默念了。

半年后的一场斗殴里,有人失手了。

他们捅死了人。

市警局副局长的小儿子。

捅人的那个是兄弟里的大哥,家境殷实,仗义疏财。平日里宣称要依附他,为他上刀山下火海的小弟,很多。

但真进局子录到口供,没有一个人跳出来担责,反而全将矛头直指了大哥。

义气。

确实够义气。

我突然庆幸自己没有表态,不然我也成了傻子。

又一次的一厢情愿。

根本没人会当真啊,不是吗?

所有事情都一样。

所有。

后来,大哥被保释了。

资本的力量与复杂的人际关系网,让别人代他做了替死鬼。

那些出卖他的人,下场都很惨。

从那时候开始,我就知道了钱权的重要性。

它从来不在于你如何使用,而只在于你究竟有,或是没有。

错过了高考,我开始复读。

所幸,成绩不错,考上了全国有名的大学。

我已经知道世上没有真心这样东西,违心和虚伪能让所有人都变得轻松。

还能让人变得受欢迎。

我开始对着镜子练习自己的微笑,看着综艺学习说话的技巧,刷着微博观察人们喜欢的模样。

只是口袋里仍然常备着一包烟和一只打火机,没人知道。

渐渐的,我发现自己好像演得不错。

又一群“朋友”围拢了过来,跟我谈天说地,互诉衷肠。

好像跟以前有一些不一样。

但是真的不一样吗?

我无法相信。

也不想再去相信了。

演了一学期,我越来越熟练了,似乎跟谁都能攀谈两句,周围的人也越聚越多。

有眼熟的女生向我表白了,不少,她们都说喜欢我。

但是……喜欢?

喜欢又是种怎样的情感?

能让人快乐吗,就像我以前听到的“我家儿子”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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