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碧华短篇小说(36)

作者:李碧华


家丁老六和婢女小菱,不住恳求:

「希望师父能长驻我家当主厨。」

——「清一面」,其实不过是清荒寺中这位清一和尚给善信下的面条。但吃过的人,都赞赏不已,一传十,十传百,来客络绎不绝,以致供不应求,还以和尚法号为名,可见乃「镇寺之宝」。

清荒寺只是一座小小的寺庙,本来这些素面乃寺中主食。「清一面」的精华,不在面条而在清汤:山野当造的菇菌、笋子,加上罗汉果、黑木耳、金针菜、黄豆芽……还加上一些略带甘苦的益补草药,熬制而成,味鲜香、色金黄、汤清亮。他的面条先用清水煮开,泡在冷水中一阵,最后回锅再煮,装碗后,舀上清汤,数滴麻油。没有蒜胡椒的伧俗浓香,益发素淡可口。人们只见黄汤白面,「没什么」,进口方知绝非凡品。

不过清一和尚心知,这是清荒寺的面食,就地取材,随心烹煮,不适合凡尘俗世大户人家——那会失却真味。

「两位请回。」他婉转平淡地谢绝:「其实所谓『清一面』,只无心之得,为善信服劳,也不收费。他们随缘乐助香油,寺庙方面维持基本生计而已。」

又道:

「出家人吃十方饭,不合为一人力……」

老六沈吟:

「我家夫人指定每天要吃——」

「只好有劳两位每日正午来盛一碗吧。」

「唉。」

二人无功而回,忐忑不安。

自主人仙游,她便一天一天的,变成另外一个人似地。

张林氏——如同世间所有妇女,嫁人后冠夫姓,再也没有自己。「巧梅」是她闺中名儿,十六岁以后,人前少用。都称「夫人」。

丈夫当官,亦大户之家。本属美满。一生也就这样过了。

谁知天意弄人,张家老爷不老,四十多岁竟急病猝死。那年夫人才三十二,新寡、无儿。

家境再富裕,一个寡妇要多寂寞有多寂寞。

头几年很难过,渐渐,她不但变态,还有极其严重的洁癖。

老六和小菱下山回家去。还没进门,已听得一阵嘈杂之声。

张林氏猛地把杯盘砸在地上,满是碎片,还大声喊骂:

「那钱二嫂我最憎恨了,她是个接生婆,双手常沾秽血,我在路上老远见她走来,也着轿夫改道相避。」

何以怒不可遏?

「谁招呼她到后院小坐的?谁?阿满又怎样?是她小甥子又怎样?把阿满辞掉,另外找个柴夫。还有,她用过的杯盘,坐过的小竹凳全扔掉!秽气!」

不但憎恨接生婆,连被妇女跨过的东西,马上丢弃不用。若遇月事至,更以火烧掉,以保「干净」。

今日一番吵闹发泄,习以为常。下人敢怒不敢言,赶忙收拾好。老六见夫人正闹脾气,更加不会挑拣这个时刻说不中听的话。只谎称清一和尚下山去了,找不着。

改天再去吧?得过且过。

但最终还是面对主母的咆哮。什么时候开始,拒绝一切荤腻?不再吃肉,因为丈夫去世,万念俱灰,眼看活生生的血肉,化作泥尘,从此怕见生命——厨中早已不宰鸡杀鸭,不闻鱼腥。

一回张林氏经过厨房,见一些异物,即尖叫。

「是鸡毛吗?何以杀鸡!」

一壁发出惊骇尖声,一壁命人收走——那只是一枝鸡毛掸子。她还吩咐:

「以后再叫我见到鸡毛鸭毛,就把你们一身毛发全部拔光!」

且连蛋也不吃。

小菱是夫人陪嫁过来的丫头,已属亲信婢女,但她也觉日渐难以侍候。抱怨:

「就是嫌脏,那日骂我嘴里有味道,嫌臭,打了我一个巴掌。」

人就是人,血肉之躯,腥臭污浊。水至清则无鱼,怎能活在一个完全洁净清澈的世界?

去年,娘家姊妹探望,特地邀约她游河散心,本来平安无事。船刚启动,大家挑些欢快家常话题,她朝窗外一瞧,岸边有小孩随意便溺,粪尿都混在水里,她脸色一变,歇斯底里吩咐马上返航。还自觉一身难闻味道,浸浴两三个时辰,仍未去除臭气。非常败兴。

打那时起,开始厌食:

「以后厨中膳食,一概使雨水滤净,或把雪水冬藏春用,或取寺庙山泉……总之决不准用其它脏水。」

自吃过清纯得不沾一丝杂质的「清一面」后,才稍有食欲。

第二天,第三天,家丁婢女都到清荒寺哀求,仍是失望而归。

张林氏烦躁、恐惧、暴戾、古怪,不近人情……只觉众醉独醒,众浊独清。她活得一丝不苟,但如何一尘不染?

清一和尚道:

「洁癖,不是身体的事,是心灵的事——夫人不是特别爱清洁,她是看不得世间男欢女爱繁衍后代悲欢离合,她不见不想不听不谈不闻不问,远离一切,孤立自己,就不会伤心。阿弥陀佛。」

张林氏纵然生活无忧,但她情愿简约素净。白水一碗。

他生未卜此生已休,叮咛后事:

「若我大去,定葬于默林中,穿白寿衣、白寿袜、白寿鞋——白绢提花,不绣彩线。质本洁来,亦当洁去,不必繁文缛节,人声鼎沸。紧记!」

——但拘谨怪异,活得不快,身旁的人,一个一个受不了,一个一个跑掉。

老六还在,因为报张老爷的恩。

小菱还在,她没有去处,打十岁起,侍候小姐,由巧梅到张夫人,由主母到寡妇,双双老去,双双憔悴。有三寸宽活路?小菱曾想过求婚配。眼瞅着夫妻之间生离死别,原来叫人变魔,挑剔失态得神憎鬼厌,就不敢他想了……

主仆扶持终老也罢。

世事难料。

并非作出完善铺排精心策划,一切依你意愿。并非求洁得洁,求清得清。

蒙古人入侵了。

时局一天比一天纷乱。

贼匪目无法纪,抢掠奸劫,杀人放火,横行肆虐。国破家亡,朝代兴衰,没有人逃得过。

后来,人们在一片颓垣败瓦中,发现了两具半裸的尸体,肉已融腐,布满了蛆虫,牠们滋补得十分肥美,蠕动时已因丰腴而缓慢,恶臭令野狗也不肯来叼食……

半生干净成癖的张林氏,和那被迫厮守的小菱,在一个最清洁的境地中,不但被十数贼匪糟蹋了,还乱刀斩死,血污四溅,任由暴尸。她始料不及的凄厉,连做鬼,也比其它鬼不堪,极脏极臭极污秽……

合欢 (2007.4.26)

转自香港《壹周刊》

「明早十点钟的飞机,我就不送你了。」

张萌老人在厨房中端出一碗茶汤:

「趁热喝了吧。」

这是二○○七年的合欢汤。

精神压力大,思绪不安宁,五脏六腑为七情所伤……她会为他,也为自己,煎煮合欢汤,材料有卷筒状的合欢皮、甘草、茯苓——当然少不了主角:合欢花。

合欢,自古以来被认为是一种吉祥的爱情树。

「相传夫妻新婚之夜共饮合欢花茶汤,能保永世和合。」于峰曾经这样问过张萌:「中国人都相信这个,对吗?」

算来,已经是四十年前的往事了。

那年他廿三,她廿一。

「没那么神。」她笑:「只因合欢属豆科植物落叶乔木,它的花,又名『蠲忿』,香气令人消除抑郁忿怨,心神回复平静。」

「茶汤用的是干花——那花原来是什么样儿的?」

张萌道:

「合欢可美了,花丝细长,像一球红绒。散开是红羽毛,风吹过晃动轻柔。最有趣的,是花畔小叶每当夕阳西下时便成对相合,到了第二天清晨,又像孔雀开屏似的舒展开来了——」

「自嘲地说,也像我俩。」于峰举碗喝茶汤:「夜里偷偷相聚,见不得光,白天得分开远远的。」

「不管什么风雨,这样我已满足了。」

「合欢」就是他俩人生的信物吧。

四十年前,一九六六、六七年,是中国开始动荡的暴风雨前夕。那时他们初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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