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晚都能梦到清冷表哥+番外(236)
可黄茂想错了,德顺公公能坐到如今的位置也非全靠巴结,听了一耳朵便知错处何在,与他开始辩驳起来。
边上点孙柚听两人商议了半晌,没忍住吭声,“这有何难,由得着你们二人如此苦恼?”
德顺公公目光转而落至她身上,来回瞧了几瞬也没看出面前瘦削的女子有何奇异之处,他问,“这位姑娘有何见解?”
孙柚道,“依我看盛京这米价还不太够。”
此话一出,两人皆惊。
她笑了笑,“如今朝中缺的是什么?不就是米吗?那我们便想方设发让盛京多米,这米价一提,不愁其他地界的米商不来,届时朝中再开粮赈济,便以远低于米商的米价售卖,百姓俱来买朝中的米,外地的米商原本米价便与平日的相差不大,如今都将货搬来了,也不好白白回去......这一来二去——”
此话一出,德顺公公先抚掌相击,大赞妙。
*
晚间时候,伴云跟在世子爷身后出了书房,偏殿处的油灯还亮着,几道绰绰的人影倒映在纱窗上。
他看着世子爷步伐微顿,招过边上的小厮吩咐送饭,似是笑了笑才转身离去。
伴云便知,那好用的黄茂又来府上了。
如今朝堂大臣领头的几个只能说无功无过,在太平盛世倒可算稳健的人才,但对于如今的百废待兴来说却有些不够看。
可那些个有真才实干的又哪敢贸然出头?譬如黄茂,如今不过是个刑部侍郎,在朝中连插话的时机也无,平日里也就是递递折子。
一来二去,圣上犹疑的策议都交至世子爷手中,哪怕他闲赋在家也逃离不过。
但这些琐碎的杂务世子爷又不稀得看看,这一下子常来府上的黄茂就成了“替罪羊”。
他每回来府中,世子爷的活计就要轻松许多,这一轻松了,照看小夫人的时间也就多了。
伴云跟着世子爷到停南轩时,里头的侍女们正好在伺候小夫人用膳。
谢知鸢身子骨弱,如今一月过去虽说好了不少,但下床还是很勉强。
她在侍女的搀扶下上了软垫铺就的椅子,脑袋晕晕乎乎地看着满桌子的菜。
丝毫没有胃口。
谢知鸢勉强塞了一口饭,外头便传来了行礼声,她眼睛一亮,连稍显苍白的面容都泛起红意。
“表哥——”
陆明钦接住扑向怀里的身子,他扶着她坐正,垂眸扫了眼她的胸前,轻声问,“还难受吗?”
谢知鸢红着脸摇摇头,黑溜溜的大眼闪着水光,“表哥不是说今日要晚些回来吗?”
男人环着她腰间的手略紧了些,轻轻松松把她抱起,落入清冽怀中的那一刻,纤薄的脊背都能感觉到身后结实的肌骨。
他动作小心翼翼,避开处处可能弄疼她的地方,把她抱在腿上。
“今日黄茂来府上了,”陆明钦不紧不慢端起桌上的小碗,边舀了一勺饭,边缓声道,“若他能解决,也没有交予我看的必要了。”
谢知鸢吞下那口饭,脸颊鼓起都不忘笑,“表哥可真坏。”
两人一个喂一个吃,边上侯立着的芙蕖早已见怪不怪。
世子爷本就不是多温和的人,自夫人生产后更是如此,平日里冷气不要命地往外放,但在夫人面前却是小心妥帖到极处。
想一月前夫人临盆时,世子爷都不顾众人的劝阻执意在她床前守着,就算孩子落地,他都没看一眼。
芙蕖抱着皱巴巴的小世子在外等了半晌,眼见着老夫人都抱着孩子走了,世子爷才哄完昏睡的小夫人出门来。
也不知是不是错觉,男人看向襁褓中的小世子似乎略不可闻松了口气。
若是伴云在场,必定能凭借以往的经验猜出,这是男人怕自己争不过小夫人心心念念的小女娃,但若是臭小子那便好办了。
可即便是个臭小子,那也是小夫人的孩子,她总是下意识会去关心。
这不,刚吃完饭谢知鸢便开口了,“我想去看看平轩。”
陆明钦替她揉肚子的手一僵,面不改色道,“一个还不会说话的奶娃娃罢了,不会逗阿鸢笑,还得阿鸢去逗他,不看也罢。”
谢知鸢噘嘴,她拍了拍男人的肩膀,气愤道,“有你这么当爹的说自己儿子的嘛!”
陆明钦垂了垂眸,目光在她脸上流连,“我只会说实话。”
谢知鸢哼了一声,“那我要看看旺财。”
陆明钦抓住她覆在肩上的小手,语调温和却不容置喙,“不许,你还没出月子。”
她恼怒地瞪他,“那我能做什么?!”
陆明钦在她柔软的小肚子上轻轻捏了捏,“若阿鸢嫌无趣,待伤好了后,我们便四处游历如何?”
作者有话说:
——米价的例子参考了范仲淹降米价的方法。
这章好贵,之后就不另说了,番外的章节留评都有红包啦
第177章 、盛京2
陆平轩从小就是“别人家的孩子”。
放眼全盛京,与他同一时期生出来的没他会写诗、没他会作画、没他能背书、没他会说话,更重要的是,没他会投胎。
尤其是在霏姑姑家那个傻大个儿的比对下,他的言行显得越发聪明了一些。
不仅是祖母这般夸他,几乎没人不承认的,虽说大半都是看在他父母的面子上给的赞誉,但他还是引之为傲。
可他这点自傲的小聪明,在亲爹面前属实是有些不够看。
身为陆府未来的继承人、镇国公世子唯一的独苗苗、阖府独一无二的希望,
——陆平轩过得还是没那么幸福。
尽管这在其他孩子看来是无痛□□,可他确实生下来就为一件事困扰着。
他斗不过他爹。
宽敞的学堂里,台上的夫子正激情昂扬地讲着课,底下约摸六七岁的小男孩垂着眼,他没管周遭女孩子隐隐约约望来的视线,耐心地等着放学的那一刻。
嵩阳童学是盛京最负盛名的童学之一,但坏就坏在学子们平日都得住在学府里,每逢休沐日才可归家。
如今朴素之风盛行,不少权贵也由此将自家的孩子送来“渡劫”。
今日正是休沐前的最后一日,下了学晚上便可回府。
陆平轩捏紧书册的一边角,长睫抖了抖,他已经又有五日未见着娘亲了。
“平轩,”下了学堂后,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女孩捏着裙角跑了过来,她红着脸问,“今日放学后,可否,可否能邀你去榆书馆习字?”
陆平轩侧眸看向她,一字一句口齿清楚,“对不住,我今日有要事要先回府,叶姑娘自行去吧。”
他生得极好,一双黑沉沉的眼简直与他爹如出一辙,可气质却随娘,将眸子带来的气势冲淡了些。
若说小孩子都有所谓气势难免可笑,可在其他孩子眼中,有些孩子总是不一样的,能在人群中独独看到他,有时候又让人害怕得紧。
小女孩连他的目光都不敢对上,只害羞地垂着脑袋噢了一声,匆匆忙忙跑开了,不远处好几个女孩子见状纷纷放弃了要来对话的念头。
陆平轩不紧不慢收拾好东西,出了童学的那一刻,陆府的马车正正好停在了拐弯处。
坐在车舆横木上的男子懒洋洋地收紧了缰绳,望向陆平轩时吆喝了一声,“你小子,每回都算得这么准。”
陆平轩唤了声疾烨叔,在他的拉扯下上了车舆,才道,“是您每回都来得准时。”
疾烨是驾马的老手,一趟路行得稳稳妥妥的,他心知小世子面上看起来温吞,但心里不知有多着急呢,是以又加快了点速度,赶在日落屋脊前到了陆府。
不久便是清明祭祖之日,下人们正忙忙碌碌准备着事宜。
明日不仅是童学休沐,官署也同样如此,休沐前那一天谢知鸢总会早些回府。
这也是陆平轩为数不多的、能与娘单独相处的时机。
饶是再被夸赞如何早慧,在行至停南轩外间时,陆平轩仍是放慢了脚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