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为簪(26)

作者:陈浮浪

然而“家族作坊”注定是难以做大的,家族嘛,平平安安稳稳当当,那就比什么都强,因此注定了是要小富即安的;南境九郡中,图州在地理位置上又刚好最远,这父子俩什么事也插不上手,是以每次其他守君见到官祜杰这位老大哥时,总是能听见他说——

“哎呀呀,别打啦,听我的,都坐下。”

人赐诨名“坐下君”。

“何三兄弟?”坐下君眼边聚起了一团褶子:“宴已开了,大帅怎么还没来呀?”

何三一甩拂尘,慢悠悠道:“无量天尊,大帅稍后便到——不过,大帅是君,我等是臣,臣比君先到也是应该的。”

“是是,您说得是。”在旁边做了半天的官少君官兴突然开腔,话锋一转道:“只是南境本有九君,除了我父子二人之外,其他守君可不大守时,何道长说是也不是?”

何三放在桌下的手捏紧了那张纸条。

官祜杰:“咦,真的没有别人来了吗?”

官少君:“自然是有的。”

官祜杰:“那是谁呢?”

官少君:“要不您猜猜?”

何三暗自翻了个白眼:“好家伙,您二位是打天津港来的?”

官祜杰笑眯眯抄起了手,目光似有意还无意地往门外一瞟:“至少孙老弟是一定会来的。”

“这个自然,”官少君也跟着看了过去:“当年大帅打到零州,亲手卸了守君孙青的一条腿——今日大帅做宴,他怎肯不来?”

仿佛是为了配合官少君这番话,就在他话音落下之时,门外忽然传来了一下一下的鼓掌声。

仿佛有人上得山来,走进堂前,传来的却并不是脚步声,而是金属摩擦砖石时发出的刺耳响动。

再然后,门就开了。

初降的风雨被寒气裹挟,随着被踢开的大门一道滚进了温暖的大堂,在堂上做舞的伶人吓得崴了脚,在惊呼声中倒成一片,悦耳的乐声戛然而止,取而代之的是令人心惊的惧意。

皆因那个人,他来了。

入目先是一道细而长的影,而后是淡淡的血腥气,然而最让人无法忽视的还要属他的“左腿”——那本该是腿的地方空空荡荡,唯有一条长铁棍,随着他的走动,一步步地砸在地面上。

此人下巴微仰,将他的“左腿”跨入了议事堂,金属砸击地面,发出“铿”地一声响,几乎所有人的心头都跟着别别一跳。

何三深吸一口气,扶着桌子慢慢站起了身:“见过孙守君,请坐。”

“只有你啊。”孙青的目光在何三身上扫过一遍,而后豁然笑了,他的声音沙哑得就像是被火熏过,听了就让人有种被撕扯般的难受:“果然。”

何三强笑起身,手中攥紧了拂尘:“孙守君这是何意,贫道不懂。”

孙青抬手摸了摸自己的左肩——他今日穿了一身皮毛大氅,这东西的毛色灰白相间,极为奇特,这些年何三走南闯北,却竟然从未见过。

孙青脱下那大氅,随手往旁侧一扔;官祜杰父子立即起身让出上首第一位的位置,孙青看也不看便直接坐下了;随手扯过一个吓得躲在后边的乐师当做“靠枕”,而后将整个身体都向后仰去。

那乐师瑟瑟发抖,手脚都在颤,却一声也不敢出,一下也不敢动。

孙青箕踞而坐,“腿”一抬,直接放在了桌子上:“孙某人前来拜见咱们南境九郡的主子,那可不是空手来的。”

“我给他准备了礼物。”孙青看向了空空荡荡的主座,而后一笑:“现在看来,他应该已经收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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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五里外,密林。

落雨了。

先是细密的雨丝,星星点点地穿过树叶的缝隙,而后雨水越发大了,将被风吹个不停的叶子打得噼啪作响。

一丝雨不偏不倚,乘风从九天而来,穿过万千树隙孔洞,唰然在光华中划过,照亮了女子剪水般的双眸。

又灵又媚,清贵中暗含决绝。

她手里提着一盏灯,风将她的布裙吹出翩翩波纹,瞧着她不像是摸黑连滚带爬上山来的,倒像是在风雨中,从云朵里落下来的玄女。

“玄女”暮芸优雅地抬起手,将被风吹拂到前脸的鬓发拂到耳后——顺手将脸上的泥也擦了。

“顾安南这狗东西……”她就着灯的光晕擦了擦脸:“找了半天连个动静也没有,到底哪去了?”

暮芸娇气了小半辈子,别说是摸黑爬山,往日里就是御花园的蚊虫多了两只也是不去的;眼下这山却是不得不爬,路上也跌了几跤,好在她方向感不错,总算是没有走偏。

暮芸一边自言自语,一边用灯照着周围,忽然间前面现出了一个颇高的黑影,似乎正往她的方向移动。

暮芸心中一喜,心头绷着的那根弦霎时松了。她鼻头有点酸,却笑着埋怨道:“一道回吧,可叫我好找。”

她总算找见了人,微微弯腰撑着膝盖歇息,又顺手将灯朝着那黑影抛出去:“知道你瞧不见,循着光过来便是。”

灯在暗夜中抛出一条华线,将所过之处照得通明,也照亮了那黑影的样子。

“唰——”

就在灯被抛到黑影跟前时,黑影竟直接出了手,对方不但没有把灯接住,竟然还直接将其打在了地上!

灯灭了。

而暮芸也在那个被照亮的瞬间,看清了对方的模样——灰白相间的毛色,还挂着血肉的利牙,一双绿莹莹的窄瞳目,灯灭之后,犹如鬼火。

“是狼?!”暮芸惊到极处,反而觉得这狗屁倒灶的人间真是荒谬到了可笑的地步:“这里怎么会有狼?!”

大荆南境连着匈奴,荒远偏僻,别说是狼,就是丛林虎豹也不找不见几只,更别提这种毛色灰白的巨狼,便是在北边雪地里找不着几只,怎么还能在这丛林子里叫她撞见?

把北边的狼扔到这破地方,它过得惯吗!

巨狼显然过得不是很惯,肥厚锋利的爪穿过风雨踩了过来,肩胛高低起伏,瞧着像是准备把暮芸撕了,来一顿细皮嫩肉的晚膳。

有那么一个瞬间,暮芸是想跑的,恐惧从后边拉扯着她,理智却按住了她的脚。

不能跑!

要真是用背面对着巨狼,更是一线生机都没有了!

她没退,像是天生就知道野兽之间如何对峙似的,目光定定地盯住对方,整个人都慢慢地蹲下身去。

那支用惯了的涂毒臂弩是早就没了,半个顾家军都知道她这个“云奴儿”用一支弩箭连杀了两个匈奴将军,谁也不敢还让她带着这样的利器成天在军营里乱逛。

而何三和张鸿看似恭敬,实则一个个防她防得更紧,眼下她身上连点带尖的东西都没有。

好在,暮芸在大荆皇城里被人明里暗里地刺杀了好几年,身上总还有最后一样保命的东西,那日被匈奴骑兵追命时,她也仍然带着它——

那是支焦了半边的破玉簪子,完好的那一半质地纯粹,另一半却遍布焦痕,这东西被她小心仔细地藏在了靴筒里,便是沐浴更衣时也不肯离身,上面涂着一层麻药,顷刻间便能将一个成年男人放翻。

说出来旁人也不信,但若是宫里的老人见了,就知道这玩意虽说瞧着破破烂烂,却实在是长公主的命。

摸到了。

暮芸将那簪子像匕首一样反握在手中,而巨狼口中的血腥气已经快扑到她脸上了;暮芸弱得就像只兔子,眼睛却凌厉得像同类,巨狼大抵也没见过这么奇特的口粮,兴奋得呼吸都快了,爪子在地面原地一抓,前半身如同正在上劲的弓一般伏了下来。

锋利的焦玉簪横在她手中,和她手心那道淡红的烧伤疤寸寸吻合。

这世上什么样的生死大关她没见过?

黑云压城兵临城下,至亲至爱目不能瞑,军国大事压在一身——就连顾安南她也亲手放弃过,这世上没什么能让她退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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