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魁(57)
但她仿佛是一条锁链,扣住他的脚踝,令他难以远离。
他走不开。
难怪。
难怪师父会说,酒色误刀误命。
刀已悬在梁上,而他仍在梁下与她纠缠不休。
“春容。”
她还在哭。
春容紧紧握着手指,指缝间已满是鲜血。不敢正视他。她每落下一颗泪珠,他都要替她抹去。粗糙的手指轻轻拂过她的脸颊,微凉的触感令她心生眷恋。眷恋若深,便会陷入泥淖,再难自拔。
她试图挣扎,攥紧指尖伤口,连心的痛楚令她清醒几分。
泪水簌簌。
她讷讷开口,茫然不解:“为什么回来?”
“以为有人伤你。”
“天底下,有哪一个妓|女,会被毒药暗器所伤?”春容觉得可笑,凄然盯着他说,“独我一人,拜你所赐。”
祝眠沉默着,他不知该如何回答,只能抬手替她擦去泪水。
她没有说错,自七夕一会,她因他承受太多不该承受的苦楚。江湖恩怨本不该落在她的身上。
“我是妓|女。从出生至今日,从今日自死亡。每一天,每一刻,每一个呼吸都是。”难解的眷恋令她惶恐不安,只能一字一句将这些话说给他听,也说给自己听,“我与人做皮肉生意,客出银,我为货,货款两讫,各取所需。”
“你出手一贯大方,想必还不知道,摘我的牌子其实无需千金万银。两刻钟五两银子。两刻钟,足够尽一回兴。还有些不知足的,腆着脸拖延,来来回回地折腾,哪怕已经软得不能再软,也定要再蹭几下才肯罢休,”
“这就是我的生意。你挡下的许多生意。所以,祝眠,你买的货就在这里,好好尽了兴,然后别再来了。”
她撞开祝眠的手,继而双手掩面,不再看他。
这些话像是一把钝刀贯穿他的五脏六腑,来来回回拉锯搅动,不将之搅成一滩烂肉绝不罢休。可他仍忍不住想要望着她。那一双带血的手截断了他的目光。有鲜血自手指滚出,淌过手背,划过皓腕,描过手臂。
他这才注意到她手指上的伤,一半指甲剥离,令手指变得血肉模糊。
在血腥中浸得太久太久,他早已麻木。所以哪怕她身上带着明显的血气,都没能引起他的注意。
直至此刻。
十指连心,这是极致之痛。
长钉穿入指甲缝隙的酷刑,他曾见过一次。平日里硬骨头的汉子,却在刑罚下不停哀嚎,声音在牢笼中久久回荡不息。但她没有。
他仔仔细细地为她包扎伤口,江菱雨闯入房中时,他刚刚系好尾端绳结。
他轻轻放下她的手,犹豫再三,也没能开口,起身离去。
离开之后,再不回来,她便能少受磋磨。
他如是想着。
作者有话要说:
内容有修改。换了个视角。
第36章 假送药
阴沉天,大雨将至。
一骑快马在祝眠身边掠过,扬起烟尘。他来的方向,就是马去的方向。软玉楼。红鬃宝马,是名驹飞虹,可日行千里不怠。马上人是兰溪,看他策马飞驰的模样,多半是有要事。江菱雨就在软玉楼中,对兰溪来说,寻江菱雨便是顶要紧的事。
而兰溪来的方向,是他要去的方向。
出城。
他在银州城附近逗留太久,许多该收的人头未收,该做的生意未做。
“馄饨——卖馄饨——热腾腾的馄饨——”
街边响起叫卖声,他忽然想起,自己还有一碗饺子没吃,就在她卧房桌案上摆着,早已凉透。
不由自主地停下脚步,在馄饨摊位边上站着。老板上来招呼,问了又问,他才回说:“今日无论你有多少只馄饨,我全买了。”本已有些不耐烦的老板当即喜笑颜开。到底是生意人,见着阔气主顾便开心。
人要出城奔波劳碌,总要吃完晚饭才行。
馄饨煮了一锅又一锅,填入大大小小的碗里,在他面前摆了满满一桌。他却一只没吃。
老板看他迟迟没有动筷,不由又问:“客官,您是要自个儿吃,还是等朋友?”
“自己吃。”
“那是这馄饨不合胃口?”
“还没尝。”
“您尝尝看,这是贱内亲手盘馅儿擀皮儿,一个个包出来的。”
“在外边吃饭,一旦吃饱,就该走了。”
“您这话是什么意思?”老板捉摸不透。
他问:“等卖空馄饨,你要去那儿?”
“那当然是回家。今儿托客官的福,不必等到后半夜咯。等客官吃完,收了碗筷,就要回了。”
还是没有动筷。其实他一点儿都不饿,眼前堆山样的馄饨,他一只都吃不下,也一只都不想吃。思来想去,他只想吃自己那碗饺子。馄饨,饺子,模样或许相差不多,但究竟不是同一种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