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寺断案日常(21)
听出他话里的松动之意,姚征兰忙仰起脸道:“我虽是女子,但和哥哥一样,自幼便爱听舅舅说那些审狱断案的故事,在这方面见识要比一般女子多很多,而且我朝的律令我也是熟读过的。我不敢说我自己能做得有多好,但就算是为着我哥哥的官声着想,我也必然会尽忠职守兢兢业业,绝不做那尸位素餐之人。”
顾璟看着眼前女子那波光潋滟的双眸,顿了顿,左手在案上的卷宗里翻了翻,抽出其中一本来递给她,道:“坐到一旁去看,一炷香的时间后,告诉我你对这个案子的看法。”
姚征兰明白这是要考考她的意思,若是她能过关,说不定他就会允许她留下了。于是忙双手接过卷宗,起身坐到一旁的凳子上,逐字逐句认认真真地看了起来。
见她注意力放到卷宗上去了,顾璟在桌底下悄悄地捏了一下自己的右手手骨。受力之处极痛,但一寸寸摸过去,并无断骨凸起之感,估计手骨有裂但并未断。
他暗自庆幸,若非自己眼疾手快挡了这么一下,那行事莽撞的女子一头撞上去,只怕不死也得落个重伤,届时如何收场?
她说她是姚晔的双生妹妹,那也就是承恩伯府的嫡女了。承恩伯在京里一向籍籍无名乏善可陈,怎会养出这样一双儿女来?一个十九岁便高中进士,另一个……不说也罢。
一旁的姚征兰全然不知顾璟这会儿心里正瞎七瞎八地想些什么,她全副心神都沉入到案卷中所记载的媳妇毒杀婆母却误杀小姑子的案件中去了。
媳妇毒杀婆母在本朝属十恶不赦之罪,若罪名坐实,那是要处凌迟之刑的。
卷中这名媳妇便坐实了毒杀之罪,案卷从县里送到大理寺,先经大理寺丞复查,写下批语,然后上交给大理寺正审核。
也就是说姚征兰手里这份卷宗是经大理寺丞复查过的。想到这一点,姚征兰不免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来,如若旁人看出来的问题她却没看出来,她也没脸继续留在这儿了,毕竟经手的都是些人命关天的案子。
差不多一炷香的时间后,顾璟开口:“说说吧。”
姚征兰回过神来,合上卷宗来到顾璟的书案旁,道:“既然顾大人要考我,那我便班门弄斧了。方才我已经将记录在册的案发过程,人犯的口供,以及相关证人的证词全部看过。在我看来,此案中,至少有至关重要的四个疑点,审案的县官没有交代清楚。”
顾璟听说她看出了四处疑点,英挺的长眉微微一轩:“哦?愿闻其详。”
姚征兰道:“卷宗中记着,犯妇邹氏嫁入张家五年无出,因婆母一直想要给丈夫纳妾,故而与婆母耿氏关系不睦。这便是邹氏下毒毒害婆母的动机。在我看来,这个动机并不那么站得住脚,理由有二。
“一,我朝惯例,妇人入夫家三年无出,夫家便可纳妾。这一点虽无定律,但却是约定俗成之事,谁也不能说道什么。而案中这个邹氏的婆母既有意为儿子纳妾,为何在邹氏无出五年的情况下都没能纳成?是邹氏太过凶悍,还是,她自己的儿子不愿纳妾?
“若是邹氏太过凶悍以致这妾五年都没纳成,那么邹氏有什么理由要冒天下之大不韪去毒杀婆母呢?她只需继续凶悍下去便是。若是邹氏之夫不愿纳妾,那邹氏便更没有毒杀婆母的理由了,她只需倚仗自己的丈夫便是。除非,案发前发生了什么让她宁愿死也接受不了,且谁也倚仗不着的事,比如说她丈夫同意纳妾了,这个动机才能成立。但综观整本卷宗,并没有找到一处关于这方面的论述。”
说完她便小心翼翼地观察顾璟的表情。
顾璟面无表情,只手指敲了敲桌子,道:“继续。”
作者有话要说:
没错,就是我,顾·钢铁直·璟上线了!
第10章
“第二个疑点,是关于邹氏买砒/霜的这几份证人证言。”姚征兰从卷宗里把那几份按了拇指印的证词拿出来,一张张地放到顾璟面前,一边放一边介绍:
“这是当地药铺掌柜的证词,证明六月初二邹氏去他的药铺购买了砒/霜。这是邹氏丈夫丫鬟的证词,说她亲眼看到夫人将一个装有白色粉末的纸包藏藏掖掖。这是张府厨娘的证词,证明张府连厨房都未曾闹过鼠患,更别说别处。这是张府打扫庭院的粗使老仆的证词,证明他从未在府中看到一只被药死的老鼠。
“后面还有几份,林林总总归纳起来就说明了一件事,那就是邹氏去药铺购买了砒/霜,但这个砒/霜却未被用来毒杀鼠虫,过后也未从她房里找到这未曾用来毒杀鼠虫的砒/霜,用以佐证,她将这砒/霜下在了她的妯娌孝敬她婆婆的绿豆糕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