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大法官(1266)
作者:南希北庆
富弼沉吟片刻,心道,看来目前为止,还是只有他真正能够做到政法分离。又道:“你方才提到提举常平司通过解库铺与当地商人合作,这与榷曲制又有何区别?”
张斐回答道:“一个是行政司法规定,遵循的是朝廷政令。而令一个是商业契约约定,遵从的是契约原则。
“就算如此。为什么提举常平司不直接与商人合作?”富弼又问道。
张斐回答道:“因为如果一方是官府,而另一方是民间作坊,直接合作的话,这会令商人感到不安,因为双方的地位本就不平等,这是很难成功的。
但是通过解库铺与商人合作,就变成商人和商人之间的关系,所有的一切都将遵从契约约定,公检法也是能够更好地介入。
而这在份约定中,提举常平司并没有决策权和管理权,就只是享受盈利,真正去运作这个作坊的还是商人,而且是允许其他人商人与之竞争的。”
富弼又问道:“既然你认为,朝廷在酒制方面,应该是以收税为主,那为什么还要让提举常平司掺合进去。”
张斐回答道:“富公似乎对此有所误会,不是我允许与否,我没有这权力。提举常平司为什么不直接与商人合作,那是在于他们自己认为这做不到,没有商人敢与他们合作,而不是我们公检法不允许他们这么做,下官虽然身为河中府的大庭长,但没有这方面的权力。
当时的具体过程,简单来说,就是因为河中府酒税存在着很多问题,是非常腐败,导致百姓和国家的利益都受到损失,于是下官基于法制之法,捍卫国家、君主和百姓的利益,从而规范了契约原则,商税则例。
然后提举常平司根据皇庭颁布的法律,做出这方面的调整。
当时官府那边既得顾忌那些酒匠的生计,又希望财政继续增长,当然,如果在坐的各位认为,这么做是官府不愿意放弃酒曲的利润,也不能说是错。
总之,基于这些原因,他们才会决定通过解库铺与商人进行合作。
我们河中府皇庭无意干预,官府怎么运作。再说回这个法案,检察院方面只是要求改为税制,只不过富公方才提出这个问题,下官就只是拿河中府为例,因为河中府政绩非常不错。
如果朝廷有更好的办法,也是可行的,这是两回事。”
在坐的人这才恍然大悟,提举常平司是王安石弄得,当时是元绛根据公检法的情况,迫于无奈,才对政策进行调整。
想到王安石,司马光突然灵光一闪,道:“但身为检控官,不知你以为提举常平司通过解库铺去做买卖,对于其他商人是否公平?”
在场的商人,皆是频频点头。
到底是朝廷的买卖,对咱们来说就是不公平啊!
而且他们中不少人都知道,河中府的酒曲还是被官府垄断,是允许竞争,但别人没法竞争啊!
张斐道:“以当时的情况来看,我认为是公平的。如果当时朝廷放任不管,直接改为税制,不但对那些酒匠不公平,而且还会引发缺少酒曲的恐慌,由朝廷来主导,慢慢改变,这是非常正确的。”
司马光追问道:“但你并未直接回答,对于那些商人是否公平?还是说,这只是一个过渡期,到时朝廷还是全部会交予商人?”
张斐道:“是不是一个过渡期,我并不知道,因为这不是大庭长或者检控官能够主导的,但是就我个人的看法,对于商人,我认为这是相对公平的。
在榷曲制的情况下,酒户是无法酿造酒曲的,必须要从官府手中购得。而提举常平司通过解库铺与商人合作酿造酒曲,就不是说酒户非得从这家作坊购买。
如果说某个酒户酿造酒曲,又好又便宜,京城酒楼都会上他家购买。这是非常公平的,也不带有任何强制性。
经过上回调整酒税,民间已经出现专门酿造果酒曲作坊。
这也是为什么,提举常平司并不掌控酒坊的运作,只是分得利润,就是怕自己干不好。
可见这么干,国家不是稳赚不赔的,一旦运营不好,或者停滞不前,也是会关门的,这就是那些酒匠的工钱很快涨了一倍的原因,因为你要盈利,就必须要拥有更好的技术,来吸引别人上你家购买,酒匠就变得至关重要。”
司马光道:“所以你认为公平,是在于允许其他商人竞争,以及这个酒坊与普通酒坊一样,有赚有赔。”
张斐点点头,“是的。”
王安石直翻白眼,冷冷道:“这老头连司法和行政都不分。”
司马光显然是在指桑骂槐,暗讽他王安石。但王安石对此非常不屑,哥的新政也是允许别人竞争,只不过他们肯定竞争不过而已,那能怪谁。
冯京突然开口问道:“假设提举常平司的这个酒坊赔了钱那该怎么办?”
张斐郁闷地挠了挠脑门,笑道:“是提举常平司决定这么做的,他们认为是有钱可赚的,要是赔了的话,那也应该问提举常平司去,这与公检法毫无关系。”
冯京道:“但是正如张检控方才所言,提举常平司是因为张检控当时判例,而做出的调整。而法制之法首要捍卫的是国家和君主的利益,所以当时张检控到底是首先考虑公平,还是优秀考虑国家和君主的利益。”
言下之意,你的判例是公平的,但也有可能损害国家利益。
本是国家垄断,你偏偏废除这垄断法,是利益,还是公平?
富弼他们也是稍稍点头,充满期待地看着张斐。
又是鱼和熊掌的问题。
“当然优先国家和君主的利益,这是毋庸置疑的。”
张斐语气非常坚决,“这么说吧,即便朝廷什么都不做,新酒税制给朝廷带来的收入也要远胜于扑买制。我方才说河中府酒税增长一倍至多,可不包括酒坊给朝廷带去的利润。
我前面就已经说过,为什么我当时给出这个判例,就是因为旧的酒制,严重损害了国家、君主和百姓的利益,而不是因为公平。
因为榷酒制是一个政策,其实对于每个商人都是一样的,只能评价好坏,而不能以公平来评价,这跟公平也没有太多关系。
但是,旧酒制的一些弊端,也确实是源于不公平,正是因为不允许他们酿造酒曲,只能上官府购买,这导致官府变得非常消极,不寻求进步,以至于滋生出诸多弊端。
而河中府提举常平司这么做,首先是有利可图,其次是为了保住那些酒匠的生计,最后,确保不会在短时日内出现混乱。
但如果说,提举常平司没有这么做,对此放任不管,害得酒匠失去生计,并且出现短时的混乱,那不是公检法的责任,而是那些官员玩忽职守。不是说我们公检法不愿意负责,而是公检法就无权管理这些事。
这也是法制之法、政法分离的一大优势,就是能够让那些能力不足的官员原形毕露。当公检法基于法制之法,捍卫了国家、君主、百姓的利益,官员还能拿出亮眼的政绩,那才是真正的国家栋梁,值得信赖。
如果损害任何一方利益,来获取亮眼的政绩,我想大多人都是可以做到的。”
不少官员听到这里,心里是大骂张斐无耻,改是你们要改,出了问题,责任我们来背,你还真是一个“小可爱”啊。
但富弼他们却觉得张斐说得很有道理,与民争利,徇私枉法,来获得政绩,那确实大多数人都行,长久下去,会严重损耗国家和君主的利益。
公检法就是确保,你们不能这么干。
在这基础上,你还能够干出政绩,含金量当然是高得多啊!
司马光直点头道:“说得非常好,这一点我是非常认同啊!”
王安石见这老头又在含沙射影,当即就鼓起掌来,“说得好啊!”
邓绾他们也立刻反应过来,跟着鼓起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