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国王花园学猫叫(46)

作者:余几风


卓霈宁微愣了一下,旋即从脖子到脸颊都红透了,在叶时璋要将他圈入怀里的时候陡然爆发,双手往他胸膛锤了好几下:“那你为什么要我问了才说!你说我总让你猜,你自己还不是老让我猜吗?!我离婚的时候为什么不挽留我!过去两年你为什么不告诉我!偏要兜兜转转到现在才肯说!坏人!混蛋!”

一颗飘在半空的心终于落地,情绪随即如洪水缺堤一发不可收拾,卓霈宁骂着骂着还带上了哭腔,鼻尖很红,眼眶更红,眸里盈着一汪清泉摇摇欲坠,却又拼命忍住不掉眼泪,令人不禁生出一阵怜惜之情。

“别哭,宁宁。”

叶时璋将他轻轻拨进怀里,一下一下抚着后背安慰,叹息声如一个绵长的吻。怀里的Omega一触及他的气息和温度,眼泪终究如断线珍珠滴落。

“我没你想的那么无所不能或高高在上,”叶时璋揪着心,坦承道,“你说的一切我都会信,过去你说讨厌我我会信,现在你说喜欢我我也会信。”

“在你面前,我会害怕,会怯懦,会卑微。”

他以为他早已铁心石肠,没想在卓霈宁面前却不堪一击。但他并不讨厌这份脆弱或破碎,因为这是与卓霈宁有关的情绪。

他害怕让卓霈宁看到他的阴暗,也不确定他的爱是否得到回报,在看似游刃有余的背后,藏着的不过也是忐忑而沉默恋着爱着的另一颗心。

卓霈宁渐渐止住眼泪,抬起一张梨花带雨的脸看他。叶时璋低头对上他的目光,用拇指指腹揩去他眼角和脸颊的泪渍,眼神多了好些卓霈宁不曾见过的情绪,温柔的,易碎的,小心的。

就这么恍惚一下,卓霈宁想,原来他高贵的国王,也是只孤独又不安的小猫。

然而这样的叶时璋只会让他更加喜欢。

他喜欢叶时璋的强大,也喜欢他的脆弱,喜欢到只要是他的一切都会无条件喜欢的盲目程度。

这么想着,他抬起手,慢慢抚平叶时璋眉间的皱褶,抚过叶时璋的眼眶,像一阵格外温柔的晚风,叶时璋将他那只手握住,放在唇边吻了吻,言语真挚诚恳:“宁宁,我喜欢你,喜欢你很深很深,喜欢你很久很久。”

“或者说,我爱你。”

不期然的三个字,卓霈宁听着,心底一池春水被彻底搅乱了,甚至连耳朵都情不自禁抖动了一下。

叶时璋很轻地笑了起来,卓霈宁后知后觉,羞赧又恼怒。这人方才说自己并非游刃有余,可说起情话怎么一套又一套,几个字就把他迷得不知所措,现在连句话都不会说了。

可能看出他很不好意思,叶时璋笑了笑,将他重新拢入怀中,低头吻住他的嘴唇,代替任何难以形容的言语。这一吻不带任何激烈的情欲,只是轻柔摩擦,像是两只受伤的小兽互相抚慰,确定彼此心意。

旁边几只小猫似乎有样学样,也跟着钻进两人怀里,尤其是Ryan跟卓霈宁亲得不行,卓霈宁无奈从叶时璋怀里撤走,将Ryan抱入怀中安抚。

卓霈宁对叶家的猫咪各种照料,天天好吃好喝伺候,还洗澡清洁之类的,现在叶家的猫咪都很喜欢卓霈宁,动不动就挨在他身上撒娇卖萌。

叶时璋就这样被晾在一边,倒是被他家的猫“冷落”了。卓霈宁也发现了这点,忍不住露出得意的笑:“哼哼,我也不想的,但你家的猫貌似都叛变了。”

“不仅是他们,我也叛变了。”

没想叶时璋也不生气,反而也跟他家的猫一样,黏糊糊地凑到卓霈宁怀里,将他很轻易扑倒在床上,他的嘴唇顺着他的锁骨、脖子、耳朵,一寸寸向上游移,学着小猫舔舐亲吻,没几秒就将皮肤白皙的卓霈宁蹭红了、熟透了。

“宁宁,现在我也是你的小猫,”他带着好听得耳朵酥麻的笑腔,贴着他耳边很轻地来一声,“喵——”

明明是国王却说自己只是小猫,但卓霈宁对叶时璋这套又无比受用。

他要叶时璋喜欢他,就像他喜欢叶时璋一样,这是他一直以来的愿望。

他是叶时璋的小猫,他也希望叶时璋是他的小猫,这样他们就是彼此的。

叶时璋这只小猫,在这场“争宠”中从一开始就是唯一的赢家。

第38章 番外:小猫

叶时璋打小就铁心石肠,倒与他这条怎么都死不了的硬命很相衬。

他对童年时代有过的快乐和温馨全无印象,从记事开始,每一天都在生存的边缘苦苦挣扎,污言秽语或拳打脚踢,总有一样会最先落在他身上,总是旧伤未愈又添新伤,久而久之伤口都成了深浅不一的疤痕,一道又一道镌刻在他皮肉和心头,也成了坚硬无比的铠甲。

不论去到什么地方,见到什么人,受到什么伤,他这辈子都不会再有感觉疼痛的时候,他是这么想的。

大概上天垂怜,快十五岁的时候他终于被寻回,走进一个富贵却陌生的家庭。

最先迎接他并将他拥入怀中的那个漂亮女人叫赵慕卿,与他分享着一模一样的灰蓝眸色和棕色卷发,含着眼泪告诉他,他是他们失散多年的儿子,叫叶时璋。

尽管这时候,叶时璋连他的名字里三个字都认不全。

“你走失的时候才三岁,就在这花园里玩皮球,不知怎么就跑出去,之后就一直找不到你了,还好总算找你了,我的苦命孩子……”

赵慕卿泪眼汪汪,大颗大颗眼泪掉落在叶时璋的手背上,有点烫,说到后面情绪崩溃怎么也说不下去了,一个劲儿哭得特别伤心难过。

叶时璋愣愣地看着眼前自称是他的母亲的人,油然生出一个很陌生的念头,他冷静地想,这时候是不是应该替她擦擦眼泪。这么想着,僵直的手指蜷缩了一下,正要抬起之际,一个高大英俊的男人将赵慕卿先一步揽入怀中。

他抬眸仰头,看着叶起云紧紧揽住赵慕卿,低头轻声哄了好一会儿。这位驰骋商场多年的大企业家千辛万苦棕刚玉寻回爱子,也忍不住流露出感性的一面,眼眶微红地冲他点点头:“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随后一堆人接踵而至全都来了,比如他那温柔宽厚的哥哥叶时钰,比如那一大堆做作上演感动戏码的叶家亲戚。

叶时璋将他们的表现看在眼里,将他们说的话一一听下来,心却如同一潭死水泛不起半点儿波澜。

他在外流浪太久了,辗转到过的地方太多了,见过社会底层形形色色的人和事,见过每时每刻都可能上演的生存与死亡,以至于那颗本该柔软的心被摔得坚不可摧,很难轻易被感情触动。

然而更可怕的是,即使他感性上无法感知这些情绪,却能看穿人种种行为背后的目的和欲望。换句话说,他少年早慧,有着超于普通人的洞察力。

人心肉长,还长在胸膛左侧,难免有偏心的时候。

叶时璋看得出,尽管叶家夫妇很希望从物质和精神上弥补他过去失去的一切,但毕竟不是在他们身边长大的,亲子间始终横亘着看不见摸不着却跨不去的鸿沟,他们最在意的始终是长子叶时钰。

特别是他沉默寡言性格不讨喜,像极了一块捂不热的臭石头,佣人们都对他避之不及,而且在礼仪、才艺和知识上都宛若一张白纸几乎从头再起,被从小在优渥环境中长大的叶时钰处处压一头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叶时璋安静地观看着、感受着这一切,却没有将其放在心上,依然在叶家默默做着那个异类,那个众人眼中养不熟的奇怪的叶二少爷。

但很快他便不再孤独,他找到他人生中第一个朋友,一只无意中闯进花园的小野猫。不知来历,毛色杂乱,并非纯种猫,大概是这片高档住宅区谁家抛弃的。

叶时璋本不想搭理这只误闯的小野猫,随手将一根鳕鱼肠扔给它就走了,无奈接连几天到花园偏僻角落总能撞见。它就瞪着一双圆滚滚的琥珀色眼睛,冲他喵呜几声,看起来可怜又弱小,似乎在等着他走过去拥抱它,触摸它,驯养它。
上一篇:我心上人是仙门叛徒 下一篇:怀珠

同类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