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魇(65)

作者:张爱玲
道:" 比先竟长了好些。" 一语未终,泪如雨下。尤氏凤姐等上来启

道:" 筵宴齐备,请贵妃游幸。" 元妃等起身,命宝玉导引。

此回只有这四次用" 元妃" ,都与宝玉有关。一提起钗黛,就又

还原,仍用" 贾妃" ,而此处称宝钗黛玉为" 宝林二人" ,显然这一

场没有宝玉,二宝不致混淆不清。看来早本此回宝玉已经十七八岁,

与贾珍贾琏同等身分,男性外戚除了生父都不能觐见。" 携手拦入怀

内" 等语,是对小孩的动作与口吻,当是一七五四本最后一次改小年

龄后,一七五五年加的润色,感人至深。所有的" 元妃" 都是这次添

写宝玉觐见时用的。因此迟至一七五五年才有" 元妃" 这名称," 杏

元和番" 则是第一个早本就有的,隔的年数太多,以至于" 元字" 封

号犯重。

庚本第六十三回芳官改名一节末尾分段,看得出此节是后加的,

原稿本中间插入两页,末了忘加指示,令抄手" 续下页".但是回内怡

红夜宴并没改写过,因此还留着两个漏网之鱼的" 王妃".席上行占花

名酒令,袭人拈到" 桃红又是一年春" ,麝月拈到" 开到荼蘼花事了

" ,预言袭人别嫁,最后只剩下一个麝月。第一个早本内元春是王妃,

看来当时已有第六十三回,结局已有麝月独留,袭人别嫁──湘云达

到了与她同嫁一人的愿望,而仍旧不能相聚。

三六桥本的续书人如果仅只知道早本情节,遵循着补撰,就不会

用杏元封号,犯了元妃的讳。换一个字还不容易?显然" 杏元和番"

这一回是直接从第一个早本上抄来的。续书人手中有这本子。

三六桥本虽然是续书,有部份早本保留在内,仍旧是极珍贵的。

既然四○初叶还在日本,只要在战火中无恙,日本也有研究红楼梦的,

一经唤起广大的注意,也许不久就会有消息了。但是周汝昌提了一声

" 或云在上海".倘在上海,那就不大有希望了,恐怕又像南京的靖本

一样,昙花一现,又遗失了,似是隐匿起来,避免" 收归国有". "旧

本" 之四──南京刻本──写宝玉作看街兵,住" 堆子" 中。看街兵

制度始于乾隆元年,上谕废除京师的巡检官:" ……外城街巷孔多,

虑藏奸匪,各树栅栏,以司启闭,……其栅栏仍照旧交与都察院五城

及步兵统领,酌派兵役看守。" (" 东华录" )。我在报上看见台湾

鹿港古迹的照片,也有拦街的木栅,设门,不过没附有小屋,大概因

为气候暖,不像北方,看守人至少要个木棚遮蔽风雪。中土已经湮灭

了的,有时候在边远地区还可以找到。

乾隆六十年杨米人" 都门竹枝词" 有:" 赶车终日不知愁,堆子

框呵往下浏" ;" 堆子日斜争泼水,红尘也有暂停时。" 看街兵夜间

打更,白天洒水净尘,指挥交通。京中大街中高旁低,居中行走限官

员轿马,所以框喝叫骡车靠边走,一靠边就直往下溜。

" 旧本" 之二写宝玉" 沦为击柝之流".之三写宝玉湘云暮年,"

夫妇在都中拾煤球(' 渣' 误?)为活" ," 流落饥寒,至栖于街卒

木棚中".周汝昌按:" 栖于街卒木棚中,为' 沦为击柝之流' 一语之

正解,可见非谓宝玉本人充当看街兵,实即穷得无住处耳。" 这推测

得十分合理。

嘉庆九年,御史书君兴奏:煤铺煤缺,和土作块。似是煤球之始,

那么乾隆年间著书时还没有煤球。宝玉湘云只是在垃圾堆里捡出烧剩

的煤核,有人收买,跟现在一样。但是" 街卒木棚" 是个时代的标志,

使咮成为可靠的原本。

关于此本内容的记载,只说" 荣宁衰替" ,没提抄家。老了才赤

贫,显然不是为了抄家──八十回内看得出,绝对不会等宝玉老了才

抄家。

一七五四本前,贾家本来没抄家。但是百回" 红楼梦" 中两府获

罪,荣府在原址苦撑了一个时期之后,也还是" 子孙流散" ,宝玉不

到三十岁已经出了家──一七五四本第二十五回初稿(全抄本),宝

玉十五岁" 尘缘已满大半了" ,见" 二详" ──咮写宝玉老了才一贫

如洗,显然贾家并未获罪,所以落到这田地尚需时日。没抄家,也没

获罪,宝玉湘云白头偕老──这分明就是第一个早本。

" 荣宁衰替" ──第一个早本其实还没有宁府。董康转述他亡母

幼年看的书的内容,自然记不清楚了。不幸关于咮的两条记载都非常

模糊,王伯沆引濮文的话,所举的出处,也把书名记错了。

端方本──呙──前八十回同程本,不过加了两段秽亵的文字。

写宝玉湘云先奸后(续)娶,大概是被" 醉眠芍药裀" 引起了遐想。

" 八十回以后,黛玉逝世,宝钗完婚情节亦同,此后甚不相类矣。"

想必娶宝钗也有掉包等情。此本改写程本,但是有一特色:宝玉完婚

后,家计日落,流荡益甚;逾年宝钗以娩难亡,宝玉更放纵,至贫不

能自存。欲谋为拜堂阿,以年长格于例,至充拨什库以糊口。适湘云

新寡,穷无所归,遂为宝玉胶续。

五详红楼梦(6 )

" 家计日落" 仍旧是第七十二回林之孝向贾琏说的" 家道艰难" ,

需要紧缩,不过这是几年后,又更不如前了。照理续书没有不写抄没

的,因为书中抄家的暗示太明显,而此本删去程本的抄家,代以什么

事都没发生,又并不改成好下场,这样写是任何人都意想不到的,只

能是这一部份来自第一个早本。宝玉穷到无法度日,已经" 年长" ,

等到老了捡煤渣," 流落饥寒" ,也正吻合。端方本采用这败落的方

式,当是因为归罪于宝玉。这是个年代较晚的抄本,迟至一九一○年

左右还存在,作风接近晚清的夸张的讽刺性小说,把宝玉湘云写成最

不堪的一种名士派。但是此处写败家子宝玉只用" 放纵" 二字,轻飘

而含糊得奇怪,与第三十六回王夫人口中的" 放纵" 遥相呼应──王

夫人解释袭人暂不收房的原因:" ……三则那宝玉见袭人是个丫头,

总(纵)有放纵的事,到(倒)能听他的劝。" ──后回宝玉的罪名

不过是" 放纵" ,看来也是第一个早本的原文。当然原本不会有" 拜

堂阿" 、" 拨什库".端方本九十七八回后从程本过渡到第一个早本,

但是受程本后四十回作者的影响,也处处点明书中人是满人,卖弄续

书人自己也是满人,熟悉满洲语文风俗。

前面说过,关于第一个早本的记载模糊异常。" 林薛夭亡,荣宁

衰替,宝玉糟糠之配实维湘云" ,没提宝钗嫁宝玉后才死。王伯沆引

濮文的话,更是口口声声" 宝玉系娶湘云" ," 宝玉所娶系湘云" ,

仿佛双方都是第一次结婚。难道宝钗也是未婚而死?

端方本自娶宝钗后败落的经过用第一个早本,因此娶宝钗是原有

的。董康等没提,大概因为是尽人皆知的情节。至于湘云是否再醮,

宝玉搞到生活无著的时候已经年纪不轻了,然后续娶湘云;湘云早先

定的亲如果变卦,也不会这些年来一直待字闺中,当然原著也是写她

结过婚,而且也不是小寡妇。宝玉鳏居多年,显然本来无意续弦。他

们的结合比较像中年孤苦的两兄妹。连端方本也都没插入色情场面写

他们旧梦重温。

" 旧本" 之二,八十回后与程本不同,但是也有抄家,因此是家
上一篇:杀手系列 下一篇:鱼肠剑(出书版)

张爱玲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