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七零炮灰白富美(89)

作者:法大彩

所以兵团基本上有个规矩, 跟部队一样, 按照纪律最初的三年战士时期没有提干不得谈恋爱, 违反纪律就要面临处罚。

一旦被告发,轻则两个人被调离,重则被记上一笔作风问题。

如果按照原本纪律, 孙红英这种刚来的知青这么快谈恋爱结婚,那是想都别想。

但她孙红英命好, 来的巧,正赶上今年兵团面临改制,大量现役军人都面临两种选择,调离兵团回到原部队,或者转业退役留在当地。

底下各个林场和农牧场的职工尚未察觉到这场变革的风向,但文雅作为宣传队的骨干,虽然刚到团部不到半年,但凭借着自己的美貌加之长袖善舞的秉性已经得到了一个确切的消息。

兵团原本由现役军人担任的诸多干部职位马上将要空下来,由地方抽调人手来接任。最晚明年开春,所有现役军人都会撤走。

这会儿消息灵通的人都已经早早做起了准备和打算,有门路的知青筹谋着趁着这个机会入伍,混个现役军人的身份,跟着兵团干部调离的机会也一起调离这里,最好是能够回城。

门路没那么多的知青也要算一算能不能搞个病退之类的回城,哪怕回城没有接收的单位,只要能回城也是大好事。

至于现役军人,一半则谋算着各种法子请假,探亲假也好,病假也好,离开兵团去四处活动,找找门路,找到新的接收单位。

一半则盯上了更好的职位,准备既来之则安之,彻底在兵团扎下根来,退伍转业。

在这种情况下,兵团虽然表面上看起来仍旧如常,但一直以来兵团所奉行的纪律私下却松动了不少,置身于其中更能感觉到人心浮动。

孙红英的新婚丈夫是一个老兵,比她大了八九岁,早都提了干,大小算个领导,自然也有成家的资格。

看情况他应该是决定留在地方,年后就退伍专业。

这一屋子的客人,大多都是机关干部,算是本地有头有脸的人物。

文雅来参加这场婚礼倒不是真像孙红英想的那样专门为了恶心她,要不是她孙红英这么神速的抓了个领导干部结婚,她都懒得走这一趟。

这一次来参加婚礼,单纯是看在孙红英的丈夫面子上,看在这些客人的面子上。

得到消息之后,她早早联系了父母,但她父母仍在劳改,根本提供不了什么门路和帮助。

她只能自己想办法,看看能不能抓个稳妥点的人,也学着孙红英来一个嫁鸡随鸡嫁狗随狗。

不过她的目标比孙红英要大多了,她才不想在这个破地方留一辈子,要嫁人当然要找个能解决工作问题的现役军人领导干部,回到军队最好也能把她给带上一起随军的那种。

要不是如此,她才懒得跟一个乡下来的村姑多说一句话呢。

“文雅,你身上这件毛衣是纯羊毛的吗,你穿着真好看。”

“这个花样,我都没在别人身上看到过,是自己亲手织的吗?”

“红色可真衬你,就是这么好看的红才配得上你。”

文雅听到夸奖,展颜一笑,“刘大哥,这不是我亲手织的,是我妈专门给我织的,织了好久呢。”

“那你母亲的手还真是巧。”

有个嫂子不给面子,阴阳怪气,“文知青,你妈专门给你织的毛衣怎么还短了一截。怎么,你家缺毛线吗?”

毛衣上的花样的确好看,样式也好看,用料厚实,针脚细密,毛线的颜色也正,相当漂亮。

乍一看穿在文雅身上是好看的,毕竟人好看,衣服也好看,这颜色也特别好看。

但多看两眼总觉得有些说不出道不明的怪异,引得不少人一眼又一眼的瞅,一个劲的琢磨到底是哪里不対。

让这个嫂子这么一说,众人恍然大悟这毛衣到底是哪里不対劲了。

这毛衣小了一号啊,紧紧的箍在文雅身上,箍得她身材曲线无比明显,这个年代文胸还是个稀罕物事,更何况文雅本来就本钱丰厚。

女同志们搞清楚了其中的玄机,不由得互相交换起眼色来。

文雅好脾气的笑了笑,她不好脾气不行。开口呛她的这个嫂子自己是个妇女会的干部,她老公也是个干部。这个关口她可不敢得罪。

“张姐,我妈给我打这件毛衣好几年了。她打的时候没想到我以后还会长高。这就小了一点,你们别笑话我。我一点都没学着我妈的手艺,不敢拆,改不了,只能这么穿着了。”

她正是说着,忽然感觉到面前的人都走了神。

房间里好像安静了一些,文雅皱了皱眉,顺着他们的目光抬头看去。

孙红英挽着白玲走进来,她笑得格外灿烂,“给大家介绍一下,这是D城来的知青,我最好的好姐妹白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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