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七零炮灰白富美(88)
孙红英,“好朋友?哪个好朋友会在别人婚礼上穿一件大红毛衣来?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才是新娘呢,她这不是诚心给我找不痛快吗?我可没有这种好朋友。”
“人家毛衣又不是穿在外面的,外面不是一件灰色外套吗?里面的毛衣可能都没注意,而且这毛衣都是早都织好的,又不是故意赶出来一件红毛衣。一个小疏忽。你就不能大度一点,闹什么?”
孙红英撇了一下嘴。
她本来在知青点住着的时候就看文雅不顺眼,结婚都不想请她。没想到她自己来了。
文雅像是生怕别人不知道她长得漂亮,一件灰袄子还要加个腰带,厚袄子本来不显腰身,但让那个腰带一勒,一把小腰走在人群里别提多显眼了。
孙红英光是大喜的日子看见文雅那张漂亮脸蛋都觉得晦气。
文雅倒好,跟没事人一样,自来熟的好像从前没嫌弃过她山沟里来的一样,挽着她的手臂,话说得别提多亲切漂亮了。
就那个亲亲密密的劲头光说是孙红英是她失散多年异父异母的同胞妹妹都有人信,更别提文雅长得漂亮,笑起来也好看,只有孙红英实在是笑不出来。
两个人站在一处,新娘子还没客人漂亮。
孙红英都快让文雅这个变脸的功夫给恶心吐了,结果倒显得她不识好歹小肚鸡肠,不识好歹。
文雅一进屋就里里外外的视察,说了几句话开始夸他们家炉火烧得旺,外套一脱露出一件大红的毛衣。
见她那件红毛衣比自己的红袄子颜色还要正,孙红英差点没给气死,连最后一点客套都要维持不住了。
别人要是穿来一件红毛衣,孙红英也就信了是疏忽不小心。可她文雅平时跟个人精一样。
说什么疏忽不小心,那不是骗傻子呢?
文雅绝对是故意的,就挑她结婚这天来给她找不痛快。
一辈子就结一次婚,谁结婚的时候看到客人穿件大红的能高兴?
偏偏她的对象还一个劲的为文雅辩解,这让孙红英更火大了。
新郎不满的压低声音,“结婚,你应该笑。不要板着脸,让客人看见影响不好。”
孙红英看着来来往往的陌生客人,突然心底涌上来一股委屈又失望的感觉。
她低下头,怎么也笑不出来。
客人们一个个熟稔的跟新郎寒暄。
来喝喜酒的大多数都是新郎的战友和朋友,而她才来这里没多久,人生地不熟,亲戚只有姑妈一家。
在老家的父母兄弟姐妹都无法到场,更别提同学朋友。
孙红英就这么一直低着头,直到听到一道熟悉的声音。
白玲,“恭喜恭喜。红英,你今天真漂亮。”
新郎,“你们是?”
孙红英抬头撞上白玲的目光,愣了一下,“哎呀。白玲你来了!”
她条件反射看了一眼白玲的领口,白玲外面一件蓝袄子,扣子扣得严严实实,小立领裹了半个脖子。
衣服又大又厚,一点不嫌腰身,样式还有几分老气。
就算衣服老气,但白玲还是漂亮的,她笑盈盈的望过来,便让人感觉喝了口山泉水一样甜。
孙红英眸光微动,不禁也露出了个笑脸,主动伸手挽住了白玲,亲亲热热的将她往屋里拽,“快请进,快请进。我可算把你等来了。来,看看我家的房子怎么样?”
新郎,“诶,红英。你还没介绍一下这是谁啊。”
来了个漂亮姑娘,屋子里宾客都伸出脑袋来看,往屋子里进的人也不走了。
几个年轻的战士也跟着起哄道:“就是。嫂子。快给我们介绍介绍啊。”
第四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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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座带着小院子的新房子, 院子里里外外都是人,屋里更是热闹的不行,饭菜香气里混杂着酒味, 烟雾缭绕的。
无论是烟酒还是饭菜在这个物资匮乏的年代都是很罕见的, 足以证明这场婚礼有多么体面。
文雅身边围绕了一群人,几乎所有的客人目光都在她身上,男人想要跟她聊两句,女人则眼睛也盯在她身上。
她正享受着众人的恭维,心中颇为得意。
没想到孙红英这个村里来的村姑还有这种本事, 一来就找上了対象,不到半年就结婚。
她找的対象条件不错,不过非要说的话,她孙红英这个算盘能打下来, 还得是因为兵团今年有个大变动, 就是要撤销建制。
原本兵团建立之初就是大量专业军人组成的领导班子接收原有的国有林场牧场农场所建立。
初时兵团战士不是现役军人就是退伍专业的军人,口号是扎根边疆, 几乎所有兵团的体制架构都沿袭部队的架构, 从师团到连,日常生活军事化,并且还有一定的军事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