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恨(1)
题名:暗恨
作者:雪埋柿
文案:他俩双双化蝶,而我作茧自缚|马x梁
发小祝应台比爷们儿还爷们儿。可我有天漫步河边却见他娇滴滴靠在那人怀里说自己本是女儿身。
所以我爹说的娃娃亲并非打趣?
不是我袖都为你断了你说女就女?
祝应台性别不重要,因为本文:
**马温才 x 梁山泊**
设定有硬伤角色ooc,注意避雷
本文仅借用故事框架其余自由发挥
所以不是同人!仅为脑洞衍生产物!
第1章
我读历史,终于在挑灯一旬后彻底确认那日悟出的道理:
每个富贵草包,都有一个大佬朋友。
这个朋友通常家道中落,但从小靠谱脑子好使人也如玉树一般俊秀挺拔。你被你爹打得满屋子乱窜,晚间龇牙咧嘴趴在床榻,他端着粥碗一边劝你好好做人一边吹冷了举勺喂到嘴边。你爹看向他的目光夹杂着欣慰与心疼,视线转到你脸上只剩恨铁不成钢的怒意,然后啪啪又是两巴掌、拂袖走人。
尽管你不学无术流里流气,端方君子朋友仍旧对你不离不弃。你掏鸟蛋他望哨,你吃鸡腿他吃翅。你溜出城他御车,你追姑娘他递信。
好吧,其实我看的是话本,不是史书。但我以为史书通常写给大人物看,对于我们这些市井小民而言话本这种体现风俗常识的文本形式更富有教育意义。
我看着看着悟了件事儿,原来我便是话本中的恶少纨绔,我那发小就是善良勇敢的主角、只是不知道最后会感化我还是为民除害灭了我。
我还悟出件事儿,当有人走到哪儿你的心跟到哪儿,一天不见想得慌、两天不见愁得慌,那你很有可能已经喜欢上他。
我亲了口怀中莺莺雪白细腻的面颊,丢下赏钱穿好靴、大踏步走出凌霜阁,东拐西拐到了相对宁静些的淙清街,挑帘进了一家书坊。
书坊燃着雅香,我低头嗅嗅自己身上、估摸着应当没怎么留下过于浓郁的脂粉味儿便放下心来。但我忘了祝应台这人脑子灵鼻子也灵。
木头书架下立着一个清秀少年,清澈的眼挺秀的鼻,没一处生得不好。他本专注翻看架上书册,待我走近了轻轻耸鼻嗅了嗅,头也不抬挑眉道:“又去了?小心再挨伯父的打。”
“诶——”我上前几步勾他肩膀,“属狗的么?”
“不比你属鸡,起早贪黑辛勤耕耘。”
“过奖过奖。”我觍着面皮受了这一句,祝应台推我一把,被我更紧地圈住脖颈带出书坊,“走了,家里书还不够你看的吗?”
回家路上我说我在凌霜阁的时候发现件事儿,问他要不要听。祝应台捂住耳朵说我准没好话。于是我便没说我发现自己可能挺喜欢你的,以后再不去凌霜阁了。
意识到自己喜欢男人、甚至喜欢发小这事儿换一般人可能挺难接受的,但我还好,可能从小混账惯了、什么事都做得出,喜欢个人而已,又不是要杀人放火,有什么值得在意的?
我想应台那么聪明、或许正是察觉我要说什么才选了这么个不令双方尴尬的方式拒绝我,也好,他是有光明前途的、将来考学当官娶老婆,该是过得顺风顺水顺心意,不该被我的话脏了耳朵。
我俩先去他家看了伯母,他再跟我回家念书。
下午送走先生,应台回家做功课。晚上我咬着筷子跟我爹说,希望到万松书院去念书。我爹当我上进了、要去大书院奋斗,板正严肃面孔难得带了笑,夹了个大鸡腿给我,说没问题月末就把我搞进去。
可现在不就是月末么?我掰指头算了算,大概还有不到四天的时间就要离开祝应台。
低头扒了口饭。
他爹和我爹是朋友,现在他爹没了,我爹肯定会照顾好他。
我又扒了口饭,狠狠啃了口大鸡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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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oc,谢谢。
第2章
万松书院挺……鸟不拉屎的,尽管周边算不上荒凉吧,可也与我想象中的繁华诗画钱唐大相径庭。书院本身不说破烂、但与我从小住惯的府邸终归相去甚远,甚至没有单间寝房。
爹为锻炼我并未吩咐仆从随行,一路从上虞跋涉钱唐只有两个临雇的大汉陪同,到了地方领了银子便与我分手。我上交束脩由书院老人引向寝房,另付了价钱才住入稍不那么拥挤的双人房。
到房内发现我那侧的书案床榻皆妥善整齐备好了,于是对老人道了声谢。老人挠挠头说学院并不为新学生做此,那么想必是同寝的学生为我准备的。我心里领了情,庆幸起码这人应当不会太糟心、让我本就烦躁至极的攻学路愈发艰难。